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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叶截断她的话:“我以为此时此刻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何会知晓你的身份,不过看来你是半点不感兴趣了。”
莫朝云忙道:“不不,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我真的很想知道。”
“很简单,就是这个绣花小香囊。”
“小香囊?”莫朝云问道:“小香囊怎么了?”
“这是个紫色的小香囊,紫色在南越很平常,在北昭却是贵气逼人的颜色,那是皇族与王室的象征,所以香囊的主人定是北昭的王室中人。香囊上绣了旭日修竹,可见主人喜静文雅,乃是位翩翩公子。香囊的布料有些旧了,或许是摩擦,或许是洗涤,但绑香囊的带子却是新的,而且颜色略有偏差,这说明主人极为珍惜这个香囊,又或者这个香囊是主人不能丢弃的物品,所以即使带子坏了,也要极尽可能配上新的。带子上的玉石十分讲究,是北昭燕西有名的矿产黑鎔石,这种玉石有名却稀少,所以平民百姓根本不可能拥有,而燕西正是燕平郡王霍西云的封地,这位燕平郡王爱竹可是有名的,于是他的府邸遍植修竹,更是人尽皆知。”
千叶说到这里停下来,看着莫朝云越皱越紧的眉头,继续道:“你警惕性很高,遇险时格外冷静沉着,善于观察,对于危险嗅觉敏锐,这应该是长久以来所养成的习惯,因为你需要这样的能力来谋生,或者说保护你所想要保护的人。手指上有厚茧,说明自小就开始习武,身上有陈年旧伤,虽然多但致命的却很少,说明你要么能力很强,要么很得主人宠爱与维护。身手不错却没有杀人的气息,所以你不是杀手,那就是护卫了。一个护卫却能得到主人这么重要的香囊,一定关系匪浅,所以我给你定位是亲随,当然你若说是他的女人,我也不反对。”
莫朝云原本已经有些发傻地盯着千叶,可是听到这句,脸色瞬间变成了煮螃蟹:“你别胡说,我对郡王绝无非分之想,我特别敬重他……”
千叶漫不经心打断她的剖白:“就当不是,这不重要。”
“谁说不重要,这很重要,这关乎郡王的名节,你不要胡说!”莫朝云气鼓鼓嚷嚷道。
“哦?”千叶瞅她一眼:“原本不重要,不过你这么气急败坏,又变得重要起来了。你喜欢他,对吧?”
莫朝云:“……”
千叶又道:“放心,他也喜欢你。”
“你!”莫朝云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望着莫朝云气鼓鼓的脸,千叶却但笑不语,没再解释。一个不开窍的姑娘,枉费了郡王爷一片心思。
北国有豆,名曰月牙,通体红透,一岁一发。故土为果,敌国为沙,色如血凝,心有灵犀。豆如我心,常盼君安,共执此豆,结为同心。
未完的歌谣还有后四句,也是最为重要的四句。因为此豆红艳如血,常被用来代替真心,时间久了,就有了情豆的意味。
不过这些都与他无关。千叶问道:“如何?”
莫朝云深吸了一口气:“没错,你猜得对,我的确是北昭燕平郡王霍西云的亲随护卫。”
“很好,你承认就好。至此,我们的赌约正式生效。你将接受我的提议,没错吧?”
对于千叶的能力,莫朝云已经基本信服,她想起芸姑对她说过的话,她说千叶最厉害的是他的头脑?或许,芸姑说得并非危言耸听。她现在陷入十九院的危局,能得千叶相助,无异于雪中送炭,她该感激他才是。但不知为何,她莫名觉得千叶危险,这么做似乎是在与虎谋皮,但还有别的选择吗?
想到这,莫朝云冲着千叶郑重点了点头。
在小柱廊前平复了急促的呼吸后,莫朝云才推门进屋。夜已深,屋内黑漆漆一片,想来她们都睡熟了。莫朝云轻嘘一口气,回身带上门,再回头,却见一人影近在眼前,吓得莫朝云大骇不已。
“是你?”人影显然也很吃惊,似乎推门进来的人,和她预想中的人有很大出入一样。
“莫熏?”人影很快点了灯,莫朝云才看清这人竟是莫熏,她一身穿戴完好,完全不是已经上床休息的形容,而且她手中还提着秋水剑,面色阴沉得可怕。
莫熏指了指旁边的椅子,示意莫朝云坐下。莫朝云不解,却见莫熏狠狠闭了闭眼,才忽然睁开眼道:“叶竹不见了。”
什么?莫朝云这才后知后觉去环视整间屋子,空空荡荡,果然只有莫熏一个人在。所以她忙问道:“她去哪了?”
莫熏抿紧唇,皱眉摇了摇头,“我以为刚刚的是她。”她说到这里时,忽然抚了抚手中的秋水剑。莫朝云脑中如电光石火划过,这就对了!以叶竹历来的行事作风,再加上今晚的突变,莫熏一定认为叶竹失踪在明,暗地里是要把她一起解决掉,所以才假意入睡,实则候在房中等叶竹的夜袭。
莫朝云和莫熏的眼睛对在一起,莫熏显然看出莫朝云已经猜出她的意图,遂道:“你说她会去了哪里?她还没有过这么深夜不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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