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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芳假装谦虚:“不是我教的,我哪里会教,是他们老师教的。来,大胖,再给爷爷奶奶们唱一遍。”

大胖乖乖的又唱一遍。

正巧这时杜芳丈夫下班回家,他跟工友借了一块钱买肉,见到杜芳便跟杜芳说:“小芳,我跟老沈借了一块钱,你身上有没有钱?”

杜芳拿出两毛钱:“我只有两毛钱。”

杜芳丈夫把钱还给杜芳:“两毛不够,算了,我回屋拿吧。”

大胖唱腻了小歌曲,闲着没事开始哼哼加法表:“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一加三等于四。”

杜芳丈夫停下脚步:“儿子,你大点声。”

“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

他儿子会算数?

杜芳丈夫激动得捉住大胖的手:“儿子,你会算数?”

大胖很是不屑说:“当然会。我们全班同学都会。”

杜芳惊讶得说不出话,杜芳丈夫激动过后给大胖出题:“儿子,二加三等于多少。”

玩了一天数字版的贪吃蛇,对于个位数的加法大胖可以说是张嘴就来:“等于五。”

“四加六呢?”

“等于十。”

“五加五呢!”

“十。”

“四加七呢?”

“十一,爸爸,你别问了,我都会。”

杜芳丈夫和杜芳对视一眼,俩人激动得脸色发红,杜芳忍不住哭了:“我儿子会算数,我儿子才两岁就会算数了,我儿子是神童。”

大院的人都围过去,纷纷出题考大胖。

大胖没有耐心回答问题,他饿了,他要吃炸肉。为了不回答问题,大胖赶紧撅起嘴巴装哭:“呜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杜芳和杜芳丈夫赶紧带孩子回家,大胖一夜成名,他的大名传遍整个大院,整个大院的人都知道他们大院有个神童叫大胖。

有人打听到大胖在托儿所上学,经过大胖的神童事件后,大院的人都决定送自家孩子去长河托儿所上学。

叶蓁还不知道自己再次挖坑把自己埋了,更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大波两岁左右的学生。

沈南佝偻着身子,蹑手蹑脚走进屋。

叶蓁扭头去看他:“二儿子,男孩子不可以鬼鬼祟祟走路。”

沈南嘘一声,随后关上屋,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孩子:“妈,我捡到一个孩子。”

叶蓁头皮发麻,捡到孩子?天啊,沈南为什么会捡到孩子?

叶蓁急忙凑过去看,沈南捡到一个女宝宝,女宝宝长得白白胖胖,看起来比沈风小几个月。

听到说话时,女宝宝哇哇哭了起来。

“妈,怎么办?”

叶蓁急忙往后退:“二儿子,她是你捡回来的孩子,你得对她负责。”

想了想,叶蓁凑过去摸了摸女宝宝的肚子:“二儿子,她饿了,你得想办法给她找点吃的。”

沈南拿出麦乳精:“可以给她吃麦乳精吗?”

叶蓁不确定:“应该可以。”

反正沈风小时候挺爱吃,女宝宝应该也爱吃。

沈南急忙拿出水杯冲麦乳精,但是女宝宝可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她不肯吃麦乳精。叶蓁喂她时她使劲摇脑袋,喂进她嘴里的麦乳精她也吐出来。

叶蓁放下勺子:“她不吃。”

沈南急得不行:“妈,怎么办?”

叶蓁哪里知道怎么办,她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小孩子:“隔壁你红大娘前几天生了儿子,要不咱们抱她去找你红大娘?”

沈南猛点头,叶蓁抱上孩子,母子俩人偷偷摸摸出门,偷偷摸摸敲门。

“谁啊?”

“我,叶蓁。”

红大娘不叫红大娘,她叫红玲,是基地的厨师,负责给基地的领导做饭。听到叶蓁的声音,红玲打开门。

“叶蓁!你什么时候生的孩子!”

“嘘,别出声,不是我生的孩子,是沈南捡的。”

红玲急忙关上门:“在哪捡的?”

叶蓁不知道,扭头看向沈南,沈南支支吾吾,一会才说:“在国营饭店附近捡的。”

红玲抱走孩子:“这孩子长得真好。”

女宝宝刚才被叶蓁抱着睡着一会,现在被红玲抱走顿时醒了,挥舞着小手手哇哇叫。

叶蓁推了推沈南,暗示他‘你捡的孩子你负责。’

沈南张了张嘴巴,皱巴着小脸蛋说:“红大娘,我妈说她饿了,你,你可不可以喂喂她?”

红玲一家人都是工人,家里条件很不错,奶水充足,爽快答应:“行,我喂她两口。”

红玲抱着孩子去隔间喂奶,叶蓁拉沈南坐下,母子俩人乖乖坐着等红玲。

过了一会,红玲抱着孩子走出来:“她睡着了。”

叶蓁接过孩子:“谢谢你啊红姐。”

红玲摆摆手:“不用谢,对了,这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叶蓁想了想回答:“先去找公安,然后再去国营饭店问问睡觉丢了孩子。”

红玲跟沈南开玩笑:“要是找不到她的家人你们养着也挺好,我看这孩子长得挺俊,养大了可以给沈南当小媳妇。”

沈南哇的一声就哭了:“妈,我不要小媳妇。”

叶蓁哭笑不得,不要小媳妇就不用小媳妇,用不着哭吧?

沈南扑向叶蓁:“妈,我不要小媳妇,你别跟我分家。”

分家?怎么又扯到分家上面去了?

红玲接话:“说到分家我想起一件事,隔壁赵家你知道吧,他们家分家了?”

“分家了?没听说啊?”

红玲啧一声:“偷偷分的,我听说是赵大婶想让小儿子接赵大叔的班,所以急急忙忙给大儿子娶媳妇,娶媳妇第二天就把大儿子分了出去,不让大儿子跟他们一起生活。”

叶蓁看向沈南,沈南吸了吸鼻子:“妈,咱们不分家。”

叶蓁懂了,这小子肯定偷听过赵家人说话。

刚想说沈南两句,叶蓁忽然想起书中情节,在书中,沈东是神偷,沈南好像是黑客。书中简单介绍过沈南,说他小时候非常喜欢模仿大人说话,经常去别人家偷听大人说话。长大后他不再喜欢模仿大人说话,他有了新的爱好,他喜欢偷听别人的秘密。

为此,他自学成为黑客,成为黑客后开始用电脑搜罗别人的秘密,以此赚钱。

沈南有个称号叫神秘贩子,主要贩卖消息。

想到这里,叶蓁没了说话的心思:“红姐,小东他们还没回家,我不放心他们,先走了啊。”

抱起孩子,叶蓁给沈南使眼色。

沈南跟上叶蓁,小眼睛不停偷瞄叶蓁。

叶蓁摸了摸沈南的后脑勺:“二儿子,妈跟你商量一件事,你以后别去别人家偷听别人说话可不可以?”

沈南扬起脑袋:“为什么啊,听他们说话特别有意思,我喜欢听他们说话。”

叶蓁打算给他来个狠的:“行吧,那我明天告诉同学们你捡了个女宝宝,妈打算让她当你的小媳妇,我要跟他们说你有小媳妇了,羞羞脸。”

“妈,我不要小媳妇。”

叶蓁直接耍赖:“我不管,反正我明天就是要跟同学们说你有小媳妇。”

沈南吧嗒掉眼泪:“妈妈别说,妈妈别说。”

叶蓁给他擦眼泪:“你不想他们知道你有小媳妇?”

沈南点头,叶蓁尝试跟他说道理:“你有小媳妇是你的秘密,别人关上门说话是因为他们也有他们的秘密,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秘密,他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的秘密。”

“二儿子啊,我可以不跟同学们说你有小媳妇的事情,但你得答应我刚才说的事。”

沈南想也不想就说:“我答应。”

叶蓁拉起沈南的手:“记住了,以后不许去别人家偷听别人说话。”

“如果他们家开着门我能去听吗?”

“开着门也不行,除非你问过他们,他们说可以你才可以去听。”

沈南做出保证:“我以后会问他们。”

叶蓁不敢留孩子过夜:“走,趁天还没黑,咱们去公安局找公安。”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到这里结束,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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