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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甲械一事尚未解决,京城又快马加鞭送来一封信。
周管家心里隐隐觉得不安,似乎已经到了多事之秋。此信的内容比上一封要严重的多,单看季北城的脸色,他已猜出一二。
“将军,这信可是来自白云观?”
“嗯。观里的老尼说姑姑病了……”季北城颇是无奈地叹了一声,“以她那动辄伤春悲秋,爱钻牛角尖的性子,这么多年忧思郁结,不病才怪。”
季北城自小跟季云烟亲近,关系极好,知她病了,心里着实担忧。
周管家又怕他脑子一热,再提去京城的话,便提议,“老奴代将军去一趟京城,可好?”
季北城思忖片刻,点点头,“也好,有你去看姑姑,我也放心。对了,把卢策叫上。他虽粗莽,又大意,却是除了我,跟姑姑最投缘的人,有他陪姑姑说说话,也不失为一种排解。”
卢策自小就被卖进季家,算是跟着季北城一起长大的。他的脑子不够活泛,最讨厌读书习字,因此做不得季北城的伴读,却是陪他练功骑射的最佳人选。彼时,除了家里和军中,季北城在季云烟处待的最久,回回卢策都跟着他,与季云烟的关系自然也相当熟稔。
听闻季云烟染病,卢策当晚上就收拾好包袱,拉着周管家上路了。
还好季云烟只是得了风寒,等卢策和周管家赶到,她身体的病痛已好了大半,让人束手无策的,还是心病。
卢策见她时常一副失神落魄,恹恹不语的样子,和周管家商议后,决定带她下山,去城里转转。
到了正午,三人饥肠辘辘,由季云烟提议,入了最近的酒楼用饭。
两杯清甜的米酒入了喉,季云烟的话也多了起来,“小卢,这次劳烦你和周谦,为了我,专程跑一趟。都是观里的师父们大惊小怪,背着我给北城送信,徒增他的担忧。”季云烟说的极慢,极轻,好像下一刻,她的声音便会就此断掉。
不过四十岁的女子,却一身的江湖风霜,历经沧桑。
卢策感叹,“记得第一次见到姑姑,我才八岁。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
“是啊!”季云烟眺望着窗外的建筑,低低道:“山中无岁月,寒尽不知年。你与北城如今都长大了,他……应是也如你们那般玉树临风了吧?”
卢策顺着季云烟的视线看过去,入眼的,也不过是普通房屋的一砖半瓦而已,季云烟却看得那般认真,好似重见了故人。
“侯府就在那个方向。”周谦也饮了杯酒,跟着道,“大小姐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吧?长得跟老侯爷真像,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可惜,脾气却与老侯爷大相径庭。”
卢策算是听明白了,“姑姑说沈璧?”
季云烟颔首,“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阿璧,他才四岁,一张小脸粉粉嫩嫩的像春天的桃花一般。北城倒比我先见了他,若知道他在桑庄遇到的那个孩子就是阿璧,沈大哥后来也不至于又找了半年,才找到他们娘俩。”
提到这件往事,卢策倒想起季北城上了马车之后跟他们说的话,憋不住,笑了起来,“姑姑可知,如今这京城都在传沈璧的谣言?”
季云烟讶然,“什么谣言?”
卢策半是幸灾乐祸,半是玩笑,“如今城中人人都知道沈璧四岁就定了亲……不过,他们怎么都想不到,沈璧定亲的对象竟是将军!”
当时季北城一上车就将遇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与马车里的两人听。季云烟还记得,他们两个在车里笑得前仰后合,只把季北城笑红了脸才罢休。
三人边吃边闲话,出了酒楼,日头正烈,因担心季云烟的身子吃不消,周谦便让卢策送她回白云观了。
再说高骈得了个屠夫女婿,在外受人嘲笑,回家了女儿闹,心里那个烦闷!最后索性家也不回,只在酒楼买醉。
他思来想去,觉得不从沈璧那里找点安慰,日子是过不下去了。正愁无处下手之际,就听到了隔壁的谈话声。
高骈知道沈璧人缘不好,但没想到那些受他欺负的人,竟没有一个有心去查查他,找找他的弱点,否则,这么大的瓜也不可能便宜了自己。
初听这个消息,他都不敢相信——沈璧定亲的对象居然是季北城!
而且还是私定终生!
高骈开心的多吃了两碗饭。能让沈璧不痛快,真是太痛快了!于是,沈璧跟季北城定亲一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整个京城。上到朝廷命官,下至平民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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