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7 二重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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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李青他们为此惊讶之时,有警员告诉他们又发生了新情况——江帆自杀了。
在他自杀现场留下了遗书,其中详细描述案件的发生经过,并表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同样的信息在网上流传转载,点击最热的就是他自杀前录下的自述式遗言,以及他自杀的整个过程。尽管警方已经迅速阻止影像传开造成更大影响,此事依然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E.I.公司的董事长李玉青被世人所唾弃,这一回他算是彻底的完蛋了。
警方承受相当大的压力,因为江帆在自述之中将所有罪行都揽下,他们无法将夏雪当作主谋来结案。更麻烦的是,夏雪未成年,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有精神问题。她的律师坚称夏雪只是被真凶利用,因为她喜欢幻想,所以将真凶所做的事当作自己做的。
心理证据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唯一能作为证据的蜂蜜最多能将夏雪与剪段输氧管的案子联系起来,也并非很有力的直接证据。就在李青为证据的事焦急时,接下来发生的事给他致命一击。
如果要说布兰特教授是最令李青头疼的人,那么蓝麟显然是最让李青最为恼火的家伙;如果不是身上戴着警徽,他都想将那混蛋干掉!
你能相信吗?所有罪恶背后的罪魁祸首,竟然明目张胆的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一位是夏雪的监护人蓝先生,他要求你们立即将他的被监护人释放,否则我们将寻求法律手段。”一位律师非常严肃的为他们介绍道。
“咳!咳咳咳咳!!!”
李青看到某人堂而皇之站在他们面前时,差点没把肝咳出来。
“蓝麟,你这家伙!我要逮捕你!”
蓝麟瞥一眼李青,抬手指一下自己的头,笑着看向律师。
律师义正言辞的翻译他的动作:“请问这位警官……脑子没有问题吧?”
“——!!”
“李青!”
此时终于有人来救场,张口喝住差点冲去揍人的李青。董琪走过来,冲李青点头,示意他坐下。面对自己上司的命令,李青只得不甘心的坐在那家伙的对面。
“抱歉,这位先生,我们不能将重要疑犯移交给你们,请你们理解。”
董琪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表明上她将眼前之人当做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但她内心肯定也恨的牙痒痒,看她太阳穴处不停抖动的血管就知道了。
律师刚准备开口,蓝麟双手交叠至于桌上,以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看向他们。
“我的律师会告诉你们,扣押未成年人是犯法行为。你们所安插的莫须有罪名滑稽可笑。我受她父亲的付托,在他过世之后照顾她。根据他父亲的遗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我是她法定监护人。在监护人不在的情况审问未成年人符合法律规范?”
“当然不符合。”律师立即接话,“我们相信你们因个人偏见对我当事人所监护的孩童做出冒犯行为。我们要求你们立即释放她,现在!”
接下来律师就跟轰炸机似得轮番轰炸,将李青搞得头疼不已。就在董琪相当烦恼的时候,一通电话替她做出了决定——鉴于舆论跟其他方面的压力,她的上司要求立即释放‘无辜儿童’,将其归还给监护人。
“开什么玩笑!你认真的吗?”
李青拍案而起,但是即便他抗议也无法阻止董琪执行上司的决定。董琪当然也恼火,但是她知道一直僵持也不是办法。不管怎么说,没有物证这一点是他们的硬伤,就算闹到最后还是不得不释放这位最小的疑犯。
江帆死的实在太不是时候了,还将自己的遗言放在网上,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他们不得不采取措施消除负面效应。董琪表示夏雪为重要证人,依然需在法庭上询问。律师表示接受调查跟正常的法律流程,只要警方不要愈法扣押未成年人。李青跟董琪都知道,法庭也只是走个流程罢了。如今他们已经处于弱势,无法再扳倒夏雪跟她背后的蓝麟了。
听说这件事后,布兰特教授并没有感到惊讶。对于如今的演变他多少已预料到。
“江帆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同病相怜吗?”秦晓琳喃喃自语道。
“江帆就是夏雪的影子。”
布兰特教授回答。
他告诉秦晓琳,其实一开始就有端倪。如果你仔细注意,就会发现李丽莎与江帆的表现并不像真正的夫妻。如果喜欢一个人,当他出现的时候你的头会转过来,你的眼会不由自主的触及对方才又收回,你的瞳孔会微微的放大,这是喜欢的表现;还有你的情绪也随她的出现有略微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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