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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可以想见,是因为学问无处不有,也应“每事问”,从而多有见闻知识。但是,对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语言研究却恰恰很少注意,成为一个死角。如“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蛑蛑”。古代语言学家对大不相同的名字,往往用“一声之转”来回避具体理据及本字,等于没有解释,或解释错误。《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有黎良军《螳螂异名的理据》一文,又被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字学》2000年第4期。但没有实质性的进步,有的解释也是错误的。

本文迎难而上,汇集螳螂古今方言名称90多个,互相辨证而可通释,竟有意料不到的收获。

它们都是从螳臂当车与螳螂捕蝉寓言而批评螳螂有勇无谋,只知前攻而不知防后。下文按名称排序申说。名称后面是最早出处的引录,再次是引录已有的解释,最后是笔者的辨证。

一、古代的名称

螳蜋:《月令.仲夏之月》“螳蜋生”。通写成螳螂,已经是动物学学名,也就成了通名。但不容易知道名字理据。《说文》作“簠孃”。后来或作:螳。声旁“当”的理据是:《庄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本草纲目.虫部.螳螂》:“螳螂,两臂如斧,当辙不避。故得当郎之名。”对“当”解释正确,对“郎”字却未及,笔者可补言,意思是徒然,白白的。挡而浪,即有勇无谋。后文所及许多名称都是如此取义,可证。今上海话的“螳”字仍然是不送气声母,而与“宕、荡”同音。《诗经.邶风.终风》:“谑浪笑敖。”浪:放纵。螳螂名只应就是这个“浪”字。

不过:见《尔雅.释虫》、《说文》“簠”字条。从螳臂挡车,不让过去的寓言而称。“过”字后来另造专用字。

髦:《方言》卷十一:“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蛑蛑。”

清钱绎《方言笺疏》(后文引此,径称钱绎):“世父詹事君曰:‘髦’即‘蛑’之转,‘蛑蛑’即‘莫貌’之转。”“齐济以东曰马敖,‘髦’即‘马敖’之合声也。”

清钱大昕《答问七》:“据《方言》:‘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芈芈。’髦即蛑之转,芈芈即莫貌之转。”

清朱駿声《说文通训定声》:“髦:又发声之词。《方言》十一:螳螂谓之髦,或谓之芈芈。《尔雅》:‘莫貌:螳螂、蛑。’郑志:齐济以东谓之马敦。《月令》正义引《方言》:齐杞以东谓之马穀。《尔雅》疏作:马谷。《淮南子.时则训》注:螳螂世谓之天马。按:髦、糜、蛑、马,一声之转。莫貌、马敖、马穀、马谷,即髦、蛑之合音也。”

清郝懿行《尔雅义疏》:“《释文》:貌,本又作貉。孙户各反。蛑,郭音牟。又亡牢反。然则蛑与髦,字异音同。莫、貌合声。亦为髦、蛑。蛑又与髦声相转。”

几位著名语言学家,对“貌”、“貉”、“蛑”、“髦”、“蛑”等大不相同的字,只是含糊地说“字异音同”、“一声之转”、“合音”,而回避各自的具体意思,都回避名称的理据。而“发声之词”的解释尤其错误。发声之词即附缀在词语前面,是词头性质,所以没有独立的发声之词。所谓“髦”即“蛑”之转,是以为“蛑”是本字,但蛑是吃禾苗根的害虫,而螳螂是吃害虫的益虫。

“髦”就是本字:头发。《汉语大词典》头毛:头发。”例句有隋侯白《启颜录.李荣》:“身长三尺半,头毛犹未生。”元郝经《听角行》:“汉家有客北海北,节毛落尽头毛白。”萧军《五月的矿山》:“因了疾病而光秃了的头皮上,偶尔留下的几根头毛。”许宝华、(日)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头毛”条下具体指出是头发义的许多地方,此不赘。

但是,螳螂并没有头发,全身都没有毛。而《汉书.项籍传》:“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如果把动词性的“先发”作文字游戏,可以换说成同义的“头发”,却与名词的字面一致。而螳螂正有这样的著名典故,这就是《庄子.山木》:“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褰裳蠼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蜋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刘向《说苑.正谏》:“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蜋在其后也;螳蜋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就是从此寓言趣味性的名为“髦”。参见后文“头毛公公”等名。

蛑:《尔雅.释虫》:“莫貌:螳螂、蛑。”

但“蛑”是吃禾苗根的虫。把螳螂叫“蛑”,应是从与“髦”同音而作谐音的虚假趣说。

莫貌:见《尔雅》上引文。

但“莫貌”不成意思,必然是“莫络”的误写,意思是:粗疏;大意。也是指斥性的名字。《文选.吴都赋》:“若吾子之所传孟浪之遗言。”刘逵注:“孟浪犹如莫络也,不委细之意。”清王念孙《经义述闻.通说上》详说:“莫络”就是“无虑”的一声之转。那个生僻的1舟”字,实际就是“貉”的误体。《论语.乡党》:“狐貉之厚以居。”是说铺着狐貉皮的厚褥子。但《说文》“貌”字条引此句,就作“狐貈”。既然“貉”可以误成“貈”,那“络”也可以误成“舟”。

钱绎:“《说文》‘貈’,即‘狐貉’之‘貉’,‘貉’有‘貊’音,‘莫’与‘貊’古文又通用,则‘莫‘貈’异文而同音。‘莫貈’犹‘莫莫’,亦犹‘芈芈’也。”

蛑蛑:见《方言》。

芈芈:《广雅.释虫》:“芈芈、龁疣:螳螂也。”

《广雅》的“芈芈”必然就是《方言》“蛑蛑”的别写。而“蛑”却应该是“蛑”的形近误字。“蛑”音mi,与螳螂各种名称的音或义都无瓜葛。

《经籍篡诂》、《康熙字典》都有“蛑”词条,《词源》有“蛑蛑”词条,都解释为螳螂,注音是:mi。《汉语大词典》有“蛑蛑:螳螂”的词条,而注音是:yang。引据都是《方言》。正就是不知道《方言》的“蝆”是“蛑”的误字,因而注音错误。

虹:见《方言》。

郭注:“案《尔雅》云:‘螳蜋,蛑’,‘虰’义自应下属,《方言》依此说,失其指也。”按,此注的意思:说螳蜋“或谓之虹”,是错误的。是引录《尔雅》而错误。《尔雅》本是:“莫、螳蜋,蛑。虹缭:负劳。”把属于下一条“虰缭”的“虰”字误衍了。所谓“《方言》依此说,失其指也”,是说:按《方言》“或谓之虹”的说法,“虹”的所指就错误了。郭璞的这一解释非常正确,很少引起学者的注意。只有《说文通训定声》:“案《方言》以《尔雅》‘虹繚’、‘虰”字当上属。为螳螂之一名,非也。”在笔者汇集的古今螳螂的90多个名称中,没有一个是含有“虹”字的,也没有是与“虹”读音相同的字。除《方言》外,再也没有把“虰”解释成螳螂的。

龁疣: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螳蜋,一曰天马,一曰龁疣,兖豫谓之拒斧。”《淮南子.时则训》注同,惟“龁”误作“齿”、“疣”作“胧”。1931年山西《太谷县志》:“螳螂谓之龁疣虫。”仍用古名。

食胧:《艺文类聚》卷九十七引《礼记》郑注答王瓒问云:“今沛鲁以南谓之螳蜋,三河之域谓之螳孃,燕赵之际谓之食眈(校记:《御览》作肬),齐济以东谓之马敦。”《广雅.疏证释虫》:“食胱、龁肬者,皆叠韵字也。各本肬讹作肱者,今订正。诸书易此字或作肬者,胱之讹。或作庞者,疣之讹也。”

王念孙的校勘正确,但也回避理据。它也是由“食于后制(被后面的黄雀吃了广的寓言形成的趣难说法。把“食”说成“龁”,把“后制”谐音成“瘊子”,而又换成同义词的“疣”。后文所举的许多以“猴子”称名的也都是如此。

黎良军的文章对于“龁”字解释说:它可能是“锯”字的记音别写字。“龁疣”实际上就是“锯疣”,而“锯疣”即锯齿状的瘊子,也就是螳螂锯齿状的前腿。这个解释的错误是十分明显的,用不着多说。

蚀肬:“蚀”是“食”的别写。《本草纲目.螳螂》:“燕赵之间谓之蚀胱,胱即疣子,小肉赘也。今人病疣者,往往捕此食之,其来有自矣。”又说:“螳螂,骧首奋臂,修颈大腹,二手四足,善缘而捷,以须代鼻,喜食人发,能翳叶捕蝉。”其中的“大腹”应是“大斧”之误。

螳螂欲捕前面的蝉,由此说它说“喜头发”:喜欢向前面发动攻击。又把此动词性的“喜头发”别解成名词,就形成螳螂吃头发的说法。把“瘊子”谐音成为“瘊止”,从而说吃螳螂使疣病结束。两种莫须有的说法,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食眈:螳螂。”这是《汉语方言大词典》据《艺文类聚》引文对“食疣”的错字而误立的词条。

“食庞:螳螂。”这是《汉语方言大词典》误立的词条。引据是《礼记.月令》“小暑至,螳螂生”句孔疏引郑注:“燕赵之际谓之食庞。”其实《十三经注疏》的《校勘记》已经指出:“卢文弨校云:食庞疑食疣。”《广雅疏证》也说:“或作‘庞’者,‘疣’之讹也。”

斫父:《说文》。斫父,应是“斫斧”的谐音趣说。

拒斧:见《吕氏春秋.仲夏纪》高诱注。即以斧挡道。

巨斧:《淮南.时则训》高诱注。

有斧虫:《尔雅》郭注。

钱绎:“‘巨斧’、‘拒斧’与‘斫父’,并一声之转。郭氏此注及《尔雅.释虫》注并以为‘有斧虫’,望文生义,皆非也。螳蜋有四翅,能飞,四足,(前复有二臂)。”

名字不全同就是意思不全同。一声之转,反而把明白解释成为糊涂。螳螂形态最主要的是,有粗大呈镰刀状的前足一对,腿节与胫节有钩状剌,便于捕捉食物。很早就被比喻为斧。《后汉书.袁绍传》:“乃欲运螳螂之斧,御隆车之隧。”钱绎却把众多名字中的“斧”字批评:望文生义,皆非也。实际是自己大错了。螳蜋有四翅,能飞,也不能否定“斧”的比喻。

石蜋:郭注《方言》:“江东呼为石蜋。”段注《说文》:“郭云:江东呼为石蜋。石即斫。”

斫郞:段注《说文》:“今江东呼‘斫郞’。”钱绎:“今江东呼为‘斫郞’,即‘石蜋’之转也。”

“石螂”应该是“斫郎”的误写。《丹阳方言词典》作“蚱螂”。其实就是“斫”字同音异调谐音成趣。

天马: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宋代罗愿《尔雅翼.释虫二》:“(螳螂)许叔重又云:世谓之天马。盖骧首奋臂,颈长而身轻,其行如飞,有马之象。”

前引李时珍就是吸收这个解释,其实是错误的。螳螂并非其行如飞,而是能飞。马能飞而快,以天马称誉。对能飞的虫和鸟,不能以天马誉称。螳螂并无马之象。是从“癫麻”谐音的:癫狂、麻木,即指向前攻不知防后的愚蠢。犹如说有勇无谋。又《说文》并未提到“天马”一名。

马敦:这是《艺文类聚》引文的误字,《太平御览》卷九四六引作“马敷”,应确。“敷”应该是“斧”的记音别写字。“马”的意思是:大。马斧,就是大斧,与“巨斧”一致。《汉语方言大词典》据《艺文类聚》立条“马敖:螳螂。”是错误的。

马穀:《月令》正义引《方言》:齐杞以东谓之马穀。《尔雅》疏作:马谷。清厉荃《事物异名录》也有此名。按,也应当是“马敷”的误写。朱駿声《说文通训定声》“髦”字条对螳螂异名说:“马敖、马穀、马谷,即髦、蛑之合音也。”把误名当做确名,则解释没有丝毫道理,含糊其辞而已。

织绢娘:明《正字通》:“螳螂……翼下翅红如裙裳,俗呼为织绢娘。”

螳螂翅膀不能发声,被称为织绢娘,实在奇特。黎良军文章说:这是由于它们腹部膨大,才以女人为喻。但是螳螂腹部并不膨大,黎良军文章又说“形容人瘦,可以拿螳螂作比”。并引例艾青《怜悯的歌》:“他……身体瘦削得像一只螳螂。”便自我矛盾了。而且也不是任何女人在任何时候都腹部膨大。

“织绢娘”名称的曲折是:织绢就是纺织,而“纺织娘”又谐音而倒序成:让防制。意思是:螳螂的故事和名字让人们在向前进攻时,应防止后面敌人的制裁。这实在是有哲理和文心的名字。

杀虫:明张存绅《(增定)雅俗稽言》卷四“天时.螳螂生”:“螳螂一曰杀虫,一曰斧虫。深秋生子林间。至此感一阴之征,杀气应时,破壳而生。”而螳螂被叫为杀虫,当然是从所谓的大刀或巨斧而言的,他对于许多害虫确实是杀手之虫。而旧时所谓“感一阴之征,杀气应时,破壳而生”的解释,便是附会的。

最后附言:王力先生《新训诂学》说:“自从清人提倡声韵之学以后,流风所播,许多考据家喜欢拿双声叠韵来证明字义的通转,所谓‘一声之转’,往往被认为一种有力的证据。其实这种证据的力量是很微弱的;除非我们已经有了别的有力的证据,才可以把‘一声之转’来稍助一臂之力。如果专靠语音的近似来证明,就等于没有证明。双声叠韵的字极多,安知不是偶合呢?”

本文提到清代语言学家用“一声之转”来解释螳螂名称中很不相同的字,实际是把“一声之转”作为遁词,回避探讨难字在词语中的具体意思。

二、温州与宁波当代方言名称

古代方言资料少,又没有词语注音和方言同音字表,很难考察理据。李荣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41册地方分卷,及许宝华、(日)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为方言词语历时共地的对比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笔者遍查方言辞书,恰好温州话把螳螂叫:头毛公公、

头毛娘、头毛虎、头毛吊、打刀娘、章秋娘、紫金娘。“毛”与汉代称名的“髦”,不仅同音,而且同义。在汉代,“髦一头发一先发”这样的曲折,省说了“制人”,即对蝉的攻击。在温州话的“头毛公公”,“公”正是“攻”字的同音同调谐音。可以说是刻意补充出“制人”一层意思,而使它璧全了。“头毛公公”的另一个“公”字,正是“戆”字的同音同调谐音,温州话:“戆:生闷气。”借此指螳螂被黄雀美餐的瞬间的感受,特意对只知向前攻击,而不知防后的愚蠢作批评。

而“头毛娘”的情况就要复杂。这个“头毛”既是别解为:首先发动,而“毛”字又是兼含着同音同调的“谋”,或是同音异调“牡”的谐音。《温州》:“谋:谋杀。”“牡:无能。”谋杀,指向前攻。无能,指不知防后的愚蠢。而“娘”是同音异调的“议”或“念”的谐音,指只考虑向前攻。也就是说,词的理据是:(仅)考虑向前面谋杀的思议或念头(而不防后),是无能的。

头毛虎:“虎”是“斧”的同音同调谐音,理据是:谋着先用斧杀。斧,指螳螂粗大的呈镰刀状的前足一对,腿节与胫节有钩状剌,用以捕捉害虫,是益虫。

头毛吊:是“打头毛”的倒序而谐音。指只知前冲。温州话“打”与“吊”同音异调。

打刀娘:“娘”是“议”或“念”的谐音。词的理据便是:(仅)考虑向前面谋杀的议论或念头(而不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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