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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朝歌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情,如果真是曾经认识的人,明日婚宴上见面便知。她如今心里只挂着两件事,一是伊崔的病,二是教医官们治伤技巧,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灌输最多的内容。为此她夜晚回去,仍在等下绞尽脑汁写医案,打算将自己六年来遇见难治的外伤医案一一罗列,做成一个小抄本给医官们带回去。

这些医官以前都是村中的赤脚大夫,村子被烧没饭吃,不得已才跟着红巾军混。虽然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偶尔还胡来,可是治病救人的心是相同的。他们不轻视顾朝歌的年纪小还是个女人,客客气气叫她“医官长”,顾朝歌很喜欢他们。

她在灯下刷刷写下数十张医案,脑子短暂地陷入空白,写不出东西,干脆拿起薛吉送的那本启玄子注金匮要略,随意翻到不知哪一页,目光忽地一凝。传说启玄子中年入道,晚年为金匮要略作注,其中不少内容颇为诡谲神秘,而她现在所看见的内容,竟然被称做肌骨重生之术……

启玄子的内容隐晦不明,可是老吴家传的那本文一刀著作,却也有类似记载。顾朝歌顿时顾不得写医案,从枕头底下翻出文一刀的书,两本书互相结合着读,竟然越看越觉精妙,脑子里有豁然开朗之感,读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她读医书已经许久没有如这次一般,读得忘记时间,读到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感觉犯困,什么时候卧倒在桌上,然后睡了过去。

“朝歌?朝歌?这都什么时辰了,她应该不在房里吧?”

“日上三竿,新娘子都要进门了,太守府里全是大男人,就指望朝歌去陪新娘子了啊!”

“你婆娘不是去了么?还有*起将军的老婆和杨先锋的老婆啊,女眷挺多的。”

“卫大小姐是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这不是怕我夫人小门小户,招待不周么,杨维的夫人胆子小,也不成。*起的老婆挺着个大肚子,谁敢让她出来陪新娘?女眷里头就属顾大夫和新娘子最熟,人家点名要她作陪,早早就说好的,怎么今天一早上都不见人!这是要急死我啊!”

“顾朝歌,姑奶奶,你在不在屋里,在的话求你应一声啊!”

顾朝歌迷迷糊糊地揉眼睛,一起身就感觉腰酸背痛脖子疼,外头的天已经大亮,喧闹声锣鼓声阵阵,桌上的灯油已经燃尽,两本翻开的书被她在那一页压得平平整整。外头的敲门声又响了几次,听起来像是宋无衣:“不管了,金栋,你立即带队去找她,我得去前厅守着,伊大人腿脚不便,他忙不过来!”

啊?发生什么事情了?

顾朝歌茫茫然地打开门:“宋大哥?”

宋无衣今天一身精神得很,华丽丽的银线暗绣绸缎长袍,浑身透着喜气洋洋。他本抬脚要走,却听见门吱呀开了,回头便见顾朝歌发髻散乱,一脸呆傻地望着他:“出什么事了?”

宋无衣简直要给这位小姑奶奶跪下:“出什么事?今天君上娶亲,卫府大小姐要进门。此等联姻的大事,你敢忘了?你忘了你自己要干啥吗?”看她这模样,是刚刚睡醒吧!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啊”的惊叫一声,顿时变得惊慌失措:“什么时辰了!燕将军和阿潆姐拜过堂了?我、我没忘!”就是昨晚陡然发现一条可能治好伊崔的腿的法子,一时兴奋睡晚了。

“梳洗,打扮,上妆,立刻!金栋的兵会带你过去,把红巾军医官长的派头亮出来,别丢脸啊!”宋无衣叹气,余光瞥见屋中一脚那个还系着红绸带的木盒子,显然没有打开,他愣了一愣:“你没打开那盒子?我差人同你说了,你不试试?”

“哦,那个啊,一时间忘了。”顾朝歌看了一眼宋无衣送来的那个木匣子,说是库房里发现的好鞋子,很适合她。她昨天那么忙,所以忘记试了,不好意思地对宋无衣行了个赔礼,“多谢宋大哥挂记我,我一会便试,想来宋大哥的眼光最好,肯定很合适我。”

她的感谢是真的,只是她看那匣子的眼神,也不见得有多宝贝,毕竟这只是一双“无意间在库房发现”的鞋。宋无衣有点儿同情伊崔,他费尽心思定制了这双靴子,还特意找好借口让自己送来,人家放了一晚上都没试,回答居然是忘记了。

“其实这双靴子搭配你的衣裙也不赖,颇有北方胡族女子的风范,好看又精神。”宋无衣突然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顾朝歌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十分怪异,她从来不知道宋无衣对女子穿着还有研究。宋无衣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他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办得周到一点,想着今日她穿这靴子参加君上大婚,伊大人见了肯定很高兴。

谁知却被她如此打量。宋无衣觉得自己多管闲事,烦躁地挥挥手:“随便你,我先去了。”他扭头便走,而这时候远远的,从太守府前院已经传来一阵阵喧闹和鞭炮声。

新娘进门了。

别人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呢?卫潆不知道,反正轮到她自己,她只觉得一切都乱糟糟的,紧张又慌乱。其实在观礼的人看来,这次联姻办得气派又稳妥,礼仪的流程一丝不苟,中间没有出一点岔子,可是对盖着头巾牵着红布的卫潆来说,她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只听见锣鼓喧天,还有很多男人嘻哈庆贺的声音,四周的一切都是那样陌生,唯独另一头牵着她的那个人是她熟悉的,也是她所爱的男人。

慌乱的不是这场婚礼,而是卫潆的心。

而对顾朝歌来说,她只感到垂足顿胸的后悔,明明是这样盛大的婚礼,扬州城的人都说几十年没见过的气派,可是她居然生生睡过了精彩的上半场,只来得及赶上正在进行中的下半场!

她连拜堂这种大事都没看到,呜呜呜!

今日太守府的卫兵是往日的五倍之多,金栋领着顾朝歌在观礼人群和诸多卫兵中穿梭,迎面撞见正负责接待——或者说监视张遂铭使者的伊崔。

两人骤然四目相对,均感到尴尬。

伊崔今日也换了一身一看就很值钱的衣裳,依然坐在轮椅上,他走得慢,张遂铭的使者纵使抓耳挠心地好奇,也不敢走快。如今见他停下来和一个小姑娘两两对望,使者刺探敌情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这位姑娘住后院,莫不是伊大人或是燕将军的妹妹?或者是谁的……妾室?”故意不梳妇人髻,装作是妹妹,省得卫大小姐妒忌,很有可能嘛。

谁知他这一开口,在场的红巾军中人皆以奇怪的目光望着他,好像他是神经病一样。

顾朝歌本来不知道他是谁,以询问的眼神看着伊崔,伊崔被她看得一愣,这种眼神交流他和她已经许久不曾有过,一时间感到奇怪的别扭和欣喜。此刻,恰好他的余光瞥见她脚下穿的那双崭新羊皮小靴,蓦地觉得高兴起来,由于接待这位使者而产生的那种吐苍蝇的恶心感,一时间居然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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