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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缅甸,密瓦公路西北山林
大雨瓢泼般下着,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更显得潮湿泥泞,稍不注意,就会滑倒沾上满身的泥水。?〔 ? 光是泥水还不要紧,泥水坑里数不尽的蚂蝗就会趁机钻进你的衣服里,拼命的吸你的血,每个人的腿上都粘满了蠕动着的蚂蝗。
赵志看着泥坑里那密密麻麻蠕动的蚂蝗,嗓子里一阵抽动,抱着身边的大树干呕了起来。其实他脚上是半高腰的美制军靴,腿上还用旧军装厚厚的打着绑腿,蚂蝗根本就贴不到他的肉。可即便是如此,看见泥坑里那蠕动着的蚂蝗,赵志还是忍不住的恶心。
“莫得事情吧?”湖南兵长毛扶住了赵志。长毛叫于得水,是个工兵,因为总说自己祖上曾做过太平军的将军,所以大家叫他长毛。
“小白脸,离长毛远一点,小心你的屁股开花”后面的国舅开口朝赵志喊道。赵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正想问问国舅是什么意思。扶着他的长毛倒是迅接口,对着国舅嚷嚷开了“好你个国舅,你狗日的半截入土的老家伙了,咋老是败坏别人的名声呀?”
“你狗日的就是个兔儿爷,他娘的整天就喜欢盯着男人的屁股看,你恶心不恶心呀?”瓢泼的雨水并没有降低国舅的大嗓门,队伍中响起了大家起哄的笑声。国舅叫马云彪,今年都快五十了,据说跟军部的某个大佬沾亲。参加远征军进缅甸,本来只是想混点资历好升个官的,没曾想却被日军追进了这茫茫的山林里。国舅和长毛是队伍里的两个活宝,每天不闹上几场,就浑身的不得劲,大家也觉得缺少些什么。
其实赵志心里很郁闷,三天前,赵志所属的第五军直属队在密瓦公路被日军围堵,突围的时候,赵志和大部队打散了,结果突围出来的赵志和一群新22师的家伙跑到了一起。一番清点之后,跑出来的几十个人里,赵志这个上尉的军衔最大,所以军需官赵志就成了这支溃兵小部队的最高长官。
在密林里一直被日军的小股部队追着打的**士兵们,早就成了惊弓之鸟,丝毫没有回身再战的勇气,只顾在密林里默默的走着,朝着回家的方向默默的走。
风餐露宿,玩命似地在这片密林里走了两天两夜,没有一刻停留,很多重装备都被丢在了密林里,丢给了日军。大家不是不想带着一块走,可实在是没有办法带,湿热的密林,消耗着大家的体力,那些重装备实在是拿不动了。队伍里现在缺衣少吃,就连最起码的子弹,每个人只有几颗而已,5o多人的队伍里只有4颗手雷。
茂密的原始森林里,除了蚂蝗和瓢泼的大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他们这队急于回家的人。赵志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摸了摸腰上的勃朗宁手枪,低头跟进身前的士兵,拨开树枝藤蔓,努力的向前行进着。
队伍里还剩下的这5o多人,几乎都是新22师预一团的,这个团全都是在腾冲溃兵收容站里临时招募的老兵,是打过很多次败仗的老兵油子。这些人打仗很在行,怎样躲炮弹,如何躲开日军斥候,这些都是在多次的败仗中用血肉总结煮的经验。正是有了这些老兵的存在,赵志他们在两天的溃逃中,始终都没有与日军接火,得以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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