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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一个人时,若是表现得太过于强势,而并没有得到什么反馈,便要开始想着如何精准的实现反差来戳中别人的心,一击必中。

譬如此刻,阮灵以英雄救美的姿态,强势又凶残的把狗脑袋砸晕了,打跑了另外一只狗的同伴,然后扑在温秀怀抱里小声的抽泣,声线颤抖惹人怜爱。

连同来支教的同学都立马惊呆了。

从一个英雄角色无差别兑换成为弱小无助但能吃的形象,阮灵相信自己,一定能瞬间改变在别人眼中的印象。

狗被踢晕了,也不知道是哪家的。

众人站在大马路上,面面相觑,眼神里还透着绝地逢生的喜悦,开始询问这只狗怎么处理。

在农村这种狗,一般凶残起来咬人之后,无异于两种可能,一种贴寻人启示,一种吃狗肉火锅。

也许狗主人还会感谢她们,真咬伤一口,两只狗命都不够打针的。

阮灵趴在温秀的胸口,嘤嘤嘤的假哭,在抬起头的那一瞬间,立马点了点口水,沾在眼角,表现出真哭了的凄惨模样。

不知道是谁突然蹦出了一句。

“不如,大家今天晚上一起吃狗肉?”

“不了吧,我不喜欢吃狗肉,狗狗这么……这么凶,万一杀不死咬人怎么办?”

那句可爱被转了360°的弯,硬生生的说成了凶残,足以让旁人了解到她说话时究竟有多么挣扎和纠结。

一边是劫后余生,就应该把罪魁祸首千刀万剐;一边是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了,毕竟没真咬到,主人也不知道是谁。

有人想嚼吧嚼吧把狗吃了。

可是问题来了。

狗谁杀?

谁都下不了手。

狗肉在喜欢吃的人眼里,那无疑是上好的美味,但那也是在酒店里吃才能吃到,没哪个专门去买一条大狗来吃,在不喜欢吃的人眼里,那跟陪伴自己多年的狗莫名消失不见,足以引起众人的同理心。

阮灵道:“不如我们别吃了,反正狗只是晕了,不是死了,贴个寻人启示,把狗还给主人自己处理。”

“就这样放过它?”

“不也没咬到吗?”

其中一个长得小巧可爱的人,默默补充道。

“差点就咬上了好不?!”

“如果贴寻人启示,在送回去的半路上,狗突然醒了,真把我们咬到了怎么办,而且,你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疯狗,是不是有狂犬病啊对不对。”

阮灵被她们七嘴八舌吵得耳朵疼,脑子嗡嗡嗡的叫,伸手拍了拍温秀,让她出来说两句,把场面控制住。

温秀看了眼她,“这样吧,我们打个电话报警,让警察处理,到底是人道毁灭,还是找她主人,他们决断。不过,要是哪个主人知道了这事不想负责,也不会前来认领的。”

温秀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周围吵闹的人都安静了下来,默默的听着她说。

阮灵当时就觉得,这样的人,适合掌控全局,去从商什么的应该特别合适,妥妥的高管没跑了。

于是一个人掏出手机,报了警,留下阮灵跟温秀站在那,介于阮灵爆发出来的浓浓女友力,大家一直决定回去给她加个餐,表示一下感谢。

阮灵闲得无聊站在马路上。

这马路跟城市里松柏路不一样,没有用水泥混泥土修建,更像许许多多的泥土压平了,有太阳还好,没太阳下雨,坑坑洼洼的雨水会积聚成小水洼,不小心一脚踩下去,满身的泥土。

温秀问:“你不怕狗吗?”

“怕啊,我怕死了。”

阮灵语气很是紧张,声线却透着漫不经心的味道,“我是特别怕的,但是我一看到那只狗冲着你来,仿佛吃了菠菜一样,像大力水手那般,充满了无限勇气与动力,想的是一定要好好保护你,不能被它咬了。”

“狗牙齿很凶的。”

她笑了下,蛮不讲理:“要是它第一个咬的是别人,不是你,可能我都没勇气站出来,挡在她面前,把狗踢飞,真的。”

“我可能就只能躲在你的背后,想让你保护我,让你当我一个人的英雄。”

“感动吧?”

阮灵推了推她,“感动就对我好点知道不?”

“……”

温秀不知道说什么好。

“以后别那么莽撞那么虎了吧唧的,万一你制不住它,第一个被咬的人可能就是你,你不怕死吗?被咬了我……”

“你怎么样?!”

阮灵快速道,“是不是要为我讨回公道,看我活不了了给我殉情什么的?殉情其实不用的啦,我还是想你好好活着,嗯,找个比我能干的人吧,第一次还是得跟我谈,让我成为你生命中的,那朵不可触碰,一碰就疼的白月光。”

她调侃的语气很明显。

温秀吸了口气,不在理会她满嘴跑火车。

诚然,这确实让她颇受震动。

也许在原来的喜爱上,又加了一层别的什么,又怕阮灵知道了,了解了她的心思,忍不住满世界的大声嚷嚷她的胜利。

温秀闭紧嘴巴。

狗还躺在马路上,阮灵趁着它没醒的时候,迅速把它从马路中央拉到一边,在狗挣扎着似乎即将醒来时,又给它敲了一闷棍。

“其实狗肉不好吃。”

阮灵突然道,“你喜不喜欢吃?”

“你肯定不喜欢。”

她猜测,“毕竟你是一个素食爱好者。”

温秀:“……”

她想起昨天阮灵硬是喂了她一块红烧肉,她拒绝不了吃了下去。

结果味道还不错,肥而不腻,挺甜的。

有种人吧她就是嘴巴说不要不要,其实心里对半带强迫她吃下去的,有时候还挺高兴。

主要那天白天陪着小孩子玩,晚上温秀身体有些不太好舒服,学校有校医,阮灵硬是把她拉上了车,坐上一个小时的车,去医院看。

医生说,有些营养不良,又运动量过大,导致身体一时承受不住。

他特意嘱咐,一定要肉食与蔬菜搭配着吃,不要只吃某一样。

所以后来两人回来,阮灵虽然不会做,耐不住食堂有,她就跑去食堂打菜,跳那种味道特别好的带回去。

温秀不喜欢吃,阮灵就威胁着她。

“你不吃我就喂你啊。”

她斜了面色淡淡的温秀一眼,暗示道:“你懂怎么喂吧?”

“诺,不说你吃完,但你得吃一点。”

于是一个觉得肉不好吃的人,迅速真香了。

温秀对她无话可说。

在偏远乡村支教的一个月,温秀的饭量大大的提高,支教最后一天要回家的时候,许多小朋友都挺舍不得阮灵的。

阮灵摸了摸他们的头:“好好考试,姐姐在学校等你们哦。”

这一行人中,阮灵最受小孩子们欢迎。

她们总喜欢把阮灵当成洋娃娃,又羡慕又好奇。

标新立异的阮灵,在同学们中格外的突出。

比如说经常受到孩子们送的小礼物,更甚者还有小孩的爸爸妈妈要送她一些土特产,让她带回家去吃。

可以想象,阮灵究竟是有多么受小孩子欢迎。

最终不舍也要回去的。

阮灵给她们一人签了个名字,同时在自己的名字后面,暗搓搓的把温秀的名字也给写上了。

“跟阮姐姐关系最好的温姐姐,我把她的名字也写上啊,好好学习,考上高中了,要是还记得姐姐的话,来找我们玩啊,姐姐请你们吃饭。”

温秀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

也许人性的光辉,猛地一瞬间,从天而降照耀在阮灵身上,从此绝世无双。

熠熠发光。

温秀突然产生了个念头。

其实当老师挺不错的。

她俩要都是老师,说不定放暑假两个月,都能一起出去旅游散散心,要是能在同一所大学留校,那可能就更不错了。

喜欢时,恨不得天天都要看见,都要黏到一块。

她们来时叽叽喳喳的,走却个个心里闷着不开心。

这次支教的一个月,偏僻的小山村里,要坐一个小时公交车才能到达县城,从村里飞出来,飞到大城市,那是需要耗费无数的精力与汗水,首先,从初高中便开始淘汰一批人。

温秀安静的看着窗外。

从茂密的树林两边飞速奔驰,渐渐出现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

阮灵抓着她的手,问:“在想什么?”

温秀的手指修长好看,骨节分明,很适合弹钢琴。

温秀说:“我只是在想,我们去支教,还有一个月之期,那些小孩,却没有期限,在未来许许多多的时间里,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而努力。”

“怎么突然这么感性啊?”

阮灵撅起嘴:“别想了,想你也做不了什么,要真想做什么,将来等你有钱了,不过当老师其实没什么钱。”

“你也没办法,除非你做到那些优秀的成功的企业家一样,成为一个大公司的总裁,身价逾百亿,说不定那时,这些都是小意思啦,单独开一个公益部门出来,让这些小姑娘小孩子们,都能得到很好的教育。”

温秀抿了抿嘴。

阮灵说:“我这次过来,有一件事没能做成功。”

“什么事?”

“第一天我带你去看萤火虫,结果没有,后来都没什么时间,去了也没看见。你不知道那萤火虫啊多好看,在晚上,很黑很黑,突然出现了发着亮光的萤火虫,特别美。”

温秀说:“那我以后带你回来看一看?”

“算了吧。”

温秀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阮灵,笑容透着丝丝的古怪,似乎是想笑,没有其他的意思,似乎又只是随口一说,没有放在心上,那个笑容她记了很久很久,到了最后记忆有些模糊了,她甚至记不清当时她有没有笑。

回到学校了,两人再次过上了从前每天上学放学去图书馆的平静日子。

只是阮灵躲懒,经常翘课,主要还运气好,次次翘课的时候,老师都没有点名。

因为没好好学习,她的成绩从一进来的中上游,突然变成了中下游,勉强游走在及格的边缘,低空飞过。

温秀问她:“难道你不想考研,不想学历更好吗?”

阮灵道:“别对我期望太高,我就是一只米虫罢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是死是活。”

“对了,我听你舍友说,你要转专业了?”

“没有,我想去考教师资格证。”

阮灵挑起眉。

当时她俩就在天台上,阮灵懒洋洋的趴在护栏上,温秀站在她的左手边被她拉着胳膊。

“考啊,我支持你。”

“你考研,考博,我可以养你,然后你留在本校当教授吧,教授据说时间比较闲,你没看见我们班上,那个专业的教授,真的一天,也不管我们停不停课,叭叭叭的说个不停,上个来了就开始讲,好快啊我都听不懂,下课了也不多留一会儿直接走了。”

“其实蛮爽的这样哈哈哈。”

“那是你经常翘课去玩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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