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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铁木不满地看着赫尔提真:“赫尔提真,你这说了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就是,我们可都说了家里的情况,你怎么就不说呢?”阿布罗符合道。
“或许赫尔提真有什么难言之隐吧,我们也就别逼他了。”黎可当和事老。
赫尔提真微微点头:“就像黎可说的,我是有难言之隐,并不是不想告诉你们。”说着他扭头看向凤云笙,“该轮到古月说了。”
“我的排名是七十三,比较擅长枪法和骑射。”凤云笙淡淡地道。
“这个我们都知道,你可是枪刺和骑射都考了第一的人。”那地说。
“不过我一直很好奇你的枪法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明天你会用枪比试的吧,要是我俩对上了,非得要好好打上一场。”阿铁木激动地道。
“好。”凤云笙微微点头。
“那你家在哪里啊?”阿布罗看着凤云笙,“我看你穿得那样好,想必是出身富贵人家吧。”
“只能是衣食无忧而已,并不算大富大贵。”凤云笙避重就轻地回答。
“衣食无忧还不算是大富大贵啊?”那地经历过奴隶的生活,甚至衣食无忧这四个字是多么的艰难。
“就是就是,而且我看你也不像只是衣食无忧而已,你那匹马是我之前在市集上看到最好的马。”阿布罗环顾四周,突然变得小心起来,“我问过价,那可是要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阿铁木翻了个白眼,“那得够我们家吃上多少年了。”
“五百两,我要是有五百两我就不来这里当兵了。”
那地原来一直都是家人要求他来三大营当兵他才会来的,可他自己本身所希望的却是做点小买卖,他和别人不一样,希望过一些安稳一点的生活。
而那地的家人会让他来三大营当兵,其根本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他们一家本来是奴隶,是因为有军功所以才被赦免的奴隶的身份,所以他们才会觉得从军当兵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
“五百两,要是我有五百两就买一把好枪,再买一副好的甲胄,然后去雁门关把那些南穆国的给杀个片甲不留!”阿布罗激动地道。
“对啊,我也想去杀南穆国的!”阿铁木被阿布罗的情绪感染。
“是吧阿铁木,你也觉得到雁门关那去杀南穆国的比在三大营里做个侍卫要让人爽快多了吧。”
阿布罗虽然长得矮小,但他是典型的主战派,他十分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尤其是上阵杀敌的那种爽快。
“但是战场上生死难料,哪里有进入三大营那般安全和舒服。”黎可说。
“黎可,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们是北燕国的人,是芙兰莫林的子孙,受芙兰莫林的眷顾,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丧气的话!”阿布罗生气地道。
“没错,我们北燕国的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怎么可以贪图安逸!”阿铁木也怒斥道。
“我倒是觉得黎可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他只是希望自己能过得好一些而已,又怎么是错了?”那地本来就只想过些安稳的日子,所以他并不觉得黎可说的有什么不对。
“那地,你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阿布罗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那地,“我们北燕国的男儿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你到底是不是我们北燕国的男人!”
对于北燕国的男儿来说,他们接受的思想就是他们生下来就该保家卫国,国家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就应该上阵杀敌,当兵是荣耀的事,在沙场上为国捐躯,流血牺牲也是一件光荣的事。
但是,这种想法也不是能所有人都保存下来的,在这十几年来,已经有许多人过惯了安逸的生活,他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他们就是只希望过点平安的小日子,根本不觉得当兵是什么荣耀,那只是一种无奈,一种迫不得已而已。
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半都会被当做是异类,会被当做是不肖子孙,被当做不配当北燕国子民的人,所以一般他们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很少会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
“我只是觉得黎可说的没错而已,又不是向往这种生活。”那地碎碎念地说了句。
“光是这样说就已经很错了,这哪里没有错了?”
阿铁木虽然也是希望进三大营多于去雁门关杀敌,但他并非是因为“贪生怕死”,只是觉得进入三大营后达到人生巅峰的时间,会比在雁门关从当个大头兵开始要来得更快一些而已,而且能进入三大营,本身就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肯定。
而且现在战事如此不利,谁知道可汗会不会御驾亲征?即便不是他御驾亲征,也可能会派出三大营到前线作为精锐作战,这个时候他一样可以上阵杀敌,杀光所有南穆国的人。
而黎可和那地这么说,那对阿铁木来说这简直就是侮辱,那是侮辱他的人格,这是说他是一个贪图安乐、贪生怕死的人,而不是铁骨铮铮的好男儿。
这样和被说逃兵的感觉一样,是会被人鄙视,永远得不到尊重的。
黎可见阿铁木和阿布罗那般激动,连忙道:“我只是觉得进三大营的确比到雁门关上阵杀敌要舒服和安全而已,这是事实,但并不是说我们进三大营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这样也不行,饶了那么多个弯,谁知道你的意思啊。”阿铁木一脸的不悦。
“好好好,是我的错,以后我绝对不这样说,绝对不这样说。”黎可连忙道。
“那还差不多,算你知错能改吧。”阿布罗也道。
“我吃完了。”
就在他们几个说七说八的时候,凤云笙早就把饭给吃饱了,众人有些惊讶地看着凤云笙。
“你就吃完了啊?”阿布罗不可以死地看着凤云笙,他才刚刚开吃呢。
“我也吃完了。”赫尔提真也放下了碗筷。
“天啊,你们俩也吃得太快了吧。”阿铁木拼命把饭菜往嘴里扒,把嘴里塞得满满的,“气完了寄核点寄蛋蛋蜗们。”
阿铁木想说的是“吃完了就喝点酒等等我们”,只是因为嘴里塞了一堆吃的,所以话也就变样了。
凤云笙也没有想过要抛下他们,当下只道:“慢慢吃便是。”
“对了古月,你家在哪里?”黎可觉得让古月聊一下她的家,这样有助于她打发时间,总比干坐在那还要得多。
“在撒柯草原上。”凤云笙答道。
“原来你也是住在草原上的啊,撒柯草原,那离我家很远,不过你看着不像是牧民,我还以为你是住县里的。”黎可说。
“我阿父会到附近的小县城做点小买卖,也会带上我去帮忙,做点记账的事,所以我的确没怎么做过放牧的事。”凤云笙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子,怪不得你也会认字。”黎可点头。
“原来家里事从商的,怪不得这么有钱。”阿布罗感慨地道。
“不过是小本生意而已,我身上这些装备,也是花了家中大部分的积蓄换来的。”凤云笙说。
“那至少也是有积蓄,像我们这样的人家,能吃饱也就不错了。”
那罗虽然已经脱离了奴隶的身份,但是他们家只有几亩薄田,平时只靠种那几亩田还有放些牛羊,只能够他们生存和一般的换物,要说到积蓄,那是很难的事情。
“是啊,一般放牧为生的都是很难有什么积蓄。”黎可也颇有感触地道。
“不过你不是认字么,我以为你也不是放牧的。”
这个年代,一般的牧羊人是不会读书写字的,他们大多是目不识丁,只有那些有些地位身份人家里的孩子,才能享受到读书这样的高级待遇,只不过他们也不稀罕去读书就是了。
在武者的世界里永远都是重武轻文的,像凤云笙这种靠“认字”得了个枪刺第一的,是会被他们视为“旁门左道”,根本就不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取胜的,就像是那些满腹经纶的书生一样,也会觉得一般的武人只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草包一样。
所以军中大多从牧羊出身的士兵,都是不识字,只是他们也不会觉得识字的人就如何了,因为军中会有专门的文职是给他们写家书并且带回他们的家中而且还是免费,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大头兵能享受的待遇,大头兵想享受这待遇是要给钱的。
不过给的钱也不多,就是十几文,而且还包邮,这样的消耗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十几文钱就能写好家书还包邮,比他们自己去找人带回家要方便多了,而且这也是在龙城里当差的福利,比如说在雁门关那里当兵,是没有这项福利政策的,那时候军中识字的人,就是个宝贝了。
“我阿父曾经是私塾的先生,所以从小就教了我写字。”黎可道。
“你阿父原来还是私塾的先生啊。”
阿铁木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滴看着黎可,虽然他们对读书写字一点都不感冒,但是在这个年代有个私塾先生的老爹还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更何况还是一个要从军的牧羊人的老爹,“那你怎么还住在草原里,而且还从军?”
“我阿父后来因为一些事就没再当私塾的先生了,回到草原里放牧。”黎可顿了顿,“我阿父虽然是私塾先生,但是武功一样很好,我这身本事也都是他教给我的。”
“哦?没想到还是个文武全才的。”阿布罗也好奇了,“那这么说,你来这也是你阿父的意思?”
黎可摇头:“不,那是我自己的意思,是我自己想从军,想进入三大营,为天子效力。”
“不错不错,这是个好志向,这样才是我北燕国的好男儿!”阿铁木拍了拍黎可的肩膀,然后又打了打自己的肚皮,“我也吃饱了。”
“我也好了。”阿布罗也放下碗筷,然后喝了一大口酒,这才心满意足。
只见所有人都吃饱了,只剩下黎可还没吃完,黎可看了他们一眼,有些羞愧地道:“你们别看着我啊,我很快就吃好了,你们先聊天喝酒!”
“不急。”凤云笙说。
“对啊,不急不急,你别害羞啊。”阿铁木也喝了一碗酒,他转头看向一直默不出声的赫尔提真,道,“赫尔提真,你就真的不说一下你家里的情况,你看我们几个人,就你一个没说。”
赫尔提真不说他家里的事,他们就越是好奇,听到阿铁木这么说,其他的人都看向了赫尔提真。
“没什么好说的。”赫尔提真冷冷地道。
“怎么会没什么好说的,你家里在哪,总可以说吧。”阿铁木不死心。
“草原上。”赫尔提真答道。
“什么草原?”阿铁木追问。
“全部。”赫尔提真看着阿铁木,“我四海为家。”
“四海为家?”阿铁木有些吃惊,虽然他们牧民一般都会根据牧草而进行迁徙,但一般都会固定在一片草原上,只是从南边迁徙到北边这样子,“你难道没有亲人吗?”
“他吃好了。”赫尔提真看了一眼放下碗筷的黎可,然后放下三十几文钱,这是赫尔提真认为他应该付的饭钱,“走了。”
见赫尔提真执行了AA制,阿布罗和阿铁木都面面相觑,他们其实是想蹭一顿凤云笙的,但是眼下这情况……
“把钱拿回去吧,这顿我请。”凤云笙拿出几两碎银放在桌面上。
“这怎么好意思?”黎可觉得要别人请他吃饭有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一顿饭而已。”凤云笙说。
“你是看不起我?”赫尔提真看着凤云笙,突然道。
“我只是觉得要算清楚每个人在这顿饭中吃了多少有些困难,还不如这顿我请了,下顿换你请来得方便。”
赫尔连真见凤云笙这么说,先是想了想,然后便把铜钱收了回去:“好。”
看到赫尔提真把钱拿回去,凤云笙也主动说要请他们吃饭,阿布罗和阿铁木都表示很高兴。
他们也不是想占凤云笙便宜的,只是他们实在是手头紧啊。
阿铁木扫了一眼其他还在吃饭的考生,突然压低了声音:“吃完了就赶紧走了,得到庙里占位,不然待会晚了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阿铁木说的有道理,虽然今天筛了一大批人,但位子还是缺得紧,我们得赶快走。”阿布罗警惕地道,他可不想去那传说有鬼的林子里过夜了。
除了凤云笙以外,其余四个人都是住在城外的破庙里,之前将近八千个考生,有七千多个是住在城郊破庙里,可是那破庙也就那么大,算上天花板,能容纳的人也就一百来个,可想而知之前的竞争是有多惨烈,为了争床位,大打出手的不少,甚至有不少人为了争那住的地方而成了仇人。
其余争不到地的,也只能在破庙周围随便找个地方卧地而眠,但是这些床位也无法容纳全部的人,这里再找不到位置的,只能进去里面的树林里住。
凤云笙所找到的那片空地是离破庙位置很深的,而凤云笙是从靠近城门的树林入口处进去的,相对来说比较浅,只是一般人都会选择扎堆在破庙附近群居,毕竟大家都在一起是比较安全的事。
庙会最后那天的晚上适逢盛会,绝大部分的人都去凑热闹了,而当时琉烨又做出了那件事,弄得城门紧闭所有人都不能出去,那些人自然是
还有少部分的人,都是那些在破庙里占好了位置的人,他们不去看烟花的原因是怕床位被其他人霸了,自然是蜗在破庙里死守床位了。
破庙的位置是树林偏南的方向,距离城门大约有三公里的路程,而琉烨是离城门不到一千米外的树林入口处堵住穆项北等人,所以当晚的动静虽然大,但是也没有惊动到那些在破庙里守床位等人。
于是乎众人走到了门口,这时众人才发现凤云笙也跟着他们离开,他们自然知道像凤云笙这样的人是不用去破庙那住宿的,应该是在刚才他们吃饭的地方就有下榻的地方,也就是福门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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