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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峥不喜欢鳄鱼肉,不喜欢蟒蛇肉,认为这些东西过于粗犷,不适合自己,但是来自成都珍宝阁的老花,和药材行的蒲长贵几乎是狂怒的指着野叟和和那些一些参与祸祸猪婆龙和蟒蛇的武胜军一通臭骂,并且操起刀子追杀那些在他眼皮子底下依旧把蟒蛇砍成几段,鳄鱼变成肉块的高棉人。

野叟看着两个那两个明显不是战士的家伙不解的问云峥:“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蟒蛇和鳄鱼都是很好的食物,他不喜欢吃就不吃,为什么要阻拦?”

云峥挠挠后脑勺道:“这就预示着你们再也不担心没粮食吃了。”

野叟现在听不得粮食两个字,最早的时候他还能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样子和云峥大谈建国传世的宏伟目标,自从和云峥混的时间长了之后,他的目标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当务之急先把族人的吃饭穿衣和居住的问题解决掉再说其它,云峥既然说到了吃饭,他是一定要问清楚的,高棉人想吃一口粮食有时候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们以后抓住鳄鱼,把皮扒下来卖给那个瘦子,再把鳄鱼肉拿烟熏了,卖给那个胖子,把蟒蛇的皮完整的扒下来也能卖给这两个人,价钱不错。

对了你陛见皇帝的时候,带些鳄鱼皮和蟒蛇皮就足够了,回家的时候就能带着好多的工具和粮食回家,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交给我家的商铺去做,去帮你送给皇帝。”

野叟窜了出去,他真的是窜了出去,他头一回知道自己族人吃了好几百年的鳄鱼皮子居然能卖一个很好的价格,蟒蛇皮子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当初自己挖空心思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卖的,只以为那些猛兽的毛皮才会值钱,只以为那些稀少的珍贵木头才会值钱……甚至有时候会贩卖自己部族中多余的养不活的人……

从老花。老蒲以及十来个商人那里回来之后,野叟就对攻打升龙府没了兴致,他很想立刻带着族人去拿着商人给的样板去森林里找宝贝,去捉鳄鱼。去捉蟒蛇……甚至去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

他发现,那些商人才能真正解救自己的族人……

第三天的时候,天气依旧晴好,云峥的大军又开始了行军,这一次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是前六天行军速度的一倍,武胜军已经知道如何在密林中行军了,没了先前的好奇心,走路的时候已经不在东张西望,见到蟒蛇也不会大呼小叫了。更不会因为一只虫子掉在脑袋上而大呼小叫。

只有野叟在不断地惋惜,刚才一条巨大的蟒蛇蜿蜒着游走了,明显是一条已经吃饱的蟒蛇,抓捕起来很容易,那个巨大的水潭里飘着十几根枯木。那就不是枯木,是十几条巨大的鳄鱼,按照鳄鱼背上的背刺来看,这些鳄鱼至少有一丈长,连皮带肉卖个俩贯钱不成问题,可是四担白花花的大米啊,足够两个高棉人吃整整两年的……

森林是真正的宝库。到路边上那种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只需要连根挖出来,晒干之后就能卖不少钱……

他发现自己错了,应该一开始就邀请商贾到森林来做客,而不是邀请云峥带着上万大军进入森林,他很想告诉云峥自己的族人只负责带路就好。不用去升龙府里作战,族人如今只有不到三千人,经不起云峥所说的牺牲。

可如今自己已经被牢牢地拴在云峥的战车上滚滚向前,没有丝毫可选择的余地。

大象的群居性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森林里居然有好多大象是孤孤单单乱跑的。见到如此庞大的一支象群,它们居然自动的加入了队伍,即使被人骑在身上也不知道反抗,只会闷着头紧紧跟随象群往前走,甚至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大象还要温顺。

一头成年的公象斜刺里冲了出来,准备拿巨大的象牙挑翻云峥队伍中唯一的一头成年公象,这是大象在自然界里的本能,在争夺交配权。怪不得自己象群里的母象这几天总会发出低低的嚎叫声,象群里只有一头大象忙不过来。

大象打架实在是恐怖,严整的行军队伍立刻被弄得乱成了一片,两头公象打架,百十头母象扬起鼻子围观,场面非常的宏大。

野生的那头大象太吃亏了,喜欢骑在公象背上的梁楫早就给自己心爱的战象牙齿上装了两把巨大的尖锥,所以,它的战力是野生的大象根本就无法企及的。当尖锥深深地刺进野生大象的胸膛的时候,所有的母象垂下了鼻子,再一次温顺的跟在前面那头张着耳朵显示赫赫雄风的公象身后向前走。

倒在地上大象的是一个失败的英雄,它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战士的武胜军给了它足够的尊敬,没有补刀,只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当商贾的队伍从死去的大象身边走过之后,那头大象就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象牙,象鼻子,象皮,大象的耳朵,甚至代表着它雄风的阳具全部都消失了,人走后,无数嗜血的虫子就立刻覆盖在了这团血肉上……

野叟总能在潮湿的丛林里找到合适的宿营地,这让早先对野叟怀着极大敌意的周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野叟这群人,武胜军想要安全通过这片林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高棉人很快就变得奢华起来,他们不再捡拾武胜军吃完的残羹剩饭,不再去捡拾武胜军吃完抛掉的骨头,也开始老老实实地用竹筒热水泡着自己的炒米吃饭,因为野叟不允许他们再去糟蹋那些珍贵的货物。

走了一路商人们就建造了一路的仓库和驿站,每一处驿站和仓库都会留下十个人看守,这样的驿站在丛林里多达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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