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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万福是彻底服了这两位大神,要是当真刚刚赵匡乱恭三儿去找那潘王爷谈判,高万福都恨不得跪下给这两人磕几个响头,虽然是当真如此。
“潘王爷,那恭三儿可信?”远远站着的男人走进道,声音有些细小尖锐,有些阴森森的感觉。
潘为公摇了摇头。
“那你还...”男人疑惑道,也就在此刻,一身麻衣的女人轻轻退了下去,留下半杯茶。
潘为公将那半杯茶一饮而尽道:“长江后Lang推前Lang,我没理由不给恭三儿又或者那一直沉默着的年轻人一次机会,为了我,也是为了这个时代。就算是恭三儿败了我能损失什么?几个喽啰?还是多少安葬费?”
男人沉默着,又往后退了几步,不在打扰潘为公罕有的闲情雅致。
再次落进青岛这个大湖,赵匡乱恭三儿仍然是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似乎仍然打不起什么狂风巨Lang,但至少能泛起一丝丝旁人感觉不到的波澜。
住进高万福安排的酒店,当天晚上潘为公安排的人就到了,说是小喽啰其实不然,有两个赵匡乱熟悉的猛人,张猛王龙,此时大冬天的张猛没有在光着膀子,简单穿了个黑色外套,倒是王龙仅仅穿了个薄薄的衬衫,也不知道身体是什么做的。另外还有五号彻彻底底的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领头的是个闽南口音的中年黝黑男人,张口闭口的干林娘,但对赵匡乱恭三儿还算客气。
一个不大不小抗击红狗的团队就这样诞生了,领导者当然是英明神武的恭三儿,当然也就是个玩笑的存在,毕竟跟凶神恶煞的几人比起来,恭三儿就像是个江湖道士,而且还是不入流的那种。
红狗所拿下的酒吧已经全部关门大吉,据说红狗已经消失了一段日子,为了躲前些日子沸沸扬扬的杀人事件,在青岛找一个红狗,好比在耗子窝里抓一只最聪明的耗子,很不容易,稍有不慎说不定连自己都敢搭上去,但好在恭三儿同红狗属于同类,都属于在社会底层混的最如鱼得水那种,但是魔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不久就会见了分晓。
曾经说过,有光的地方就会有影,青岛的这片繁华后面同样有着最肮脏的东西,比如说城东的一片贫穷地带,这里典型的龙蛇混杂,有最肮脏的女人,有最纯粹的野心,这种地方盛产妖孽,同样扼杀着妖孽,一般人不喜欢进入这片地带,怕脏了手,也怕脏了眼。
当然这片地方就是那红狗的根据地,也是法律这个词最薄弱的地方,也难怪潘王爷一直没有下手,这可是块带毒的肉,一时说不定能吞下去,以后毒发的时候才发现弊大于利。
当天晚上恭三儿赵匡乱与王龙张猛两人就进入了这片地界,所谓时间不等人,恭三儿抖恨不得这一个星期不睡觉,但前提是人这东西比时间还不靠谱。
赵匡乱见识过一次这种贫民窟的不堪,但想不到这里更加的肮脏,有破旧开着黑酒吧的楼房,有一个又一个的卷帘门,小混混成群结队,堕落女们一个个穿着暴露,这种地方或许正常人不喜欢,但有些富二代二世祖倒是挺喜欢这里的野性,所以还能随处可见几辆跑车,他们来这里买醉,同样发泄最原始的欲望。
往往一个人见识到了一件事物的美丽就会忽略他的丑陋,或许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这个时代都遗忘了这里,任由这里更加的丑陋下去,一直到触碰到了所谓的底线,然后就会以一种不可抗拒的蒸发,然而又在何处?这种丑陋会再次重蹈覆辙,这个世界需要善良,同样也需要这个,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所存在的价值,虽然大多数人可悲了点。
“听说这地方花五千块钱就能杀个人,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张猛叼着根黄金叶,一脸不屑的看着来来往往染着黄毛绿毛的小混混。
“现在花三千就够了。”恭三儿一副煽风点火的模样,不过赵匡乱却没觉得恭三儿在胡扯,毕竟命的价钱,看一眼就能明明白白。
王龙仍然沉默着,只不过表情不太好,最后瞥了眼那巨大的**涂鸦道:“这些人值三千?一群不知道生命为何物的傻犊子。”
“活法不一样,说不定这群家伙觉得我们的命还不值他们那个价。”张猛摸着肚皮傻笑道,因为这俩汉子特别是张猛身材过于庞大,几个看不过眼的小混混才没敢打他们的主意。
赵匡乱笑了笑,张猛虽然话粗,但也不是没凭没据,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总是一半笑话这另一半,自己无论怎么做总会有人在背后指着自己的背影说:“看,这家伙好像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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