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陪吃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八章 招收家丁,乱世小山贼,找人陪吃饭,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好!跟着我方龙,保证你有饭吃,有酒喝!但是我不要怕死的!怕死的你们趁早给我滚蛋!”
那帮孩子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动。
“我要让你们天天有肉吃有酒喝!我要让你们住上好房子,娶上大媳妇!但是我要找的家丁一定是全钦州府最好的家丁!从今日起,我要训练你们一个月,通过考验合格后才能正式成为我方家的人!你们同不同意?”
所有孩子大声应道:“同意!”
方龙满意地看着他们:“我已经让人备好了上等的大米饭,也准备了大盆的红烧肉!做得好的,餐餐有饭有肉吃!做得不好的,就给滚一边我喝稀饭去!明不明白?”
“明白!”
“那好,今日我要你们做的,就是列队!”
方龙让冯孟龙也跟他们一起,十六人先是站成四队,每队四人。接着改为两队,每队八人。要求就是,当方龙叫口号“一”之时,就按四队排列,当喊到“二”之时,就必须改为两队排列!
站队谁不会啊,很简单的一件事。大家都在想,按东家的说法今天自己肯定有饭有肉吃!想到红烧肉,各自都在不断吞口水。
谁知道,事实上远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他们都傻了眼。方龙一喊口号,十几个人匆匆忙忙的变换位置,跌跌撞撞相互挤在一起,要不是你和我撞了脑袋,就是我绊了你的腿!根本就站不成行。冯孟良块头最大,撞到其他人时,直接就将人给撞飞了。
当天,按规矩定的,十二个人都没得肉吃。
方龙将那盘早准备好的肉要往外面地上泼,那些人一来感觉可惜,二来饿得难受,便纷纷求冯孟良跟东家说情。
方龙看着他们,冷冷在说道:“所谓军令如山,有法必依!规矩就是规矩!你们明日练好了,自然有肉给你们吃就是了!”
他边说边将那香喷喷的红烧肉往门外泼去,立即引来几带流浪狗争抢。那帮小子看见狗儿在啃食流着油的肉团,两眼露出极度**的眼光、狂咽着口水!
方龙指着那几条狗说:“如果你们谁受不了,明天就不用来了!我方某绝不为难!如果你们明天练好了,自然少不了你们的红烧肉!”
最小的那个李小强,看着那些狗撕咬着争,抢着肉团,拼命的吞着口水,眼里充满了渴望,象是恨不得马上扑上去从那些狗嘴中将那红烧肉给抢下来!只见他头上青筋暴起,满脸通红。看得出来,他在拼命的克制着自己。
第二天,十五个人还是准时的出现,没有人离开。方龙看着他们点点头:“很好!没有人当逃兵!”
第二天的训练内容还是练站队。由于有了第一天的基础,这一天的结果就比前一天好多了。不但是空手站得很整齐,连提着长枪也能勉强排得象模象样的了。
这一天只有两个人出错,冯孟良也在其中。结果他们两人眼睁睁的看着其他人狂吃那红烧肉,自己只能扒着白米饭!
那帮小伙子昨天就馋得快要和野狗去抢吃了,那一整盘红烧肉不出片刻就被一扫而光!当大伙都吃完肉的时候,小个子李小强得意洋洋的从米饭底下挟出一块五花肉来,结果被每人揍了一巴掌。
第三天还是练习站队。冯孟良两天没吃肉,显得有气没力的样子。方龙冲他屁股就是一鞭,冯孟良痛得直咬牙,但是动也不敢动!
方龙骂道:“受不了的你就滚蛋!我不介意你当狗熊!”冯孟良使劲把胸脯挺起来,站得笔直,大声回答:“我要做英雄!不做狗熊!”
幸好第三天,再也没有人犯错,大家都能吃上白米饭和红烧肉。负责做饭做菜和送饭的都是小玉妈,她不明白还是小孩的老爷带着另外一些小孩在搞什么。她回去跟夫人汇报,夫人听了只是笑笑说,由得他们去吧。
第四天开始,方龙给他们换了个练习内容,那就是刺枪。具体做法就是在木桩上挂三个铜钱,一次出枪必须同时刺中三只铜钱方能收回。数量是上午刺三百下,下午刺三百块!刺不足三个铜钱的不能算在在内,相互监督,作弊者算犯规得接受惩罚不能吃肉。
当天练完枪之后,虽然有肉给大伙吃,但是他们感觉到整只胳膊都在猛烈在颤抖,费了多少功夫才夹得起那么一块肉!
第五天,大家有气无力的,几乎连枪都抬不起来了。方龙二话不说,从李小强手里抢过枪就刺了起来。短短一个时辰就刺了六百八十七枪,枪枪中铜钱的方孔!看得他们个个目瞪口呆的傻了眼,也自觉都练起来。
方龙也是这样练过来的,自然知道他们是什么感受。练了几天之后,大家的胳膊也慢慢不痛了,也有人偶尔能刺中方孔了。
就这样子,大伙前后练了一个月刺铜钱。
一天下午,方龙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套薪新的黑色练功服,说道:“今日已是大家练功满一个月之期。今晚就是测试你们的时候了,如果诸位通过了,以后你们就是我方龙的兄弟,往后我领着大伙吃香的喝辣的!不过一会可能会流血!也可能会没命!如果你们害怕了,如果想退缩了,你们现在还可以离开!如果你们想做人上人的,今晚戌时准时在此会合!”
冯孟良大声说道:“我要做英雄!”其他人见他这么一喊,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喊了起来。顿时间院子里传出整齐的呼喊声:“我要做英雄!我要做英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