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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收徒吗?”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陈冬生看着众人,眨了眨眼,嘿嘿一笑,手臂向后一指:“诸位,不若咱们坐在酒楼里细谈?”

众百姓立时轰一下冲进了酒楼,又开始围着刚刚尸天清的桌位兴奋议论。

“那个是神仙坐过的椅子!”

“那个是神仙喝过的茶!”

“那个是神仙摸过的桌子!”

“那个是神仙看过的茶壶!”

陈冬生看着众人摇了摇头,走到柜台旁侧,低声对风掌柜道:“风掌柜,您看这……”

风掌柜抬眼瞅了陈冬生一眼,举笔就在纸上刷刷刷写了三个字,递给陈冬生道:“明日,重新做个牌匾,以后咱们酒楼就叫这个名字。”

陈冬生低头一看,纸上写着的,正是“仙人居”仨字,不禁一笑,提声道:“好勒!”

“快去招呼客人!”

“好勒!”

风掌柜看着欢快离开的陈冬生背影,捻须点了点头,从柜台下抽出一个小小的纸卷,写上了一行蝇头小楷。

【乐安,陈冬生,准入,升耳探。】

写完,便将纸条细细卷起,从耳后抽出一个冰蓝色、细若半筷头的袖珍竹筒,将纸条塞了进去。

再以热蜡封起竹筒缝隙,用中指戒指在蜡封出印下一圈流云纹路。

“阿三。”

“风掌柜。”

一道声音从风掌柜身后传出,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将这封风竹信送回主楼。”

“是!”

只见黑影一闪,掌柜手中的袖珍竹筒瞬间消失。

风掌柜眼皮一动,又变成那个和蔼可亲的胖掌柜,慢慢拨起算盘。

算珠劈啪脆响,湮没在酒楼的鼎沸人声之中。

桑丝巷,桑叶绿,枝茂繁。

“桑家茶摊”旗帜迎风招展,辉映晴空。

桑家小院葡萄架下,顾桑嫂望着挤在眼前的几人,扶额叹气。

“顾桑嫂,你看看这凤冠做工如此精细,一看就不是凡品!”王家媳妇捧着一个做工精致的金色凤冠,连连称赞。

“哎呦,瞧瞧这嫁衣上的花纹,俺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花样!”陈大嫂摸着大红色的霞帔,一脸羡慕。

“还有这盖头,你看这龙凤呈祥的图案,你看这针脚绣工的讲究,一看就是江南绣娘的手艺。”周大娘连连赞道。

“那可不,这都是我家相公送给顾桑嫂大婚用的,件件都是精品!”周云娘一脸得意道。

顾桑嫂叹气:“我和褔黎商量过了,不打算大办,只是想着请街坊们吃顿饭就行了。”

“那可不行!”周云娘立时跳了起来,“这嫁衣可是我家相公特意嘱咐我送来的,若是顾桑嫂你不上身,我可没法跟我家相公交待。”

“是啊是啊,结婚可是大事!自然要隆重些!”王家媳妇也连连点头。

“而且吕老板看到桑娘你穿这身衣服,肯定很高兴。”陈大嫂也帮腔道。

“这可是我家女婿送的,一定要穿!”周大娘双手叉腰。

顾桑嫂看了四人一眼,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四人立时欢呼一片。

“我先去把这凤冠霞帔收起来,免得被你们四个给看坏了!”顾桑嫂将衣服细细折好,瞥了四人一眼,捧衣服快步走回了自己屋子。

身后四人顿时一阵哄笑。

“哎呦,桑娘害羞啦!”

“还说不穿,你看那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我看啊,等吕褔黎看见顾桑嫂穿这身嫁衣的时候,眼珠子才要掉出来呢!”

叽叽喳喳的笑声中,顾桑嫂关上房门,轻呼一口气,嘴角的笑意却是止不住溢出,快步走到床边,掏出钥匙开锁,拉开斗柜最下层的抽屉。

突然,顾桑嫂面色一变,呆住了。

抽屉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怎么会……”顾桑嫂顿时大急,忙探手去找,“这里面明明放着傅老板之后送给小郝他们的三件衣服,还有小郝的存银票根……”

忽然,顾桑嫂又是神色一动,从抽屉摸出了两张纸。

一张是票据,正是之前郝瑟存银的票单,而另一张,则是一纸信条:

顾桑嫂捏着信条,定定看着上面的字迹,双眼微微红了起来。

那上面的字迹,虽然比之前端正了不少,但是那走笔无力、缺笔少划的字形,却只能出自一人之手。

【顾老板,听说你要成亲啦,哇,这可真是老树生新芽,真是棒棒哒。梓儿很闹腾(划掉)可爱,以后一定会孝顺顾老板的,吕老板人不错,就是话少了点,穷了点(划掉)……咳,总之,为了祝贺顾老板新婚大喜,老子决定,这二千一百二十五两的银子就留给顾老板做贺礼啦!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感动呢?!】

“小郝……”

泪珠顺着顾桑嫂眼角划下,可嘴角却是高高扬起,仿佛又看见那个咋咋呼呼的小子在眼前叉腰大笑。

顾桑嫂抹了一把眼泪,发现在信条的最下方,还有两行字,只是被郝瑟的张牙舞爪的字挤得没地方,只能写在角落里。

第一行字迹俊秀清冷,力透纸背。

【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第二行字迹端正温润,写得话却是令人啼笑皆非。

【千万别吃褔黎膏。】

顾桑嫂不禁破涕而笑:“小尸、小文……太好了,你们都平安无事,太好了……”

“顾桑嫂,你在屋里干嘛呢?”

“不会是在屋里偷偷试嫁衣呢吧?”

“哎呦,穿出来给我们几个看看啊!”

屋外,又传来王家媳妇等人的叫喊声。

顾桑嫂含笑抹去眼泪,将银票和信条折好,放在斗柜最上的抽屉中,上锁收起钥匙,再将嫁衣放入斗柜,整了整衣服,拉门而出。

“王家媳妇,陈大嫂,周大娘,云娘,今日老娘心情好,咱们下馆子去!”

阳光落在顾桑嫂脸上,透出灿烂如春的光晕。

乐安县西郊归德庄外,一道碧色身影站在废墟之上,满脸不耐烦敲着手里的珠玉算盘。

但见此人,身形纤瘦,容姿俊秀,玉面粉唇,一袭碧绿长衫,纹竹绣粼,光影交叠间,隐隐流动翠色流光——正是江南最流行的碧虚衫。

猛一看去,倒真是一位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书生。

除了一双眼睛。

明明本是一双湿润盈盈的小鹿眼,可此时却是长长眯起,瞳内诡光频闪,暗透绿光,配上额角隐隐跳动的青筋,甚是可怖。

“郝瑟,尸兄,你们换好了没有?又不是女人……咳,换个衣服要不要这么婆婆妈妈啊?!”

“好了好了!”归德庄内冒出一个声音。

就见一人“砰”一脚踹开破烂门板,豁然冒了出来。

“锵锵锵,老子新造型惊艳登场!”

文京墨转目一看,一双狐眼立时绷成两颗葡萄。

只见眼前之人,身着华贵紫缎锦衣,领口缀着闪闪发光的碎玉,袖口衣袂绣着富贵祥云福禄金文,每一道衣服褶皱纹路都透出纸醉金迷的气韵——乃是最富贵的紫金靠。

“这身衣服真是太适合老子的气质了!”

郝瑟挑起三白眼,一抹头顶发髻,摆了一个自认为最帅的超人造型。

文京墨眼角抽搐,目光一一扫过郝瑟头顶的榴枝簪、双手大拇指上的豪气四射阴阳阙扳指、手腕上黑白莹光流闪的双念腕,系在腰间金灿灿的玛瑙千机重晖、还有脚上紫缎金羽的紫翎靴……

“怎么样,是不是把老子衬托的玉树临风家财万贯?”

郝瑟一边摆造型一边向文京墨挑眉问道。

玉树临风?呵呵……

家财万贯?

的确,这根本就是一个土匪头子抢了银子然后变成暴发户的造型!

文京墨一格一格移开目光,扶额,爆青筋。

小生……不想认识这个人!

“到底咋样吗?!”郝瑟还在追问。

“阿瑟风姿,天下无双,令天地黯然失色。”

一道温和哑音从屋后传出。

“对嘛,还是尸兄有眼光……咕咚!”

郝瑟的后半句话被咽口水声卡住了。

日晖之下,尸天清身着一袭淡青长衫向二人漫行而来,石青中衣罩住如剑身姿,水色腰带环束筋窄腰身,苍青纱衫半透,风映云袖,银色月丝描绣云纹环缀其上,精美如画。

身轻动、袂缓飘,如水雾,似淡墨,更似天际流云萦绕周身。

一袭流云衫衬托之下,尸天清身姿如玉树琼枝,清绝容颜纵妙笔也难描半分,一双清眸皎若明月,光华照眼。

“令天地黯然失色……啊……”

郝瑟呆呆重复着这句话。

“千竹姿胜高竹,容比温玉,当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之赞。”尸天清眸光一转,又朝着文京笑道。

文京墨眼皮一眨,瞬时回神,待听到尸天清对自己的评价之后,脸皮不由隐隐一抽。

“尸兄……过奖了……”

“阿瑟,现在就出发吗?”尸天清又望向郝瑟。

“没错!”郝瑟神色一震,双手叉腰站在二人中间,目光一扫旁侧二人,叉腰大笑:

“尸兄是仙人之姿,文书生是如玉公子,老子是翩翩贵公子,哈哈哈哈,用颜值碾压江湖的时代到啦!”

“贵公子……”文京墨脸皮一抽,翻了一个白眼。

“阿瑟所言甚是!”

“那是当然!”

“……是不是应该先去买三匹马作为脚力?”

“马、马、马车不行吗?”

“郝瑟,你见过哪个英雄豪杰是坐马车闯荡江湖的?”

“咳、那个……老子是翩翩贵公子,公子当然要坐马车!”

“郝瑟——你该不是……不会骑马?!”

“谁、谁说老子不会骑马?老子可是、可是……”

“果然不会!”

“不管,老子就要马车!一定要马车!”

“天清觉得,马车也是甚好。”

“……尸兄……”

“耶!两票对一票!就选马车啦!”

“……罢了……”

吵吵闹闹声线中,三人三色身形慢慢行入茫茫草海,周身轮廓融化在夕阳霞光之中。

而此时,整个江湖还不知道,他们很快就会迎来三个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旷世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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