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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体型高大,筋强且呈血红色,十分凶悍勇猛,战力因血缘、天赋及修炼时间的长短而有强弱之分。
人类除了觊觎血狼体内修出来的各色灵丹,还很眼热它们的筋。
灵丹可以用来吸收,增强自己的修为,筋则可以抽出来做很多东西,比如长鞭或短鞭。
由血狼筋做成的鞭子,结实又极富韧度,打人时,能由皮肉层层递进,快速往深处渗,直疼到骨髓里。
那日坐在墙头看到她的武器~~红色血鞭时,他便心生一念,猜测那鞭子是不是猎了血狼扒皮抽筋做的。
而在无法拿在手中细细观瞧的情况下,验证它的最好方法,就是挨上一鞭,感受它与众不同的入骨疼痛。
小厮听了他的话,相当无语:“奴就想着以主子您的身手,怎么会连根鞭子都躲不过,却原来是故意挨打!您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挨娘子打都不丢人,”少年哼道,“你这几天可有收获?”
小厮闻言,明白主子这是挖夜月阁的墙角挖定了,便在涂好药膏后,轻轻为他盖上薄被:“有。奴听说那财大气粗的曹家庄庄主因有龙阳之好,才兴之所至开了一家名曰常悦的倌馆,之后才有了这间常悦客栈。”
“……”少年扶额,“你这关注点,真强。”
混迹市井这么多天,他还能不知道常悦楼是曹家产业?
而常悦这个名,听起来普通至极,其实饱含深意。
什么深意?
自然是,常,与肠同音。
这个同音字,很好的寓意了那座倌馆的精髓。
常悦倌楼既是曹家产业,自然就在曹家地盘里,所以里面以色侍人的年轻男子到底属不属自愿,外人并不清楚,即便是金暮黎,也管不到那里去。
毕竟,她是夜月阁的人。
手伸得太长,定会得罪曹家。
而现在,赤墨两霸刚变成三足鼎立的情况下,夜月阁还没有明着与曹家敌对的实力,不能像逼迫其他坑蒙拐骗的青楼倌馆那样让他关门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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