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楚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八百二十七章 创业就是个坑,近身兵王,青光楚辞,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苍浩一直都没跟白莹解释太多但苍浩先前提过带白莹“一起去”白莹就明白了肯定是要跟高利贷谈判。
白莹已经偿还的钱远远超过借贷的本金实在不想继续偿还了。可是不还又不行这些高利贷不会放过她的那么大家当面锣对面鼓好好谈一谈也是应该的。
从医院门口发生的事情白莹就看出来苍浩在道上有些关系能够把洪老大请出来也不足为奇。
虽然白莹对苍浩的印象实在不怎么样只要想到那天晚上在京城酒吧里被苍浩扒光衣服直到如今还感到恨恨不已。
但眼下白莹却本能的信任起了苍浩知道只有苍浩才能帮自己解决这个麻烦。
罗霸道带了五十多号小弟早早地就到了。
洪老大那边人更多来了七十多人三哥也在场。
这个三哥是条老狐狸看了看罗霸道又看了看洪老大也不出声两边不得罪。
苍浩带着白莹大马金刀的往洪老大对面一坐洪老大开口就问:“拿钱来了吗?”
“拿个头的钱呀!”苍浩不屑的一笑:“白莹还给你们的钱已经远远超出了借贷的本金而且还支付了远远超过银行利率的利息剩下的那点钱你也好意思要?你难道不知道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谁说我们是高利贷?”洪老大狡猾的一笑出示了一张欠条:“我们完全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放贷的!”
苍浩看了一眼这个欠条确实是白莹开具的欠条约定了本金和利息。非常奇怪的是利息虽然远远超过银行利率但还真出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根据这张欠条白莹借的钱其实非常多远远不止真正到手的钱。
苍浩瞥了一眼白莹:“这是怎么回事?”
白莹神色非常尴尬大致解释了一下。
苍浩听罢这才明白这帮放高利贷的很会玩套路。
这个套路简单说起来是这样的比如白莹借十万块年利息三万元这个处于法律规定之内。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亦即百分之三十六之内的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最早白莹是从一家小额借款公司借的钱还真不是洪老大。
双方订立了合同的时候高利贷合同留了一个后门那就是如果白莹不能按期偿还那么就需要额外缴付五万元违约金。
结果一年之后白莹果然不能偿还这笔十万元的借款就变成了十八万元。
这个时候原来的小额贷款公司见白莹不能偿还就假好心的说帮你想一下办法然后把白莹带去另外一家公司。
在这家公司白莹重新打了一个欠条借款十八万元用来偿还上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欠款而新的借款合同跟上一张如出一辙。
贷款到期后白莹仍然不能偿还又被转手到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后转来转去落到了洪老大的手里。
事情还不止如此第一张欠条上写明本金十万元实际上高利贷通常会给打一个折扣白莹真正能到手的只有八万元。
于是用了没多久原本八万元的借款成了天文数字而且看起来完全是合法的。
如果洪老大去法院起诉白莹也得输了官司正因为这笔借债从法律层面看并无问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