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纯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74.第五百二十三章 噬鬼的血妖分身,我是霸王,我本纯洁,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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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来他眼中还有我这个师尊”噬鬼冷笑道,顿了一下他认真道“鬼面教确定是我创建的,当初主人初来罪血之城,我追随于他,而鬼面教便交给了青鬼打理,当时青鬼不过是我最不看中的徒弟而已,如今他能够守住这份基业,看来也算不错了!我还以为他早死了呢”。
“原来如此,他想要见你”项少云又道。
“自我给你令牌那一刻起,我就猜到会有今天,少主你想要重夺回你家基业,鬼面教倒是不错的助力,我会让他们听命于你的!”噬鬼肯定道。
“这些迟点再说,先见青鬼吧,天知道他还能否认得出你这个师尊呢!”项少云道。
“他敢!”噬鬼一副怒容道。
“以你现在的实力,还是别轻易动气好,你这个徒弟实力已今非昔比,这活了万年的怪物,只怕已经超过帝尊的存在了!”项少云劝说道。
“少主说得对,到时候我自会见机行事的!”噬鬼轻点了点头道。
“那我们先出去再说吧!”项少云又道。
“少主先等等,我还要带上一个好东西呢!”噬鬼露出得意的笑容道。
紧接着,他朝着一个地方掠了过去。
很快他又跑了回来,而在他身后却是跟着一道与他一样的身影,而这身影身体通红如血,目光更是透着浓浓的嗜血之意,给人一种极其阴冷吓人的感觉。
项少云目光为之一颤“这,这莫非是血妖?”。
“不错,它正是我的血妖分身!”噬鬼极为兴奋地应道。
“你的血妖分身?这个怎么说起?”项少云再问。
当初他在董家城那里得到的血妖卵,而这血妖卵便送给噬鬼了。
血妖是一个极其邪恶的种族,需要吞噬大量的血液提升实力,被各族看成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喊杀的存在。
不过,一旦成长的血妖,那将是极其恐怖的战力,想要消灭并不容易。
“血妖本来就可以千变万化,而它没有孵化之前,就被我用血液来温养,再以我的灵魂力量灌输进去,逐渐地它就成为我的血妖分身,只会听命于我,以我的意志行事,最重要的是它是活物,可以一直晋升下去,与傀儡完全不同”噬鬼解释说道。
“原来如此,那你打算就这样带它出去吗?”项少云明悟道。
“这有何不可,只要我让它乔妆一下,不会轻易有人认出它来的,待得我恢复到原来一半战力,就不需要担忧它被人发现了!”噬鬼相当自信道。
“你知道分寸就好,不过我倒想看看这血妖有何分事!”项少云露出饶有兴趣之色道。
“血妖最大的本事就是,血液不止,就永远不会死!”噬鬼凛然地说了一声之后,转过身来,直接擒住血妖的手臂,一把将血妖手臂给撕扯了下来。
血妖居然没发出半点疼痛的声音,而那一只断掉的手臂又悄然地生长出来了。
“给我变!”噬鬼又对着血妖下令道。
血妖瞬间化为了一滩血水,朝着四方而涌动,让人只觉得有鲜血诡异地流动,而不知道这其实是生存的存在。
很快这些鲜血又组合在一起,凝成了原来的模样。
项少云瞪大着眼睛看着这一切,才感受到血妖当真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生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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