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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傲博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钟婷这个他深爱的女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宣读着结婚誓言,他的目光变得一片模糊,他只能看清楚钟婷的样子,今天的她很美,比任何时候都要美,她就像天使一样圣洁而美丽。
张傲博无数次幻想过钟婷跟自己结婚的样子,今天终于她结婚了,穿着洁白的婚纱很漂亮,跟他想的一样,可为什么站在他旁边的那个男人不是自己那?张傲博心里反复的问着这个他没有答案的问题。
今天的神父是个外国老头,脸上有着深深的皱纹,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神圣无比,望着眼前这对新人他眼里满是祝福的神色,拿着圣经他缓缓对钟婷道:“钟婷你确信这个婚姻是上帝所配,并愿意承认姜彦福为你的丈夫吗?”
就在钟婷要回答“愿意”的时候吉他声突然响起,教堂从开始到现在除了神父、钟婷、姜彦福的说话声音外就在没其他的声音,很是安静,这突然响起的吉他声是那么的突然,那么的让人感觉到惊讶。
包括姜彦福、钟婷在内的所有人都把目光看向吉他声传来的方向,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此时正靠在窗户上曲着一条腿专注的弹奏着吉他。
这个人就是苏弘文,他弹奏的是一首老歌《情非得已》,姜彦福脸色一沉扭头对他的跟班道:“把他给我弄出去。”
苏弘文在这时候突然放下吉他大声道:“姜先生我没别的意思,作为老同学就是想送给钟婷一首她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其他人都把目光放到姜彦福身上,这些人有姜彦福的生意伙伴。有他的亲人、朋友,还有钟婷这边的亲朋好友,苏弘文在这个时候弹什么歌确实不合适,但他说得却合情合理,他是钟婷的老同学。在她的婚礼上送给她一首歌祝福她有什么错?
如果姜彦福还是坚持让他手下的人把苏弘文轰出去那就显得他太没风度了,他只能强压心头的怒火不在说话,意思算是默认了。
苏弘文微微一笑又重新开始弹奏这首情非得已,前奏过后他轻声唱着:“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苏弘文的声音很迷人,短短几句立刻让所有人沉浸在这首歌中,在这一刻钟婷突然泪流满面。她伸出手捂着脸静静的看着苏弘文,张傲博的眼泪也瞬间落了下来。
这首歌确实很老,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只是好听而已,或许能勾起他们当初听这首歌时候的回忆,但这首歌对于钟婷、对于张傲博是有很大的意义的。
大一军训后张傲博就喜欢上了同班的钟婷。可那时候的他只是个青涩的毛头小子,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对钟婷的爱慕,更不好意思去表白,军训后整整一个月张傲博都是辗转难眠、闷闷不乐。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张傲博、苏弘文这些人混熟了,一次酒后喝醉了的张傲博把心事说了出来,当时也喝多了的王半仙出了个馊主意,让张傲博去钟婷的宿舍楼下唱歌,就是这首情非得已。
当时大家都喝醉了。第二天谁也没当回事,可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张傲博把哥几个都喊了过来,掏出一瓶二锅头咕咚咚喝了半瓶多然后就抱着吉他带着苏弘文他们赶赴钟婷的宿舍楼下。张傲博之所以喝酒跟带着苏弘文这些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当苏弘文几个人鬼哭狼嚎的在女生宿舍楼下把钟婷喊出来的时候已经有点喝多了的张傲博便开始在那自弹自唱,那次表白并不算是太过成功,因为张傲博喝多了,对着钟婷弹了一会借着酒劲说出“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这句话后竟然倒在地上就睡着。最后还是苏弘文他们把他给抬回去的。
这件事苏弘文他们经常拿出来取消张傲博跟钟婷,但经历过这件事后钟婷跟张傲博走到了一起。大学四年中钟婷最喜欢坐在草地上听张傲博抱着吉他为她唱这首歌。
大学时候的回忆此时出现在钟婷的脑海里,也出现在张傲博的脑海里。那个秋季的晚上在昏黄的路灯下有一个喝得半醉的男孩荒腔走板的唱着这首情非得已,距离他不远的地方一个女孩羞得满脸通红捂着脸呆愣愣的看着这个男孩。
“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吧!”这句青涩的话语一遍遍在两个人的耳边响起,男孩、女孩的青涩不见了,他们长大了、成熟了,得到了一些东西,但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可他们永远忘记不了那个秋季的夜晚,更忘不了那句青涩的话语。
苏弘文停下来不唱了,他伸手把张傲博拉了出来随即把吉塞到他手里道:“这把吉他是钟婷当初送给你的,我去支边的时候你又送给了我,现在物归原主,老张今天钟婷结婚,我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不管你怎么想的你在给她唱一遍这首情非得已吧。”
张傲博望着手里的吉他,抬起头看着泪眼朦胧的钟婷,突然凄然一笑再次弹奏起这首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情非得已。
一首很轻快的情歌在张傲博唱出来后却变了味道,不在欢快,不在甜蜜,不在有对爱情的憧憬的,有的只是悲伤、回忆、苦涩、不舍、留恋,种种感情纠缠在一起被张傲博用自己的歌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不知不觉大家湿了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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