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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欢醒来的时候,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很是纳罕自己居然在顾颜的办公室里睡着了?
沙发上一条叠得整整齐齐的裤子,那是早上被薛恒打湿的,不知何时已经烘干,茶几上摆着签好的单据,还有一瓶苹果汁,口干舌燥的陈欢也不客气地喝了起来。
换好裤子,将丢在一旁顾颜的那条叠好放到沙发上,想了想,重又拿起来卷成一团塞进了书包。一看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
刚一出门,就见秘书黄小姐微笑地迎过来,手里端着饭笑吟吟地说:“顾总先去客户那了,说你在这里加班,叫我不要打扰你,哝,赶紧吃吧,2点直接去故宫跟找顾总他们汇合。”
陈欢叫住了欲要离开的黄小姐:“麻烦你把门锁上吧,我到别地吃。”
回到小会议室,里边也空无一人,薛恒、账簿都不见了,给薛恒打了个电话,薛恒说,他自己对出来了,感谢陈欢的帮忙,就这样。
翻看手机这两天的电话,却未发现顾颜的来电,也搞不清怎么回事,陈欢肚子咕咕一叫,打开饭盒,啧,都是自己爱吃的,这黄小姐倒也贴心,也是,一张机票订错了都有可能炒鱿鱼,给顾颜那样挑剔的老板当秘书,睡觉估计都得睁只眼。
吃过饭,准备离开,摸了摸包里的东西,陈欢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今天的一切比预想的顺利,不枉费昨晚上铁杵磨成针的辛苦,虽然票据夹上的金属吸片消过毒了,可万一伤口感染了怎么办?要不要找个理由叫他去打个破伤风针呢?算了,引起怀疑倒不好了,这也是老天爷帮忙,冥冥中,既有巧合也是天意。
“陈欢,你怎么还不走?站这想什么呢?”身后的黄小姐匆忙赶来:“顾总打电话问这你出发了没有?”
“哦,马上,对了,谢谢你的午饭,真心赞一个。”
黄小姐一笑:“别谢我,那是顾总亲自给你订的,我就是跑个腿而已。”
虽说是春柳春花的好时节,可漫天飞舞的柳絮就像浮游生物般四处游走,鼻子、脸上痒痒的搅得人心烦意乱。
回家换了趟衣服,反正下午就是一个逛,只要不是正规场合,公司基本不要求着正装。陈欢一接打了好几个喷嚏,戴上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即便坐在车里,仍觉得这些软绵绵的生物无孔不入。
午后的阳光晒得人浑身暖暖的,渐生汗意,脱了外套,进入了老城区最为繁华的地段,车速逐渐缓慢下来,往日里比较冷清的美术馆门口,此时颇有些热闹景象,售票处门口还排起了一条蜿蜿蜒蜒的长蛇队。
凝神细看,大大的宣传海报上,一双低垂的双眼,眼角滴落而下的一颗晶莹泪水,正滴向一簇洁白盛开的茉莉花,那是一双老男人的沧桑的双目,隐在一片黑色的背景中,红色的“涌”字艳艳刺目,下边一行:许莫生,北京春季画展。
心里一动,泰国天堂酒吧里端坐一方的独特身影闪闪烁烁,那个请自己喝了杯烈酒的老男人莫森,准确的说,享誉画坛的旅法画家许莫生,对,想起来了,他还送了张名片,春季画展,有缘再见。
再见就是缘吗?孽缘也是缘……车子缓缓地开出了美术馆门前的拥挤,陈欢的心里蔓生出一种草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看到顾晓晟的一身装扮,陈欢第一时间还是没整理好表情。
见惯了身边设计师们各种风潮的展现,时尚一词已成为这个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也不乏力求标新立异逆天而行的失败者,但像顾晓晟这样,一身红底蓝条紧身衣外加一件随风舞动的披肩式风衣,脚下一双小马靴闪闪发亮,这尼玛就是蝙蝠侠和蜘蛛侠乱搞后产下的妖孽,脸上架着咸蛋超人款墨镜。
顾晓晟身材不错,细腰长腿小翘臀,紧身衣将这几点优势发挥的格外显著,整个人看上去凹凸有致,所以他很自信,也很陶醉,醒目地矗立在故宫熙攘的人群里,金碧辉煌的殿宇在他身后恍然失色,堪称奇葩。
陈欢第一次在人群中忽略了顾颜的存在,实在是敌不过顾晓晟精心打造出来的“绝代风华”,说真的,他还不如那天踏踏实实的西服配运动鞋呢。
即便陈欢戴着口罩,也还是能从人群里一眼认出他来,顾晓晟也飞快地打量着陈欢。
今天的陈欢没穿正装,大翻领的宝蓝色外套,修身的黑色长裤,仔细一看居然是层薄薄的皮子,也不知算啥面料,也配着一双小软靴,也搭着一个双肩背,那牌子是知道的,可样子透着新鲜,浑身上下怎么瞅都各有各的好,漫不经心中又透出一种精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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