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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手里,簪子上的凤凰,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却见小孩嫣然一笑,转身欢快的走至轻歌面前,将簪子递给轻歌,道:“换你这匹马,如何?”

轻歌冷笑,“我没兴趣。”

小孩低头,苦恼。

也是,轻歌本来就满头白发,再来个雪白的簪子,岂不是多此一举?

小孩一笑,用簪子尾端尖锐的部分果断的划破了食指指腹,滴出一滴粘稠鲜血在鸾凤的眉间,顿时,鸾凤更加鲜明精致,让人眼前一亮,过目不忘。

“姐姐,有我的血,骨簪会保护你的。”小孩如是说,天真无邪,纯粹烂漫。

轻歌游目四顾,那群暴动的人,安安静静的站在小孩的身旁,只是那浑浊干枯的眼,是久不见阳光和希翼的灰败,这些人的嘴角还挂着马血——

轻歌与那匹马虽没有多余的感情,但平白无故被人吃了,搁谁也不高兴啊。

的确,这些人很饿,看那狼吞虎咽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有多久没进过食,双唇也因太渴而干裂开。

可,那又怎么样?

她不是蓝芜,她没有善良的心,她不是圣母,苍生与她何干?

她只知道自己饿到极致渴到崩溃的时候,没人赏给她一滴水,她喝着野兽滚烫的热血,舔着草叶上甘醇的露珠才熬过那一天天,谁悲悯过她?

北月帝国,她上囚车,周遭百姓把她当成恶魔——

人性,无非如此。

事不关己便可高高挂起,当牵扯到了彼此的利益就能撕破脸,哪怕是当初怦然心动的爱人最后也能刀刃舔血。

恶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唐僧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功德圆满。

谁对,谁错?

但是,小孩童叟无欺的眸子,让轻歌心颤然了一下。

她勾起一边嘴角,想将骨簪接过来,小孩却是说,“你蹲下。”

轻歌犹豫了下,默默的蹲了下来。

小孩的手在衣裳上猛擦了几下,看似擦干净后,他拿着骨簪,走至轻歌身后,把轻歌一头白发给半挽了起来,用骨簪固定,骨簪鸾凤眉宇间的一点红,绚丽夺目,恰似东方欲晓冉冉升起的朝阳。

惊鸿一瞥,昙花一现。

小孩双眼一亮,忽而眸色暗淡,失落的低下头,说:“姐姐,你还是赶快离开漠北城吧……”

“为何?”轻歌侧头,不解的问。

暴动人群之中的一个老婆婆走了过来,老人家拄着拐杖,她盯着轻歌的脸赞叹欣赏看了许久,叹了口气,道:“姑娘,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漠北城被人占领了,城内的适龄姑娘,被那个杀千刀的抢去做老婆,以姑娘的姿色,想必被那个人看见了,会来抢的。”

轻歌蹙眉。

“光天化日强娶民女?”红衣嗤了一声。

老人家又道:“这人是魔兽进化而成的人,力大如牛,阴险奸诈,良心简直被狗叼走了,漠北城算是极北之地的外围,城内就我们这些人家,因在外面讨不到饭吃,才想在漠北城平庸如日,哪知一个月前,城外荒漠里的一头野兽,不知吃了什么神丹妙药还是遭遇了什么机缘,竟是进化成人形,霸占了这座城,还把我们的房屋给砸烂了,稍微有点姿色的姑娘都被他抢走了。”

轻歌心思微动,她看见老人家无奈的抬起手,攥着衣袖,动作缓慢的擦拭掉了嘴角的血,那是烈马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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