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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如此,但珍妮还是习惯做万全准备,她用了短暂的时间去第五大道买了一枚守贞戒,然后整个下午都在研究福音派的一些讲究,这样起码有人提出一些常识性问题的时候,她不至于接不上话。
一边如饥似渴地汲取着枯燥的宗教知识,珍妮一边发自内心地感到滑稽荒谬:她当然知道演艺圈不像是对外展现的那么简单,当年她的一些同学为了得到角色,也没少主动去潜一下别人,这在圈内都是不成文的规矩,‘这些事都不叫事’,不过即使如此,珍妮也没想到在好莱坞,争取试镜是这么一场错综复杂的智力游戏,逻辑学、大数据、金融分析甚至是心理学都有一席之地,*的作用反而是微乎其微了。
不过,即使有了这个策略,她对今晚的局势也不是非常乐观,珍妮已经认定戈尔对自己神魂颠倒了,她看过《加勒比海盗》,戈尔想推荐安出演的女海盗角色戏份约合《芝加哥》的吉蒂差不多,即使是细节控罗伯,选用她做吉蒂大概也就只经过一两个小时的考虑,戈尔连着来了这么多天的表演——说她自恋好了,但珍妮认为他只能是来看她的。
这在往常不能算是件全然的坏事,有个话语权不太小的导演对她神魂颠倒,起码意味着一些不错的机会,但在这个特定的背景下珍妮完全不知道事情将会如何进行,毕竟不论是切萨雷还是珍妮都不可能完全把握戈尔的心理。即使切萨雷的耳目灵通得足以在一个晚上打听到戈尔婚姻生活的内.幕,他也绝不可能遥控珍妮取得胜利。即使——即使他们成功地解除了戈尔的担心,但戈尔会觉得她适合出演《加勒比海盗》吗?他会给她这个试镜机会吗?
珍妮不知道,她只能相信切萨雷的判断:《加勒比海盗》女主角是目前最适合她出演的角色,而她也是最适合出演《加勒比海盗》的女演员之一。
和以往不同,珍妮承认自己的确是为今晚的派对精心准备——不过和通常女人们悉心打扮的目的不同,今晚她的目标绝非惊艳全场,反而是要令自己微妙地气质平庸,不那么显眼。戈尔已经见识过她光芒四射的一面了,现在该让他相信珍妮在日常生活中完全不是攻击性很强的肉食王女。
为了和她最新出炉的‘福音派虔诚信徒’的身份匹配,她穿了保守的长袖圆领连衣裙,整体走的是优雅名媛风,所以黑裙子并不贴身,浑身上下除了金发、切萨雷+莉莉安送的卡地亚耳钉、那枚守贞戒指以外,全都灰扑扑的,甚至连包都很低调。当珍妮来到安的公寓时,她受到了不少同事的善意嘲笑,“看来有人已经被八卦杂志整怕了,打算放弃所有性吸引力来回避流言蜚语。”
珍妮早就想好如何散布自己的‘守贞誓言’,她今晚是带着一套策略来的,这策略也决定了她不可能只骗戈尔一个,先告诉他自己要守贞,然后直接说起试镜的事——这就有点太看不起戈尔的智商了。
“我没有更多选择了。”她‘郁闷’地吐出一口气,举高左手,让大家看到她的新首饰,“看,我不得不花上几百美元买一个这个来保护我的名声。”
女人永远都对闪着亮光的东西没有抵抗力——Gay也一样,一群人立刻涌上来看她的戒指,有人诵读出镌刻,“Pure&Love,珍妮!我不知道你还是守贞誓言的拥护者。”
“这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是吗?”珍妮‘无奈’地说,“我是说,在LA和这里,我们守贞者都和大熊猫一样稀少,我不想成为人们议论的对象,但现在那些绯闻已经有点太超过了。”
这当然是大八卦,群众明显按捺着自己的兴奋之情,个别人留下来和她一起感慨媒体的无良,“当然,这也是因为你的经纪人实在太惹火了,我是说,在他跟前,詹姆简直一无是处……”
但珍妮看到之前的听众已经分散到派对各个角落,开始和他们的朋友窃窃私语,从屋内各个角度投来的眼神,也比以往要多上不少。
很好,饵已经撒出去了,鱼能不能上钩就只能听凭天意。
闲聊了一会,珍妮拿了一杯酒,过去和主人打招呼。安一见面就把她拉到一边,“珍,我听到一个很荒谬的传闻——”
珍妮不能不举起手证实这个传闻并不荒谬,而安的眼睛瞪得比刚才还大,“呃……我得说,这件事让我非常吃惊?”
过了一会,她把珍妮介绍给裘德.洛认识,并且告诉她裘德也看了她们的《芝加哥》,不过裘德.洛对珍妮的态度非常客气,夸奖了几句她的演技便礼貌告退。从安丰富的表情来看,如果不是她惊天动地的‘守贞誓言’,今晚裘德.洛对她肯定要比现在热情得多。
陈贞前世非常喜欢这个演技和英俊并重的英伦美男子,2002年也是他风华正茂,最美好的年纪。不能‘Deflower’裘德.洛也许是个遗憾,不过眼下她对他的冷淡却只有喜悦:很好,看来她的‘守贞’已经成功地吓跑了一个潜在的419追求者,这对于她的目标来说是个好消息。
天下所有的派对都是老三篇,不论是上东区的名流派对、长岛的中产阶级派对又或者是苏活区的艺术家派对,本质上都是一群人端着酒(有时还有水烟瓶)聚在一起聊天。珍妮今晚刻意都呆在显眼的地方,只要一进门就能看见的落地窗边,她和不少好奇的同事都解释了新戒指的来龙去脉:她的信仰使她不喜欢媒体对她的感情生活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所以决定用戒指声明她严守坚贞的决心。
在一个多月以后,她在社交场合的戒心逐渐降低,这杯酒是她眼看着服务生开瓶斟出的,所以珍妮聊得口干时也会喝上一口,此时她就是难得找了个闲空,转过身端详着曼哈顿下城区的夜色,安的公寓在唐人街附近,花花绿绿的霓虹灯在夜色中让她有种身在香港的错觉。
“嗨。”有个人在她身后招呼。
珍妮转过身去,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停止了呼吸,但很快,她便控制住了自己,以自己能达到的最高演技境界,‘好奇’地挑了挑眉毛,以‘我认识你吗’的态度招呼,“嗨?”
陌生人对她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珍妮弗。”
他说,态度带了几分不自然的冷淡,“我是阿加塔的朋友戈尔。”
作者有话要说:汗,解释一下,珍妮并不算是万人迷,这只能说是切萨雷的营销眼光比较准确而已。正是因为戈尔喜欢珍妮这一型的他才会认为把珍妮推销给戈尔成功几率大。
还有现在时间已经进行到2002年3、4月份了。
更新了^^明天应该还有双更的,大家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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