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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这次肯定是看清姓刘的真面目了,不会再勉强我跟他接触了。”沈薇薇狡黠地一笑:“这次全靠大叔救命了,想要什么报答,都可以的哦。”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什么话都敢说啊,这不是在考验老师我的定力么?好在哥这种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道心甚坚,否则还真说不定就会被这女人给占大便宜了。
“你对我最好的报答……”陈可逸一副正儿八经的认真表情,顿时让沈薇薇有些羞赧,但心中却又隐隐有一丝期待。
但接下来的半句话,却让她差点跌倒在地。
“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老师对你最大的祝语。”
这是什么节奏,实在是太极品了!
“好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精彩的大戏了,更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杨老回复了往常的嘻嘻哈哈,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老头子很开心,小朋友,给我留个电话,有空的时候招待你,不能白吃你的。”
杨老居然主动要人的电话!
众人惊讶万分,又带着无法形容的羡慕嫉妒恨,看着杨老与陈可逸交换了联系方式,然后旁若无人的出门,打了个出租车,走了。
陈可逸也没有回去,也打了个出租车,走了。众人顿时有些惊愕:杨老说走就走,那是应该的;你个小辈,也跟着耍大牌,有点过分了吧。虽然你天赋绝佳,让人叹为观止,但咱们好歹也都算是这个圈子里的前辈了吧,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一个,有些飘了吧?
沈薇薇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的屁股上冒出一溜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旋即跺了跺脚:大叔真可恶,居然在本姑娘眼皮子底下溜走了。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呃,本姑娘这汉语言水平,似乎又有所进步了。
……
陈可逸之所以不辞而别,其实并不是耍大牌,而是接到了一个久违的电话,是明哲打来的,说是有老同学组织了一下同学会。叫聚一聚。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老同学了,小学同学,历史悠久,十多年都没见过了,不去见一面,还真说不过去。
很快到了他们约定的饭店,陈可逸进了包间后,发觉来了有十来个老同学,男女各半。
“你老人家总算来了,大伙都等着你开饭呢。”一看到陈可逸,明哲就来了精神,笑骂了几句:“现在当老板了,就耍大牌,摆架子了。”
陈可逸最近的情况,他一直都在关注的。
“靠,老板个鸟毛,在城里都混不下去了,只能杀向广阔的农村市场。”
其他的几个人,却是不知道陈可逸现在的情况如何,一听这话,估摸着是混得很差了,顿时脸上的笑容就淡了些。
虽然是老同学,但这么多年过去,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当年的那些纯真,也不是随便聚一聚,喝杯酒就能找回来的。不管跟谁打招呼,第一个问题绝对是“在哪里混,赚多少钱?”,绝少有人问“身体怎么样,开心不开心?”
时间让人成长,社会让人现实,所以这些人一听到陈可逸混到农村去了,就变得不热情,这是相当正常的,完全符合国情。
确切来说,这顿饭的气氛,不算太沉闷,大家都有说有笑的,但说笑得最大声的,都是自认为混得最好的几个人,谈的话题,也都是自己的生意,以及交往的圈子。
“不是我吹,容城的几个大少,不少都跟我喝过酒。”
“我也认识几个,那个排场,那个气度,啧啧……”
几个大老爷们唾沫横飞的,在一旁听着的几个女同学两眼放光,一个劲地劝酒。
至于陈可逸这种混农村市场的,基本没有人找他说话,只有最后举杯的时候,才有人跟他碰了碰杯子。
明哲心里很不高兴,正要说什么,却被陈可逸给制止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有什么好计较的?
“天色还早,咱们去唱歌吧。”一个人提议道。
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一片附和。
“你们去吧,我先回去了。”陈可逸不想参加,当即准备告辞。
好些人都没说话,仿佛压根就当他这人不存在。几个女同学更是正眼都没看他一下,心里嘀咕:一个乡巴佬,还唱什么歌啊?
“小陈,你这样就不够意思了哦。”提议唱歌的,是这群人里混的最好的,既然是他提的议,谁要是走了,就是不给他的面子。
一开口就是“小陈”,可见此人的心高气傲。
“小陈,一起去玩玩吧,也算见识见识上流社会。”这家伙自我感觉非常好:“我一会给你们介绍一个大人物认识,刘南风这个名字,你们听说过没?”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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