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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急不可耐,另一只手却还扯着申屠易不肯放。轻解罗裳该是她最擅长的事,此刻却做的仓皇狼狈,再不是鲜卑王都里引人一掷千金的汉人姑娘。
薛凌本就是个不擅长注意人情绪的,从河边回来时又心事重重,加之含焉在她眼里也无足轻重,故而她没能体会含焉喊她时的欣喜若狂。
或许她根本就没想过含焉真的来京城,对于薛凌而言,昼夜行马,京中到西北跑个来回,也就是十天半月的脚程。可对于普通人,走这一趟真的不容易。她给了含焉那么多银子,足够在当地谋个生计,犯不上山高水远的跟自己过不去。
这里头已有不对。薛凌是快马加急,紧赶慢赶的往回走,她回了才不过两三日,含焉就到了,寻常赶路的,哪有这个速度,只薛凌懒得想这个中古怪罢了。她对珍珠儿之死常有耿耿于怀,每次都是用同一个理由终结。
“我给了她五百两银子。”
她是不疼惜银子,却知道五百两不是小数。即使在京中,都能找个郊外置上几某地了。那蠢货不肯走,怨得了谁。
她从来没想过珍珠儿走不了,她没过过那种受制于人的日子。即使在苏家,苏姈如除了不肯放人,再没能操控过她做什么旁事。
她知道世上多得是人保不住自己的命,却没有想过,很多人,连钱也保不住。两百两的银票甩给含焉,无异于小儿闹市怀金。
在薛凌与含焉分开的城镇上,银锭子已是家传珍宝,上哪去找这么大额的银票。而且在鲜卑三年,含焉与珍珠儿一样,虽是为容身的窑子日盈斗金,自己却是一文钱都没有碰过。
苏家的翠羽楼里,薛凌见着那些名伶头牌过的膏粱锦绣,比一般好人家的女儿还要富贵些。孰不知在胡人的地头,再好看的汉妓,还敌不过几头羊。
说来是非我族类,血海深仇,实则不过利来利往。苏姈如供着那些如花似玉,哪里又是因为汉人高贵些?无非是怕哪天有谁家的老爷公子昏了头,就算是娶回去做个通房呢。耳旁风一吹,这皮肉生意也就到头了。
胡地没有这等担忧,汉妓买回去不过是当兔子养着玩的,勇士只喜烈马。
所以含焉从没见过银票,即便当年她还承欢膝下时,也只是接触过散碎银两,那还是她有个给城中铺子当账房的爹。真要算起来,她家已算仓廪实,起码没受过饥荒。
偏偏当日薛凌急着甩脱石亓二人,一过平城,找了个边陲小镇就要各走一边。她走后,含焉捏着薛凌给的银票,凭往日处事记忆,问了钱庄的路,想去想兑些散碎银子。
那掌柜的一瞅数额,吓的双手还回来,结结巴巴的问:
“姑娘这是打哪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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