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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当作。按,仍是“做”之本义,如“解带为城”例即以带子做城墙。
(十九)用;使用。按,《礼记.郊特牲》“帝牛不吉,以为稷牛”中宜解为用稷牛,但这是指称义,即泛义用法。例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不为崔子,其无冠乎?"杨伯峻注:“言不用崔子之冠,岂无他冠可用乎?”今议此译句不顺。只能言“不用此,岂另有彼可用乎?”或“只能用此,别无彼可用”之类说法,决无“不用此,岂无彼可用乎”的句式。此句杜预注:“言虽不为崔子,犹自应有冠”。孔颖达正义:公意言:“冠易得不足惜。纵使余人不为崔子者,其可无冠乎?”即:受赐冠的人虽然不是崔子(指身份不如崔子),难道可以无冠吗?这是文从字顺的。句中“为”是判断系词“是”之义。例三范仲淹《再奏乞蒋偕转官知原州》:“若原州一面镇静,则本路只御捍西北一路,易为兵力。”“用,置、致、调、配”等意都可通句意,可见例中也是泛义用法。
(二十)变成。按,此义确,因它是“作”的引申义。作出来,作完,就是成了。
(二十一)长成;成熟。按:这是“成”义的特指义,如言“庄稼成了”,宜统于上一义。
(二十二)算是;算作。按,此是“作”意的随句变通,并非新义。然而所举韩愈例“日月不为不久”即时间不是不长,《二刻拍案惊奇》例“也不为十分富厚”即不是十分富厚;黄宗羲“诚不为过”例即不是过分。释词必要坚守本义系统,不能用可允许的另一种表述来立新义。又《七月》“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引孔颖达疏:‘旧为改岁者,以仲冬阳气始萌,可以为年之始。”按,引句不全。原文作:“……可以为年之始故。改正朔者,以建子为正,岁亦莫(暮)止,谓十月为莫。是过十月则改岁。”据此,句意当言“是改岁的时候了”,无须貌似准确而释为“算作改岁”。“快改岁了”也是确切的述意,据此是否又要增加“快”的一义呢?又《左传.成公二年》“何臣之为”本是“为何臣”之倒置,即问“是怎样的臣”,言简意明。《汉大》为了纳入“算是”之义,竟烦引裴学海之言:“何臣之为,也是说弃君于恶者,不可以算作臣,并不是说没有臣’,见《评高邮王氏四种书.施训不合》。完全没有必要。
(二十三)是。按,此是“为”的常义,理应排在前面。
(二十四)如同;好像。此义不能成立。《吕氏春秋.慎人》:“道得于此,则穷达一也,为寒暑风雨之序矣。”许维適集解:“为,犹如。”其实就是“是”的意思。曹植《闺情》诗:“寄松为女萝,依水如浮萍。”杜甫《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昔如水上鸥,今为罝中兔。”徐陵《移齐文》:“为风为火……如霆如雷……。”认为“为”也就是对言的“如”。如果按此逻辑,另说“如”就是“为”的意思,岂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吗?各例都是用“是……像……”的意思,即上下句中明喻和暗喻交互使用的修辞。
(二十五)归于,属于。“上党不战而己为秦矣”,“割荥阳以西为汉”例中应言:是秦(地)、是汉(地)。而“及七君而天下为秦。使天下为君者,商君也。”是说天下成为秦朝,或:天下是秦朝。“为”字必不会有“归属”一义。
(二十六)使;致使。例一《易.井》:“井渫不食,为我沁恻。”王弼注“为,犹使也。”按,《易》之文句,歧解纷纭,如不能力排众议而确证一说的,辞典不宜引为书证。即以此例言,“井渫”句,王注为“不停污”,孔疏言“井被渫治,则清洁可食。不见用,使我心中测沦。”闻一多又是完全相反的解释:“井水污渫,为我沁测之,尚及汲。”按,“为我沁测”是给我淘净之意,“为”是介词了。例二《国语.鲁语上》:“其为后世昭前之令闻也,则使长监于世。”韦昭注:“为,犹使也。”但也可解作:他们为了后人明白前人的令闻,则“为”是介词。例三阮籍《咏怀诗》:“忠为百世荣,义使令名彰。”前句解作:忠是百世的光荣,更确切。例四《新唐书.吴兢传》:“芟刈股肱,独任胸臆,可为寒心。”句确言可以是使人心寒的,但“使”字却是由“寒”作使动用法而来,“为”仍然是“是”的意思:是人寒心的。
(二十七)缘故。《韩非子.说林上》:“田伯鼎好士而存其君,白公好士而乱荆。其好士则同,其所以好士之为则异。”按,准确译述应是:二人好士是相同的,而所作的好士的行为则不同。指结果不同是有害与有益的不同。“为”仍然是“作”的意思。为字绝对没有名词缘故义。
(二十八)在比较句中作谓语动词。含有“最”、“更”的意思,后面形容词多为单音节。《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汉书.外戚传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变异为众”。按,此两例是一般的陈述句式,而不是比较句。所另举的“莫此为大”、“比高门大族为多”才是比较句式。这是一处不妥。就词义言、“和为贵”,直解当是:和是宝贵的。它并非绝对排除另外的不在宝贵之列,也不绝对表示“和”就是最宝贵的。所以此几例中“为”是系词,不包含“最”或“更”之意,句中若有“最”、“更”之义,那是语境所隐含,决非“为”词义中所本有。这又是一处不妥。而“莫此为大”等比较句中只是说甲比乙大,没有比甲大的了;却不是说“甲比乙最大”,“没有比甲最大的了”,这种说法是孩童学语、学写话时的病句,《汉大》竟视为规范而纳入,成了笑话。还有“含有‘最’、‘更’的意思”,是何者含有呢,只能是“为”字含有那种意思。本应明言此种情况下“为”字是什么词义,舍此而用了“含有”的不直接说明。结果可有歧解:或者“为”字就是“最”或“更”之义;或者“为”字在基本的“是”之义中另外还有“更”或“最”之义。两解却都错误。还有,例句有古有今。古今兼顾是《汉大》一个特点。在古汉语中,“为美、为众、为广”之类,当然是“为”字后的形容词多为单音节,但在现代汉语中,从“不为困难、最为狠毒、较为平淡”之类来看(按,带上、“不”等词语,正是因为所谓“为”字这种用法同句式无关),倒是“为”字后多是双音节形容词。《汉大》那样说,顾此失彼了。本条释义完全错误。
(二十九)猴子。按,此是名词义。
(三十)副词。(1)犹将。《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利过则为败”句,若坚守本义系统,实言私利过了头就成为坏事(就是坏事)。若解为“将败”,表述就不严密,因它不能统摄也有私利刚一过头马上就现恶果的情况。例二《孟子.梁惠王下》:“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也。”按,解为“君将来见”也是合乎实情的。但原句却要强调君“乘舆已驾”即自己游说的效果,就不会把“来见”推向遥远的将来,而宜言:君在要来见你的时候,却被挡住了。“为”宜视为表处所的介词,即《汉大》所释第三十一义的介词“犹于。在。”例三《史记.王翦列传》:“王翦曰:‘大王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万人不可。’始皇曰:‘为听将军计耳。’”是说:我听从你的要求,而不宜是“将要听从”。“为”也是泛义前附于“听”。《琵琶行》:“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也是如此。传文明叙始皇急于让王翦统兵出击,只能是立即答应要求,情势文理都不会用“将”字而有延缓之嫌。例四《三国志.张邈传》:“术若破备,则北连泰山诸将,吾为在术围中。”当言:我就是处在袁术包围之中了。(2)犹岂。《宋书.王微传》:“长以太散为和羹,弟为不见之邪?”当是:你是没看出来吗?
给“为”字强立“将”之一义,始于《经传释词》,仅举三证。其一即“君为来见也”,已辩说于上文。《史记.卢绾列传》:“卢绾妻子亡降汉,会高后病,不能见。舍燕邸,为欲置酒见之,高后竟崩,不得见。”这是泛义“为”字隔着状语“欲”(按,“欲”才是“将”之义)前附于具体动词“置”而作指代照应。同样的例子如《燕丹子》:“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汉武故事》:“皆轻服为微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秦王不悦,为一击击。”又《剌客列传》:“嘉为先言于王。”各例中“为”字都是指称状语后面的“发、行、击、言”等动词的。这种情况笔者另有专文申叙。另一例是《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骠骑始为出定襄,当单于,捕虏言单于东,乃更令骠骑出代郡。”其实“为”通“谓”,句言:说(或:认为)从定襄出军。当然还有一些著作也说“为”有“将”义,但例证多是相互承袭。“为”字果有“将”义,难道几千年的古汉语中就只有所举的并不确切的那少数几个例子吗?再说,谁也不敢讲“为”字为什么会突然有了“将”的意思。
其实动词“为”的词义是非常具体而明白的,就是“做;成;是”三项,这就是它的语言意义,应就是辞典学的意义。至于在具体话句中指种植、写作、歌唱、编织、设置,穿着等,都是它的言语意义。
新版《辞源》“为”字动词释义是:1担当,作;2制,造成;3成,变成;4治理;5学;6使,令;7是,8有。另外还有10副词,将。它没有把过多的泛义指代用法罗列在本义系统中,倒是比较简明妥当的。自然它的4668910各义也同《汉大》一样不妥。此外,台湾出版的《中文大辞典》也多把泛义用法混在本义系统中。
总之,《汉大》释“为”字最主要的处理不当,是由于在理论上不明泛义动词的用法特点,而采用了尽可能罗列指代用法。实际上这是罗列不完的。
从以上评议看来,《汉大》“为”字释义虽详却不精。大型辞书广收词义训释求得博大,这是容易做到的。但前有的训释多属零散,或竟是一己之得,并非深入研究而来,因之就得作细致、严密的综合和复核。“为”字释义的许多失误和粗疏都是从简单的“拿来”而致的。这在《汉大》许多极多义的字头条目和词条中都是存在的。
(原载《固原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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