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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姬站起身来,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看了看空空的双手,又摸了摸衣袖,然后弯腰在草地中找东西,“糟了!红樱之珠不见了!离奴,轩之,快帮我找一找。”

“什么红樱之珠?”元曜迷惑。

白姬趴在地上,在草丛中仔细地翻找。

“一种仙界植物的果实,模样像一颗珊瑚珠,约莫小拇指大小。”

元曜、离奴开始跪在草地上翻找。

三人伏在地上,在木柴和草丛中翻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红樱之珠。

元曜忍不住问道:“这红樱之珠是什么东西?”

白姬道:“有一位客人家的白兔走丢了,捎信来缥缈阁托我帮她寻找。那兔子最喜欢吃红樱之珠。我嫌四处奔波寻找太麻烦了,打算在缥缈阁中种上红樱之珠,然后守‘珠’待兔。”

这条龙妖太懒了!元曜在心中道。

“红樱之珠是仙界的植物,在人间的土地上不一定能够长出。我刚才用花锄在草地上画了一个符阵,以保证红樱之珠能够顺利生长。”白姬向符阵望去,因为她还没画完符阵就被鸵鸟踩晕,元曜、离奴又来来去去地搬运柴火,符阵已经模糊得看不清了。

白姬叹了一口气,道:“唉!符阵也打乱了!轩之,你继续找红樱之珠。离奴,你把这一地的柴火收拾一下。”

“好。”元曜应道。

“是,主人。”黑猫应道。

小书生继续趴在草丛中寻找红樱之珠。

离奴一趟又一趟地把木柴搬回了厨房。

白姬走到绯桃树下,围着昏死的鸵鸟转了一圈,红唇挑起了一抹诡笑。

离奴问道:“主人,要把这只冲撞您的大笨鸟烤熟了吃吗?”

元曜赶紧道:“它不是故意的。白姬,请不要吃它。”

白姬笑道:“我一向宽容大度,怎么会和一只鸵鸟记仇?它既然是轩之买下的鸟,等它醒了,就养在缥缈阁里吧。”

元曜很高兴,道:“太好了。小生还担心你嫌它丑笨,会责怪小生花十两银子买下它。”

“啊,轩之不提,我还忘了,那十两银子,我会从轩之的工钱里扣。”白姬笑眯眯地道。

元曜想咬断自己的舌头。

元曜找遍了院子也没找到红樱之珠,白姬说他办事不力,又扣了他十天的工钱。元曜心中悲苦,但又没法反驳,只能拉长了苦瓜脸继续找红樱之珠。

晚上,鸵鸟醒了。它睁着大眼睛,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十分迷茫。

元曜喂鸵鸟吃草,它不吃。

离奴喂鸵鸟吃香鱼干,它也不吃。

白姬给鸵鸟倒了一杯酒,它很高兴地喝了。

离奴气呼呼地道:“书呆子居然买了一只酒鬼鸟回来了?!”

元曜挠头,道:“唔,它好像真的很喜欢喝酒。”

鸵鸟喝了几杯酒之后,醉了。它开始在月光下学仙鹤一样展翅跳舞,口中发出“嗝啊——嗝啊——”的声音。它笨重的身躯跳起舞来十分滑稽,声音更可笑。

离奴捧腹大笑:“这只大笨鸟不会以为自己是仙鹤吧?哈哈哈!”

元曜有些窘,朝鸵鸟喊道:“不要再把自己当仙鹤了,会被嘲笑的。”

白姬看见鸵鸟学仙鹤跳舞,居然没有笑。她取了一只笛子,横在唇边,吹起了一首空灵而婉转的曲子,为鸵鸟助兴。

鸵鸟听见白姬的笛声,十分高兴,更加沉醉于自己的舞姿之中。

离奴变成一只小黑猫,跑到草地上,和鸵鸟一起跳舞。

元曜提了一盏莲灯,继续在院子里寻找红樱之珠。白姬答应他,如果他找到红樱之珠,就不扣他的工钱了。

一些夜游的妖怪听见白姬的笛声,纷纷来到缥缈阁的后院,加入了跳舞的行列。不一会儿,草地上千妖乱舞,百鬼纵歌。

一只皮鼓化成的器物妖把鼓槌递给元曜,让他敲自己。元曜不敢拒绝,只好接过鼓槌,和着白姬的笛声敲皮鼓。

白姬见元曜敲皮鼓,笛声忽然一转,吹起了一首活泼欢快的曲子。元曜配合白姬的旋律敲鼓:“咚——咚咚——咚——咚咚咚——”

月光下,庭院中,千妖百鬼嘻嘻哈哈,舞动得更欢乐了。

鸵鸟十分高兴,它仰头望着夜空,圆润而明亮的眼眸中倒映了两轮明月。

白姬让离奴拿出美酒,招待千妖百鬼。缥缈阁中举行了一场妖宴,妖怪们玩得很尽兴,圆月西沉时才散去。

深夜,白姬、离奴都去睡了,元曜还想继续寻找红樱之珠。但是,敲了许久的皮鼓,他的手臂很酸痛,不方便提灯笼,于是不得不明天再继续找,也去睡下了。

鸵鸟睡在元曜的被子上,把头靠在元曜的脖子边,小声地打着呼噜。

元曜撵了鸵鸟几次,让它去后院睡,但它总会在小书生睡着时再跑来,睡在他的被子上,小书生也就随它去了。

第二天,元曜在晨光中醒来,鸵鸟还在呼呼大睡。元曜打着呵欠穿上外衣,去后院的古井边梳洗。他刚走到回廊,就吓了一跳,睁大了眼睛。

青草中,一夜之间长满了某种藤蔓植物,青翠而柔嫩的叶子下结了一串又一串的红樱之珠。红珠碧叶覆盖了大半个后院,色泽鲜艳的红珠子上还带着清晨的露水,看上去美丽而诱人。

元曜张大了嘴,心中思忖,这下子找到了满院子的红樱之珠,不知道白姬会不会给他涨工钱?!

离奴起床之后,也看见了满院子的红樱之珠,十分惊讶。它摘了一串红樱之珠,放进嘴里尝了尝,转惊讶为高兴:“吃着和樱桃差不多。今晚,爷来做一盘樱桃鱼。”

元曜冷汗,道:“这不是樱桃……而且,还不知道这东西有没有毒,能不能吃……”

离奴道:“兔子都能吃,怎么会有毒?书呆子放心吃吧。”

元曜还是不敢吃。

日上三竿时,白姬起床了,她看见满院子的红樱之珠,有些惊讶:“欸?居然长出来了?看来,昨天的红樱之珠是掉进土里了。还好,符阵没有完全失效。”

元曜苦着脸道:“这红樱之珠是不是长得太茂盛了?小生早上看见时,它们才长了半个院子,现在已经扩散到整个院子了。”

白姬采了一串红樱之珠,摘了一颗放进嘴里,笑道:“生命力旺盛是一件好事。我倒没有料到它的长势这么好。这下子,不仅可以引来白兔,我们也可以尽情地吃了。”

离奴道:“主人,离奴打算采一些红樱之珠,做红樱之鱼。”

白姬笑道:“红樱之珠的口感有些酸涩,再采一些做蜜饯吧。用马老太君送的镜花蜜腌渍,一定很美味。”

黑猫挠头,道:“离奴不会做蜜饯。”

白姬笑道:“胡十三郎很会做蜜饯,它去年送来的青梅和杏脯都很好吃,去请十三郎来做吧。”

“离奴讨厌那只臭红狐狸!离奴去请它,它一定会摆臭架子,嘲弄离奴,离奴会很没面子。”离奴很不高兴,它和胡十三郎一向不和,是死对头。每次一见面,它们就会打起来。

白姬掩唇笑道:“红樱之珠腌渍成蜜饯之后再做鱼脍,想必一定很美味。”

离奴闻言,口水哗啦,妥协了。

“主人的蜜饯比离奴的面子更重要。如果那只臭狐狸对爷狂妄无礼,等蜜饯做好了,爷再收拾它。”

白姬拍了拍黑猫的头,笑道:“十三郎来了就是客人,不许故意欺负它。”

“主人,它还没来,你就胳膊肘朝外拐,离奴太伤心了。”

元曜忍不住道:“是离奴老弟你太霸道了。十三郎还没来,你就想着收拾它了。”

“闭嘴。”黑猫骂道。

元曜不敢反驳。

离奴出门去翠华山找胡十三郎了。

最近平康坊有无头鬼作祟,白姬穿上男装,扮成“龙公子”,带着几张咒符坑银子去了。小书生留在缥缈阁看店。

缥缈阁的生意十分冷清,元曜坐在大厅中一边喝茶,一边读《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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