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百三十六章 晚上干比较顺手,古董商的寻宝之旅,血蝠,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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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几百米之外的河谷地带,其它方向一眼望去全是沙漠戈壁,偶尔一阵大风刮来就是满嘴的沙子。

特别是早晚时分,因为温差导致了空气的对流,这起风的时候特别平凡,轻易就吹得人灰头土脸。

开工当天,看热闹的张楠和大部分安保人员已经同一周前的形象大不同,换上了“杰拉比叶”,就是埃及人的长袍。

入境随俗?

不,给逼的,很自觉就换上了这种沙漠地区最凉爽的服装。

白天太阳太大,长袍能给出全方位的遮挡,还让吹进长袍里边的风形成个上下流动的通风管,轻易就能把身体产生的湿气、热气一扫而去,感觉比穿其它服装舒服得多。

特殊天气造就了特殊的服装,白天凉快,等到夜间气温直接降个十五六度,长袍一裹还能有效抵挡沙漠里的寒冷。

阿拉伯人千年的习俗不是没有道理,长袍就是适合干燥沙漠地区的生活。

在埃及玩了一周后的查理兹-塞隆,这会也彻底扔掉了她那些顶级时装品牌的限量版,同样穿上长袍,脑袋上的帽子也换成了头巾。

一天换两块,买了几打。

尊重****风俗?

不,在埃及,对外国人可没这个强制性要求。再说埃及世俗化不仅早,也相对比较深入,很多埃及本国女性都已经不是老戴头巾,查莉这样装备是几天来的经验总结:第一,头巾轻便易于携带,每天换,还能轻松的换几个美丽造型。

第二点最重要:有助于遮挡风沙,在埃及几天后她终于明白这“埃及的天是风沙的天”,不戴头巾的后果就是随时可能顶着一头的沙子回浴室。

秀发夹沙,叔可忍,婶不可忍!

至于其它类似于防晒、在张楠面前搞点异域风情这些也很重要——沙漠地区穿长袍,无论男女都是最佳选择。

鞋子换上了轻便的慢跑鞋,在那些陷在沙漠里的古迹游览了两天后,查莉就开始打死不再穿凉鞋:在参观完库姆温布神庙后回到游船上的那个晚上,女孩子洗过澡后穿着睡衣就跑到张楠的套房。

一看这情形,张楠正想把这个小妖精给轰回去——真丝睡衣下可能什么都没穿。

“哥哥,我脚受伤了,你这有没有碘伏?”

好吧,张楠想岔了。

就在几分钟前,一双才穿了两次的意大利菲拉格慕凉鞋遭遇悲惨,被查理兹-塞隆很不环保的扔进了尼罗河,甩出去时还在那吼了声:“去死吧,该死的沙漠!”

到处都是沙子,脚趾缝里都随时溜进沙子,还是干沙,然后…

女孩子脚趾头之间的皮给磨破了。

碘伏?

船上美军连级野战医疗背包都有,别说擦破点皮,紧急情况下缺胳膊断腿的野战手术都能做。

目前只要张楠出行,都会随行一名“联合力量”派出的经验丰富的军医,这是上次在南非被雇佣兵袭击后妮可的硬性要求。

只有回华夏时除外,因为华夏够安全。

碘伏小意思。

等张楠去找来需要的东西,小妮子在沙发上把两条大长腿往他面前一伸…

意思明显:帮帮忙吧。

“自个上药!”

“涂不到。”

啥无赖、装死狗。

“你脚趾甲不修了?指甲油怎么涂上去的?”

张楠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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