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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条街的一位姓龚的老板已经赚够了数额,刚刚脱离出去了。
在这条街尽头得到的消息,极大地振奋了其他同样想要离开这条街的老板们。
他们不约而同地热情高涨,花荼蘼同样如此,面对这时候到来的客人,她迫不及待地请她开始聊起她的人生。
……
“我是一名演员,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院长妈妈活着的时候叫我阿雨,身份证上写的名字叫“林雨”,林是院长妈妈的姓。
后来进了公司,公司给我取了一个艺名叫“木木雨”。
我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哪里比我原来的名字好,但经纪人说,我这个名字是公司专门请了人来算的,一定能保佑我大红大紫。
但我不信,从听到这个名字的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要不是公司骗了我,要不就是公司给人骗了。
因为这个名字是真水呀,水得把我身上的颜色都给洗没了,别说大红大紫,就稍微给我一点粉红色的泡泡都没有。
我这么一个被星探一眼瞧中的漂亮女孩子,就这样在公司平平无奇地呆了一年,两年,三年……
公司给我培养的方向是当演员,但我可能天生没什么戏感,所以,演的那些角色,不管是人设好的还是人设差的,基本上都扑了,而且扑得一踏糊涂。
要有人来黑我,我可能都觉得开心,有一种被关注的隐秘快乐。
可惜没有,我就看着跟我同期进公司的小姐姐身上黑红交加,痛并快乐着。
而我还是像一根杂草,在公司坚韧地生长,生生不息,但又毫无作为。
就这么又过了三年……
我觉得公司应该很后悔吧,后悔当初跟我签合约的时候,为什么对我那么盲目信任。
签合约的时候,我什么都还没有展现出来,大家都只看到我的美貌,于是昏了头脑,觉得我一定是个好苗子。
当时她们说,就算我再怎么不济,将来也能凭一张脸走天下,做一个收入不菲的超好看花瓶。
所以合约上有这么一条,说,赚到的钱,我和公司五五分,如果提前解约则要赔付很多很多个零的违约金。
我当时看到这一条,我就有话说了,我说为什么只要求分呢,怎么没提到我的工资?这样的合约是不是有问题啊?
那个时候,我才18岁,刚刚成年,孤儿院嘛,也没什么好的资源,反正就饿不死地长大,学的东西也是半吊子,更何况和这些法律有关的内容了。
但当时公司听到却并没有给我甩脸色,反而把我好好护着,还问我的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我觉得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地方,那我要果断地进去啊。
所以我就跟公司说,我说能不能在合约里把我每个月都固定工资也加上?
当时接待我的那个领导的脸色,可能觉得我是个傻子吧,我后来才知道有一些人,他们红了之后会跟原公司解约去更好的公司。
所以很多有潜力的新人他们更多的都是把注意力放在违约金上,而不是工资,而且演员是没工资的。
但我当时没这个想法,而且我真的特别不想去重新习惯陌生的地方,我就想在一个地方呆到老、呆到死。
所以当时是真心实意地提出那个要求,公司那边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固定工资不高,但我很满足了。
后来,我就凭着这一条合约条例,深深在公司里扎根了下来,后面几年基本上一点戏也接不上了,但好歹能凭着公司里的免费食堂、住宿、还有我的工资坚强地活下去。
偶尔也觉得有点对不住公司的青睐和培养,所以也会去各个剧组推销自己,时不时演个群演,也算是给公司挣一点钱吧。
可惜这点钱公司不放在眼里,每回经纪人听到我又演了一个尸体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发来一条一分钟的怒吼。
不过,后来我们都习惯了。
在我看来,我的第一个家是孤儿院,第二个家就是我们公司,虽然经常能在微博上看到其他演员的粉丝在骂我们公司,但我真觉得我的公司是很好的,因为她收留了我。
但是我大概真的是个蠢的,就像我的经纪人骂我,为什么红不了一样,就是被蠢拉下来的。
刚才我是不是提到了跟我同期的那个黑红黑红的小姐姐?
我后来才从她那里知道,原来公司和公司之间不像是孤儿院和孤儿院之间那么友好,时不时还可以一起出去郊游。
我们公司和另外一个公司是劲敌,而且公司掌权人之间是有私仇的,所以旗下的,不管是演员、歌手还是爱豆,都是绝对不可能跳槽去另外一家公司的。
因为一旦做了,就不是用钱就能摆平的,必然是会受到原来公司100%的报复的。
但我之前真的太不关心这些了,毫无上进之心不说,还不聪明,所以被人骗着骗着就让公司背上了很多丑闻。
起因是我去参加了一个综艺……
毕竟六年了嘛,后面整整三年,我的公司基本上也算是白养我了。
他们虽然觉得我实在是朽木,是一块烂掉的木头,但是总还是对我抱有那么一点点希望,毕竟我是他们甩不掉的累赘,所以还是给了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去参加一个真人秀综艺。
这一次机会,如果我没有把握住,可能公司就会使出其他手段来跟我解约了,这是经纪人告诉我的。
他说当时签的那个合约可不是免死金牌,如果公司狠心的话,随便给我找点什么丑闻就可以,就可以毫无负担地把我扫地出门。
经纪人说的话,真的让我内心惶恐,所以进入公司好不容易给我找来的综艺里面,我真的是就算费尽精力,也想在里面被大家看到,吸取一点人气回来。
跟我一起的,还有那个黑红黑红的小姐姐,这次这个综艺属于她是节目组正式邀请的,而我是那个附赠的,买一送一就是这样。
经纪人跟我说,让我可以试着在里面找到合适的搭档,适当地去炒一炒CP,他说最近CP很容易火。
CP是什么?我不太了解,所以我去问了跟我同期的小姐姐,她跟我说这个综艺三个男嘉宾,没一个是好相与的。
一个隐婚,一个公开了有女朋友,一个正和另一个当红男星炒CP呢。
她劝我安安分分的,就算不红也别未红先黑比较好,我听了她的话,开始正儿八经地想好好做游戏。
这个综艺确实就跟做游戏差不多,就跟以前打游戏一样,只不过现在因为科技发展,已经可以直接把意识传输进游戏里的人物脑中了。
对进入游戏的玩家而言,就相当于是假扮另一个人过另一段人生的某一个片段,根据游戏开始时获得的剧情介绍,有可能会被分到恐怖服务区、纯角色扮演服务区、生存服务区等等。
而对观众而言呢,其实就是另外一种真人秀,没什么太大的不同,但确实是最近最火的,所以我十分期待这个综艺的,不管是为了积攒人气,还是为了去玩儿游戏。
但是我想错了一点,我以为的恐怖服务区,只不过是一个跟打游戏会看到的,差不多的画面。
我真的没有想过原来意识传输进游戏里,看到的那些活生生的场景,会让我如此恐惧,害怕得一点儿也不能思考。
之前想着的要大显身手也都成了空话,我就像是恐怖片里最惹人讨厌的女角色一样,只晓得尖叫个不停。
前两期综艺里我真是第一次得到这么多关注,所有的弹幕和评论都在骂我。
一开始公司还觉得满意,毕竟这是头一次我身上有这么多话题,但是后来就出了很多麻烦。
大概是节目组觉得大家骂我骂得实在是很有热度,舍不得丢掉这个话题,所以本来说好的两期一个类型,也不算数了。
后来每当节目组出了什么纰漏,要挨骂的时候,下一期就肯定是恐怖区,把观众的怒气都转移到我身上来。
我终于受不了了,对我而言,我开始渐渐分不清现实和游戏,因为游戏里亲身经历的那些真的太恐怖了,完全让我的精神受到了冲击。
偏偏因为我没有名气,节目组根本不在意我的心理状况,另外一个公司的女演员联系我。
她说跟我同期的那个小姐姐,其实就是那个隐婚的男嘉宾的秘密妻子,她觉得我太可怜了,所以才告诉我实情。
其实我之所以要不断地忍受这些恐怖场景,都是因为那对夫妻想让我掩护他们,还说跟我同期的小姐姐是想偷偷的解约,跳槽到他们公司去。
当时我太痛苦了,所以没怎么怀疑就相信了她。
我还问她,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救我自己?
她居然说,只要我能让他们两个的关系暴露出来,那大众的视线都会放到他们身上,节目组自然也是,那么就不会再折腾我了。
而我竟然也信了,于是开始在节目里刻意地让跟我同期的那个女演员和那个男人偶遇独处。
节目组或许也是被那个引诱我的人收买了,剪辑了很多他们的暧昧片段,再加上我的出声,让他们在大众眼里真的关系亲密。
当我以为我可以脱离苦海的时候,舆论爆发了,跟我同期的小姐姐被打上了小三的名号,我们公司被打上刻意培养女明星去勾引别家男演员的恶名。
而这一切最初的原因都是从我怕鬼开始的……
不,应该是因为我不红,所以才会被买一送一送进综艺里,如果不去那个综艺,那么我就不会害了跟我同期的女生,也不会害了公司,更加不会让我自己受到伤害。
但是我又觉得很不甘心,我只是怕鬼而已,为什么要因为怕鬼而受到这么多折磨呢?
……
所以我的来意是,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不怕鬼的当红女明星。”
木木雨说完,就看向花荼蘼等她答应。
但是她很快又补充了一句:“我觉得怕鬼是人之常情,所以你装得不怕鬼也可以,不管是用什么方式,只要能让大家不再因为我怕鬼而骂我就可以。
成为一个怕鬼但讨喜的当红女明星吧!”
花荼蘼点头,交易可以开始了,伴随着木木雨的沉睡,花荼蘼消失在了店中。
……
……
“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又走神,走到哪里去了?”
经纪人简哥,无语地戳着花荼蘼的头,刚刚回神的花荼蘼抿着嘴笑了笑,她腼腆地摸了摸自己刚刚被戳过的额头,带点儿小讨好地说:
“简哥,我听着呢,我一定会好好表现的,绝不在综艺里给你丢人!”
“哎呦,我的天呐,我是让你不给我丢人吗?我是让你好好表现,别耽误你自己,你可记住了,这次机会你要是抓不住公司就真的要放弃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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