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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暂时还用不到他们,风头就让哈曼他们出吧,他们与哈曼的重甲部队一样,总会在最危难的时候出现在最应该出现的地方。用他们这些特种精锐来对付这些小兵癞子,说实在的,不是高看自己,他们还真有些不愿意动手。毕竟,强风族的战士,个个都是天生的刀客,并且,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战火薰陶与洗礼,组织性纪律性极强,这样的一群高手转化为的军队,可想而知,倒底会有多强大。

五百精锐的轻骑兵已经在城破之际就杀进了城中,可是,刚从城洞里冒出头来,还没等展开队形来个大杀四方,结果,从天而降的箭雨只在一瞬间就将尚未展开队形的轻骑兵们连人带马射成了筛子,箭雨仿佛不休不止,无穷无尽,而且每一枝箭矢都是那么的毒辣刁钻,专拣没有皮甲防护的面门或是咽喉攒射,箭无虚发,箭箭封喉,箭箭夺命。甚至,有些重箭竟然能直接贯穿皮箭,深深扎进他们的身体里去。要知道,这可是守在上方的精灵射手与人马射手的杰作,每人瞄准一个目标,箭无虚发,只一轮箭雨,便将这帮家伙射得落花流水了,根本不能再前进一步。

一瞬间,五百轻骑兵已经倒了一半,剩下的二百余名轻骑兵只能狼狈逃窜而去,没办法,只穿了轻质皮甲的轻骑兵们实在无法应付这样的箭雨,侥幸没冲进去的一帮轻骑兵只能拨转马头往回跑。火力太强大,压制得他们根本连头都无法抬起,更别说去战斗了。

奶 奶 的,这些箭手们太厉害了,他们可不能往里傻冲傻冲的了,反正那些身着板甲的重装巨镰手们已经冲上来了,一切都交给他们吧。这帮家伙身着两寸厚的板甲,浑身上下几乎都武装到儿了,这些箭雨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他们能挡得住。等他们冲进去抢占了桥头堡之后,自己这一批人再领着步兵们往里杀也不迟。

就这样,轻骑兵们一拨马头转出去了,而后方的重装巨镰手正于此刻掩杀进城中来。

“接下来,应该是哈曼他们表演的舞台了。”

切诺咬着根草棍儿,望了一眼城外,发现城外的重装巨镰手们已经逼近过来,向身边的马甲笑笑说道,语气里有着不加掩饰的羡慕之意。

“急啥,有的是咱们表现的机会。只不过,这种远程狙击,倒真是有些不过瘾,改天我求求老板,让我也加入哈曼的重甲部队得了。”

马里望着哈曼他们铁甲轩昂地往下走,听着他们身上的铁甲稀里哗啦的声音,心里头那叫一个羡慕啊。

“得了吧,弓箭手就是弓箭手,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成了,反正远程狙击也是要人命,没准还能比他们杀得更多。况且,你们精灵族不是最爱干净的一个种族吗?我觉得这种弓箭手的职业最适合你们了。要是临近前一战溅了你一身的血,恐怕你又要洗啊洗的,看着都嫌累。”

切诺嘲笑着马里。

“那不一样,是两回事儿嘛。只有近身肉博才有真刀真枪跟敌人干的机会啊,这种近身肉博简直酷毙了,想一想都爽死了。”

马里将脑袋摇得跟个波浪鼓似的。这个精灵射手倒是一门心思地打起了做重甲兵的主意了。

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边带领着弓箭手们将一群轻骑兵们射得人仰马翻收割着人命,边讨论着一个很不严肃的话题,一点儿都没有职业道德,可是出手却是狠辣无比,箭箭要人命。偶尔还会漫不经心地一箭射出去,帮助城头上某个陷入了苦战的战士夺走对手的生命。

没办法,能让他们真正紧张起来的大场面真是不多,他们习惯了轻松地战斗,轻松地杀人。

或许,这便是黑风寨最内在的气质与精神吧!

一群重装巨镰手们终于杀进了城里。

似乎知道普通的箭矢对这些家伙根本毫无作用,这些重装巨镰手冲进城里来的时候,甚至没有受到半点阻拦,连一根箭都没有射过来,让他们感觉很奇怪。

他们一路走过来,甚至连一块滚木擂石都没有落下来去阻挡他们的脚步,以至于,三千人的队伍,只十几息的时间里,便穿过了巨大的门洞,涌进了将一半,而城门前那个小型的广场上,也因为这一千多人的涌进来,而显得略略有些拥挤了。

一千多名重装巨镰手正疑惑着为什么没有攻击、试探着走到广场上的时候,猛然间就发现,广场对面,远远地,正有一队队目光森冷的彪形巨汉们,站在那里冷冷地望着他们。

他们的像一座座山峰,昂然伫立在那里,眼神就是亘古不化的冰雪,武器就是浩然吹荡的长风,他们往那里一站,便是一个战士的神话,军人的传说,战无不胜的词语,只有用在他们仿佛才最贴切。

他们的身躯是伟岸,个个都在三米以上,重装巨镰手们本已经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强大战士了,可他们平均只有两米三的身高让他们跟这些更强大的战士比起来,就像是发育不良的豆芽菜,就像一根豆角跟一根黄瓜比大小。

不仅如此,他们身上的铠甲,老天爷啊,那究竟是什么样的铠甲?厚度全都达到三寸以上,那可是标准的重型骑兵的制式铠甲,只有借着马力才能冲得起来。而如今,这样可怖的铠甲却穿在了重步兵们的身上,这该是怎样的力量?天知道,除了同样级别的重骑兵以外,对于步兵来说,倒底什么样的重兵器能给这样的铠甲来破防?

相比之下,这些重装巨镰手们身上厚达两寸的铠甲便显得相形失色了,并且,更令他们惭愧的是,他们穿上这样的铠甲其实是有些力不从心的,只能做短距离的冲击,如果时间一长,恐怕连走路都要费力了。毕竟,这种铠甲太沉重了。

可是,前面那帮变态的家伙,不仅铠甲如此沉重,而且,他们还带着更加可怖沉重的武器。

那是一柄柄横亘在手中的大刀!重型偃刀!

每一柄长杆双手大刀都是乌沉沉的,从骨子里往外透着一种狞厉的感觉,看那样子,每一柄刀最少都在五百磅往上,天知道,这样的刀,就算没有开刃,当成棍子来用,抡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恐怕,就算是穿上了两寸厚的铠甲,也同样禁不住这可怖的大刀当头一抡吧?别的不说,那种超强的震憾力就会将他们彻底震晕震垮,甚至内脏也会被击震得粉碎如泥了!

看看自己的那可怜的一百五十磅的勾镰,一群重装巨镰手们都有些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这全副家当集合在一起,恐怕没有三千磅也有两千磅了,可这帮家伙披挂整齐地上阵,却好整以暇,仿佛根本没什么感觉似的,抡着大刀子,就跟挥着根草叶儿没啥区别,重装巨镰手们的眼球子都快瞪爆出来了。

我日,这还是人吗?

此时此刻,他们就静静地站在远方,向这边凝望注视,可是眼神里那高高在上令人无法企及的神色却让每一个面对他们的对手都要暴躁,都要抓狂,同时,还会心怯。

原本,那些来自三大佣兵团的重装巨镰手们向来眼睛长在天上,自以为天老大,他们老二,在这战场上,他们才是无往而不利的镇守利器,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战无不胜的王者之师。

可是,如今看到这样一群体形比他们更彪悍、眼神更狂野、武器更沉重犀利的战士们,猛然间,他们便有一朝梦醒的感觉。

“这些家伙,能战胜吗?”

重装巨镰手们望向远处那些更强更壮的家伙们时,眼神明显有些呆滞了,向来称雄于战场,甚至连正规军都不屑一顾的他们,头一次在心底涌起了一种无法战胜对手的无力感。

紧了紧手里的三层精铁塔盾,握住了手里的血红的一百五十磅重的勾镰,这帮大汉们仿佛才有了些底气。

可是,越走越近之间,猛然间,重装巨镰手们看到了那些重装板甲大汉们手里的刀,顶底头皮有些发炸,刚刚沉定下来的底气,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天啊,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把把长刀?铁杆粗得跟拳头似的,足有两米长,铁杆尾部是尖利的锋枪,掉过头来就可以做重矛使唤。这种重矛,如果再加细一些,长一些,恐怕就是最标准的重骑兵所使用的制式重矛了吧?

再望向那连在铁杆之上的刀头,一群重装巨镰手们只觉得嗓子眼儿有些发干发涩,一股股寒气从心底腾腾地就冒起来了。

那刀身足有一米五长,宽大得像一扇小型门板,仅仅是刀背恐怕就得三指厚,整个刀身呈现出一种巨大的弧线型,象征着凶猛无比的杀伤力与切割力。

刀身与铁杆黑晶晶的发亮,像黑夜里折射着月光的一泓秋水,黑漆乌亮的颜色中,有一种死神的味道。

整柄刀充分发体现出了黑风寨武器的特色来,就像他们的人一样,粗野,彪悍,巨大,给造成的视觉冲击是无与伦比的。

乌沉沉的大刀就那样轻松地提在手里,一群大汉拎着这刀就像是拎着一根根狗尾巴草。

虽然铠甲装备上,因为黑风寨现在还无法在短时间制作出精良的铠甲,所以,这些猛玛大汉们穿的只不过是从各大帝国的军火商那里贩出来的重型连体板甲,但在武器上,他们可跟黑风寨最早的那批重甲强兵是一样的,都是那种重型乌金偃刀,一刀下去,连三块磨盘般大的石头都轻轻松松地一分为二,切口处平滑得连石沫子都看不到,至于普通的铠甲,一个猛玛族的小伙子在哈曼的授意下就曾经做过试验,在一块人型的石头上套上了重装板甲,结果,只是七分力的一刀下去,轻松连甲带石的切开。

这种试验结果在刚才已经被一百超重甲强兵在以步对骑的过程中反复证明了——试想想,连人带甲带马,都可以一刀劈断,这样的刀,该有多可怕?当然,这也需要强悍的力量做为底蕴进行支撑了。

这样力量与速度兼备的可怕猛男们有了趁手的武器,就如同一只老虎长出了翅膀,纵横天下只不过就是时间问题了。

“记住你们的对手,他会让你们在地狱里想起我们时,也会感到胆寒。黑风重甲部队!”

哈曼眼望着一群重装勾镰手们已经走进来一千多人,逐渐地排好了阵形,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这家伙狞笑着斜着挥刀,摆了一个酷酷的造型,随后就带人杀了上去。丫的这可不是出于礼节,而是出于纯粹的摆PS。

可对面的重装勾镰手的联队长禁不住一愣,由于从小受到的骑士教育让他还并起了勾镰回了一礼,“重装龙卷风重装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可刚刚并起勾镰,哈曼就已经带着重甲部队冲了上去。

“雷蒙德?我雷蒙你丫的!”

哈曼的骑士造型还没摆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嘴里怒骂着,早就急不可待地飞扑了过来,二话不说,拦腰就是一个斜劈斩!

巨大的武器有巨大武器的好处,那就是,只要能拉开距离,对敌人造成的压迫感简直就是闪无可闪,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可是,硬接这样沉重且锐利的武器,还有那强横无匹的力量,结果能怎样?

可怜的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用自己的身体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刚刚还得及将血红的重型勾镰斜斜举起,想挡住哈曼的刀,可是,就算没有进入狂化状态的哈曼的力量又岂是这个家伙所能抗衡得了的?

“擦”的一声轻响,哈曼已经将这位可怜的联队长打着斜给劈成了两片,随后,刀柄倒转,向前一搠,“扑”,锋锐无匹的刀柄已经破开了两寸厚的板甲,直接将雷蒙德身后的一个勾镰手的五脏六腑搅得稀烂。然后又是拦腰一刀,不但将左侧的一个巨镰手三层的精铁塔盾一刀劈开,顺势在他脖子“轻轻”一抹,鲜血激飙,一颗大好的头颅爆飞而起。

这家伙简直就是勇冠三军,虎入羊群,无人能挡。

后面的五百重甲大汉们也终于跟在老大的身后杀到了,并且,集体运起了藤肌之力,那可是相当于铁血狂化的功夫,登时他们所到处血如惊涛,三层的精铁塔遁与两寸厚的铁甲根本挡不住这些可怜的家伙,可怜的重装勾镰手们成了一只只伸脖子等死的鸭子,论武器不如人家,论装甲不如人家厚,论力量更是天差地别,论速度自己穿着这身重甲走路都费劲而这些家伙个个像活兔一样敏捷如飞,这仗还怎么打?

重装巨镰手被哈曼这些重甲大头兵们一个冲锋就打晕了头,随后,他们就像一叶叶飘荡在惊涛骇浪中的小舟,被黑风重甲兵们以秋风扫落叶之势一通毫不留情地横扫,一千多人的战阵,被哈曼他们来来回回荡了三次之后,只剩下二百多人仓惶逃走,连头都不敢回了。

而正于此时,攻势正紧的南城三大佣兵团们,就在重装勾镰手们溃败的同时,鸣金撤兵了。

非但他们撤兵了,东线的攻势,也莫名其妙地突然间停止,阿什利王子竟然召回了博卡国的军队,如一场狂风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站在城头上,望着一群群撤回去的军队,荆老板咬着根雪茄皱起了眉头,在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却没弄明白,虽然三线战场上分别有一些精锐部队被击溃了,但总体来说,攻守双方还是呈现持平状态胶着状态的,就算他的岗萨雷斯守兵略略占了些上风,可这也不能成为三线同时撤兵的理由吧?这是为什么?

荆老反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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