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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读者争鸣》栏文伯伦补白短文说到古语“妻,齐也”表示与男方敌体即地位平等。但这是理解错误的,文先生不懂“齐”是古代性隐语。“齐”早在汉代的特殊意思就是指**。马王堆帛书房中术书《合阴阳》:“汤游于瑶台,陈□□于南宫,问男女之齐至相当,毋伤于身若何?”所谓“男女之齐至相当”,即**频率的合宜度。《礼记.郊特牲》:“夫昏(婚)礼,万世之始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说文》:“妻,妇与己齐者也。”而《白虎通.嫁娶》:“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可见所谓“齐”实际就是“齐体”:夫妻的头与头,脚与脚“对齐”,这岂不是指说**的隐语吗?哪里是说夫妻的地位平等呢?
这个机关却也未曾被学术界识破,不仅文先生。但是民间群众是心领神会的,并且由此再创造出许多相关的词语,而语言学家的解释却是隔靴抓痒、瞎子摸象。还需要我们细心琢磨。本文再以“脚头妻”及其系列词语来作覆盖性的说明。
元剧中把妻子称为“脚头妻”的例子很多。如:
元刊本《任风子》的题目:《为神仙休了脚头妻,菜园中摔杀亲儿死》。
元刊本《楚昭王》第四折《得胜令》:“最软的是房下子、脚头妻,最敬的是大舅舅小姨姨。”《金凤釵》第四折《水仙子》:“二百钱穷秀才到做庞居士,险饿杀我脚头妻怀内子。”《冤家债主》第四折《得胜令》曲后白:“两个儿命丧黄泉;你那脚头妻身归地府。”
《罗李郎》第二折《梁州第七》:“哎!连你这娇滴滴脚头妻,也这般洒洒萧萧。”
《铁拐李》第三折《收江南》:“我只怕慌人贼营勾了我那脚头妻,脚头妻害怕便依随。”陆澹安《戏曲词语汇释》(1981年)最早的解释:“脚头妻:睡在脚边的妻子,即同床共眠的妻子。”把“脚头”讲为“脚边”,是不合宜的。因为“手头”等于手或手上,“脚头”就应等于脚脚上。元剧《朱砂担》楔子:“戴月披星,忍寒受冷,离乡井,过了些芳草长亭,再不曾半霎儿得这脚头定。”言脚不停地走。《汉语大词典》:“脚:脚;脚上。多就踢球技术而言。如:脚头有工夫。”如此,“脚头妻”的字面意思便是:脚上的妻子或脚的妻子。所以陆澹安改变为“睡在脚边的妻子”,但是,仅脚边小小的地方,岂能睡下妻子?常常是睡在丈夫身旁的,特殊的是睡在丈夫身下的,为什么要说为不合实际情况地睡在脚边呢?看来,按照字面不能把难点讲清楚,总是捉襟见肘。
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第二册(1984年):“脚头妻:谓结发之妻。”
龙潜庵,《宋元语言词典》(1985年):“脚头妻:原配的结发妻室。”
《汉语大词典》第六卷(1990年):“脚头妻:指结发妻。”
显然认为陆澹安把“脚头”讲为“脚边”是不合宜的,因而不从;但是又没有更好的解释’于是干脆避开“脚头”。这是词语解释中比较普遍的“石头大了绕开走”的避难现象。
元刘时中散曲《红绣鞋.劝收心》:“不指望成家立计,则寻思卖笑觅食。早巴得个前程你便宜。虽然没花下子,也须是脚头妻。立下个妇名儿少甚的?”他和这位妓女已有**关系,只是还没有生下孩子(花下子)。他要娶她为妻,她却不愿意,要依旧卖笑求食。他劝她:你就落个给人当媳妇的正式名分,与当妓女比起来,又缺少了什么?很显然,她现在还不是他的妻子;即令结婚了,她也不是他的“结发妻”。可见,“脚头妻”的意思,应当不是专指妻子,更不是专指原配妻子。
但是,这个例子中,却把她也叫为“脚头妻”,这透漏出这个词有奇特性,奇特在于是从**而言的。即“脚头妻”者,乃“脚.头.齐”意思的谐音隐曲说法,就是指做**。隐性结构的“脚.头”是并列的主语,“齐”是谓语,偏正结构的“脚头妻”是趣假的。因此,不能按字面的趣假,必须按隐藏的实际理据来解释。
北朝乐府诗《幽州胡马客咏歌》:“荧荧帐中烛,烛亦不久停。盛时不作乐,春草不复生。南山自言高,只与北山齐。女儿自言好,故入郎君抱。”先泛言及时行乐。乐有多种多样,后面就具体化而专说**。先以两山之“齐”为引子,点出“入郎君(怀)抱”的实际(不是坐抱,而是睡抱)。
冯梦龙《山歌》卷四《姓》:“郎姓齐,姐姓齐,赠嫁个丫头也姓齐。齐家囡儿嫁来齐家去,半夜三更齐对齐。郎姓毛,姐姓毛,赠嫁个丫头也姓毛。毛家囡儿嫁来毛家去,半夜三更毛对毛。”所谓“姓”谐音而实际言“性”:男女“齐对齐”的**和长阴毛的天性。
明郑国轩《刘汉卿白蛇记》第七出《农夫拿蛇》:“上山砍柴刀对刀,河里撑船蒿对蒿,田里插秧手对手,红罗帐里腰对腰。”这是写刘汉卿与他的妻子的日间劳动和夜间房事。
《胡适文存》二集四卷,《北京的平民文学》附录了常惠《谈北京的歌谣》一文,其中有这样一首儿歌:“天牌呀,地牌呀,奴不爱,只爱人牌对蛾牌。”它实际是民间唱本《打骨牌》中的唱曲。天牌、地牌,是骨牌中实有的,而没有叫“人牌”、“蛾牌”的,实际谐音隐言的是:人与我对合排起来。也就是言**。
我国古代用“连理枝”、“并头莲”表示恩爱、情人、夫妻等意思,一般都解释为比喻,可以不算错误,但不够恰切、深入。实际是“连理肢”、“并头连”的谐音。男阴,在性隐语中或说为“腿”,腿就是“肢”。否则,为什么不说成完全同义的“连理木(树、花、草)”、“并头菊(牡丹、兰)”之类呢?《谢天香》楔子《幺篇》:“谢他新理任这官员,常好是与民行方便,咱又得个一夜并头莲。”是说又有这一夜的机会。假“莲”的内含的真实是动词的“连”。
《论衡.骨相》:“当邓通之幸文帝也,贵在公卿之上。赏赐亿万,与上齐体。”邓通是汉文帝的同性恋者,也是从“脚.头.齐”而言**的,但他不是他的妻子。这个例子充分说明“脚头妻”不是专指妻子,而是从**为理据,指说**的对象,也可以指非妻子。男人一般是与妻子作**,“脚头妻”自然以指妻子的例子为多。但这是词义的“所指”,而不是专一的“能指”。
《汉语大词典》:“齐体:1犹如一体。”用《论衡.骨相》的上述例子,完全错误。义项2:“匹配;结合。”用前文已引的《白虎通》的例子,也不确切。又有宋《玉堂闲话》例:“王蜀时,杜判官妻张氏,士流之子,与杜齐体数十年,诞育一子。”张是杜的妻子,但句意不是说匹配,而是说与丈夫**几十年才生了一个儿子。
《语文建设》1995年有孙剑艺《说“脚头妻”》文章。认为《汉语大词典》“脚头妻:指结发妻”的解释是“殊无根据”,这是对的。他的解释是:“脚头即脚端,脚的那一头。”“旧时习俗,夫妻二人分别在炕或床的两头睡觉,即各自在对方的脚头睡觉。如果还在一个被筒里,北方话就叫‘打通腿’。”认为妻子睡在丈夫的脚后,所以叫脚头妻。然而“脚头”没有“脚后”的意思,就如“手头”没有“手后”的意思一样。打通腿就是打颠倒,而打颠倒并不指位置在脚后。“脚后”也就是“脚底”,只有某种情况下小孩在大人脚后睡。夫妻打颠倒睡是闹矛盾等个别情况,各种人都有打颠倒睡的情况。这些事理都说明这个解释是错误的。
孙剑秋文章说旧时炕窄,夫妻只好分开在两头睡,也因为这样能暖脚。其实并头睡与分头睡的宽度相差无几。暖脚也有夹在腿间、放在胸腹部的。春夏秋不暖脚,也未必不打通腿。旧时妇女自卑,不愿意把裹脚缠的臭脚放在丈夫头下。
孙文说:鲁西南把原配和后妻都叫“暖脚”。但是,这恰恰证明原配和后妻都是“脚.头.齐”的共同性。孙文又引儿歌来证明:“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哭啼啼,要媳妇儿。要媳妇做啥?做鞋补袜,通腿说话。”然而,这却是小看而泯失了此儿歌的性启蒙趣难。“腿”者男阴之谓也。做鞋补袜当然是媳妇的事,但为什么不说更主要的做衣服呢?“鞋”是“谐”的谐音,指两性谐和。而“补袜”又是“布娃”的谐音:生娃娃传代。
关于“暖脚”,可举与孙文所言完全相反的两个例证,即它恰恰是**的文饰说法。明代《玉环记》第24出《梨花儿》曲后白:“我是个风流提领,惯要游山玩景。只因没了夫人,怎捱得冬天脚冷,夜来叫苦连天,恨不得临时掘井。……打探得……有一小姐,十分标致,欲要娶之。”所谓“游山玩景”与无妻并不矛盾,是隐语说法。山,实际指奶头,即所谓“爬奶头山”的说法。“景”即谐音“井”,指女阴。“玩井”与“掘井”都指**。“风流提领”便是透漏“暖脚”的实质。《金雀记》第四出《生查子》曲后白:“(小净上)自家名唤彩鹤,平生最喜耍乐,日间与相公执鞭,夜间与相公暖脚。惹得他高兴起来,取出一件东西,其实有些凶恶……”此暖脚指男风事。两例哪里是说打通腿呢?
脚,本义是小腿,可以指代腿。而民间性隐语正把男阴讳饰为“腿”,或异写为“颓”。元曲及《金瓶梅》有例,现代许多方言把种公猪叫“脚猪”。如此的例子太多,不必再具体而微。
孙文举出暖脚是在脚后睡的三个例证。《西游记》第47回:“不觉的春尽夏残,又是秋光天气。一日,天色已晚。唐僧勒马道:‘徒弟,今宵何处安身?’行者道:‘师父,出家人莫说那在家人的话。’三藏道:‘在家人怎么?出家人怎么?’行者道:‘在家人,这时候温床暖被,怀中抱子,脚后蹬妻,自自在在睡觉;我等出家人,那里能够!’”但没有丈夫抱婴儿,妻子反而横睡在脚后被丈夫脚蹬的情况。也是荤事素说的调侃:“怀中抱子”是“怀中抱之”的谐音,“脚后蹬妻”是“脚后登妻”的谐音。脚,指男阴。后,犹如“下”。登上妻子干那话儿。又,沈起凤《谐铎.梦中梦》:“忽闻夫人脚后高唤,春梦惊醒。”但文章的具体情节是:他应试途中梦见在别墅与夫人共眠,有人进献四位美妓,他怕夫人嫉妒,引入别院。正在温柔乡中,“忽闻夫人脚后高唤”。如此,应是夫人醒来,不见丈夫,寻到此处,自然不仅是在他的脚后,而且是站在床后的地下。哪里是睡在他的脚下呢?又,王希彦《古城的忧郁》:“他全身躺下,拉被头塞住了肩膀那儿的空隙,缓了缓气,对脚后的女人报复一般地想到……”从文句可知妻子是因为闹别扭才睡在脚下的,不是为给他暖脚。
孙文说:过性生活才在一头睡,否则便在脚后睡,例证是元无名氏《沽美酒过太平令》:“彩云,我这里低声儿问你:你一头睡两头睡?”是的,这是含蓄的问是否**。但“一头”仍是隐语,谐音“一投”即“一合”的意思,而“两头”却是投在两处,即无其事。冯梦龙编《山歌.瞒娘》:“昨夜同郎做一头,阿娘睏在脚跟头。”此写偷情。不存在打通腿的对比。又,《老公小》:“老公小,弗风流,只同罗帐弗同头。搭宅基一块好田地,只吃你弗会种,年年花利别人收。”指小丈夫还没有其事,不是说有意打通腿。冯梦龙编《挂枝儿.网巾带》:“巾带儿,我和你本是丝成就,到晚来不能够共一头。”是说头发和网巾都是丝质的,谐音言:与他有私情。晚上时,网巾要卸下,与头发分开,比喻与情人不能和会**。山西万荣把交合叫“走一块”,是“做一块”的谐音,即重合起来。夫妻是要过性生活的,怎么能把不过性生活的“打通腿”称妻子呢?。哪里有“过性生活才在一头睡,否则便在脚后睡”的情况呢?
与“脚头妻”可对比的还有“脚头丈夫”。元无名氏《粉蝶儿.寄情人.斗鹌鹑》:“愁多似山市晴岚,泣多似潇湘夜雨。少一个心上才郎,多一个脚头丈夫。”说的是苏卿与双渐、冯魁故事:她少了心爱的双渐,多了虽与他做**而自己并不爱的丈夫冯魁。冯魁家中有妻,他与苏卿不是结发夫妻。《石点头》卷二《卢梦仙江上寻妻》全仿苏卿故事,其中直接有冯魁还妾的情节,正是把苏卿称为冯魁的妾。但是,并没有形成“脚头丈夫”的词,仅是临时的仿词。“脚头妻”泛指性对象时是“脚.头.齐”;专指妻子时是“脚.头.齐.妻”;“脚头丈夫”便是“脚.头.(齐).丈夫”。“脚.头.齐.妻”中“妻”字兼含同音的“齐”,是语流音变的一种类型,本文不作深入说明。
《汉语大词典》:“接脚夫:亦称‘接脚婿’。旧指夫死后妇女在家再招之夫。宋袁采《袁氏世范.收养义子当绝争端》:‘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脚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抚养不欲抚养,大不可不早定。’《朱子语录》卷一零六:‘昔为浙东仓时,绍兴有继母,与夫之表弟通,遂为接脚夫。’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林乔》:‘旋登徐圆杰之门……既而元杰为伐柯一村豪家,为接脚婿。’亦省称‘接脚’。宋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焦生见亡妻》:‘夫既葬,村人不知礼教,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窦娥冤》第二折:‘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本望做个接脚。”’按,这个“脚”也不是手脚的脚,也是隐指男阴而言**。《唐语林》卷七:“白敏中……始婚也,已朱衣矣,尝戏其妻为‘接脚夫人’。”是原配,却那样开玩笑,只能是以男阴戏言**。《元曲释词》:“接脚:丈夫或妻子死后,再招一个配偶,这个被招的人叫做接脚婿(脚头丈夫)或接脚夫人,简称为接脚。”引白敏中例而误。
《苏州方言词典》:“填黄髌:丈夫去世后,另招丈夫进门。”“汉榔头:女的姘夫。”《上海方言词典》做“汉郎头”。《简明吴方言词典》:“填郎头:名词。平湖等地指前夫死后招进来的男子。”又,“填车轴:平湖等地称男子到死去丈夫的女家结婚并成为其家庭成员。”
这些说法都很奇特,词典都避难而不解释称名的原因。笔者可言:“汉郎头”是“旱偷郎”的谐音。“旱”指性饥饿。“填黄髌”是“填荒髌”的谐音。“荒髌”指女阴无**。
《窦娥冤》第二折《斗虾蟆》:“这不是你那从小儿年纪的指脚的夫妻。”窦娥对婆婆说:张驴儿不是你的结发丈夫。所以此剧的注释都是:“指脚的夫妻:结发夫妻。”这是不用解释,读者都能从句子的意思知道的,难点是“指脚”,所有注释却都回避。仅此一见,可知它不是正常词语,应该有错字。“指”是“抵”之误。“抵”或写成“仾”,与“指”近似而误。抵脚就是脚对脚,可以说是“脚头齐”的省说。媳妇说婆婆的**,更隐曲些。
本文前面说,《西游记》的“脚后蹬妻”,也是“丈夫登上妻子干**”的荤事素说。这并不是笔者信口胡说,且看众多的根据。
元无名氏《耍孩儿.拘刷行院.七煞》:“家中养着后生,船上伴着水手。一番唱几般偷量酒。对郎君划地无和气,背板凳天生忒惯熟。把马的都能够。子宫久冷,月水长流。”所谓“背板凳”应是“百伴登”的谐音:成百的性伴侣登上她的身子。
陈刚《北京方言词典》:“烂板凳:<陈>性的关系紊乱的家庭。”陈刚、宋孝才《现代北京口语词典》:“烂板凳:性关系紊乱的家庭。”徐世荣《北京土语辞典》:“烂板凳:指男女关系混乱的人家。”按,应当是“烂班登”的谐音:“乱班(辈)而登”的谐音。
曲彦斌《俚语隐语行话词典》:“拍板凳:四川邻水、大竹一带流氓团伙指**。”应是“陪伴登”的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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