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号的胡萝卜,医妃逆天:嗜血鬼王乖乖躺,青瞳,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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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金铃这个傻丫头,却一直将自己得到的钱寄回家。

只不过,过去跟着自己的日子十分清苦,以至于,根本就没有什么打赏。

辛苦这丫头了。

“金铃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定帮你办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会。”

慕清歌想着,继而说道。

只可惜……慕清歌想到了。

金铃瞪大了眼睛:“小姐,你说什么呢?谁说今天是我生辰了。爹娘忘记了我是哪天出生的,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过过生辰。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辰,大抵是在冬季。今天,是去红娘庙祭拜的日子!”

红娘庙?祭拜?

慕清歌听见金铃的话,这才反应过来。

那脑海中,一直不怎么完整的记忆,似乎又想起来了一点点。

好像,陈国是有那么一个习俗,要在成亲之前,去红娘庙去祭拜。

祭拜的时候,还会去求一对红绳手带。在成亲那日,新娘先将这求来的红绳手带其中的一条带在自己手上。然后,在拜过堂之后,将另外一个,亲手带在未来的夫婿手上,象征着红线牵缘,寓意和和美美一生一世。

慕清歌想到这里,微微抬眉。

怎么感觉,这么像现代的交换戒指?

只不过,现代交换的戒指,那是男子准备的。一般,有钱的,都会想着整一个鸽子蛋,或者是特别有名气的钻石镶嵌成戒指。

而在这陈国,怎么成了女子送男子。

而且,竟然是如此草率的红绳。

其实,不管是戒指还是红绳,都不能代表爱情。

这东西,套在适合自己的人身上,你就是幸福与甜蜜的象征。

而套在不适合自己的人身上,那简直就是手铐与枷锁。

要是萧亦宸那种,简直就好像是套了一坨搓成条的那啥套在手腕上,就算看不见,闻到感受到,都足够让人觉得反胃。

金铃看着慕清歌一脸不愿意的表情,以为慕清歌不愿意嫁给霆王:“小姐,接受现实吧。金铃知道,你喜欢美男。尤其喜欢像沐公子那样,有钱又有颜,还有绅士风度的帅哥。但是,你马上就是未来的霆王妃了,还是不要乱想了。”

金铃说着,慕清歌没有惆怅,反而她先惆怅起来了。

而且,是不是她跟在自己身边久了,说话竟然越来越有现代人的感觉。

听起来,还挺亲切。

金玲看见自家小姐的表情,似乎不太好。以为自己不小心点中了小姐的心思,让小姐越发伤感了,连忙说道:“小姐,其实你要这样想。钱,颜值,风度,好歹这霆王还占了两个,也不错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男子。”

慕清歌满天黑线。

这金玲的脑容量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说到成亲这个话题。

自行YY都能YY出这么多东西来,应该很适合写小说。

她虽然对霆王不太熟悉,没有感情可言。但是,说实话,这几次的接触,让她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霆王似乎不怎么讨厌。

既然这是陈国的规矩,还是按照正常礼数去做吧。

“金玲,你还是快点给我梳洗打扮吧,我感觉饿了。而且,一会还要吃饭。吃了饭,不是还要去红娘庙吗,去晚了,要是红绳手带被求完了,那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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