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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湛把小小一只兔子团在手心里,完全掌控,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满足。
他温柔地摸着兔子,顺毛慢慢抚过,从耳朵一直摸到尾巴。
“乖点,陪我睡一觉,醒来再找你。”
穆湛第一次没有称自己为孤,语气也异常温柔。但闻鸣玉还沉浸在被吃的震惊愤恼里,没有注意到这点不同。
穆湛手里抓着兔子,再次躺了下来,在长榻上闭上眼睛,又睡了过去。
那么多天忙碌,睡眠少,即便他很能干,也会疲惫。刚才也是抵着倦意,半眯着眼摸兔子,所以声音沙哑,话语含糊缓慢。
只是,穆湛平时留给人的印象太过厉害,这种时候,闻鸣玉都没有怀疑他是半睡不醒的。
闻鸣玉小小一只,团在穆湛的手心里。
过了好一会,都没有什么动静。
穆湛睡着了。
闻鸣玉抬头悄咪咪地看了一眼,确定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动着,一拱一拱地试图从掌心里越狱。
因为身体毛绒绒的,毛发蓬松,哪哪都碰着穆湛的手指。他努力吸肚子,蜷缩着用爪子压住毛毛,把自己变得更小只。
他只是毛多,不是胖,可以挤挤。
闻鸣玉从穆湛的虎口向外挤,像个白乎乎的糯米团子。他怕自己一个动作就把穆湛弄醒了,所以很慢很慢,几乎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团水,从指间里流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兔。
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从穆湛的掌心里溜出来一半,眼看胜利在望。
闻鸣玉有些兴奋,耳朵一抖一抖的,继续扒拉爪子往外爬。
但就在这时,穆湛的手忽然一动,把垂耳兔又重新抓回到手心里,整只手裹住。
闻鸣玉瘫在他的掌心里,一脸的生无可恋,仿佛一条咸鱼兔。
越狱失败。
闻鸣玉仰头看了一眼,发现穆湛原来根本没醒,只是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把东西抓紧而已。
白白吓了一跳,但也说明他刚才的行动是可行的。
闻鸣玉重复一次,终于从穆湛手里一点点挤了出来,滚到了软褥上。
巴掌大的兔子容易隐藏身形,但不适合跑路。
所以,闻鸣玉变回了人形。但当然,身上不着寸缕。
他连忙捡起一旁的衣服,匆匆穿上。
幸好穆湛凶名在外,他没有命令,一般都没人敢进来,不然这一幕被看到,肯定很容易让人误会。
一个人躺在塌上,一个人站在床边飞快地穿着衣服,准备走人,仿佛一个拔那啥无情的渣男。
闻鸣玉穿好衣服,立刻就跑出了殿门,抓紧时间跑路,完全没有注意到,掉落在地上的金色细链。那正是穆湛以前送他的脚链,在他变成兔子后,随着衣服一起掉了下来。
他本来不想走的,但那时他满脑子被不舍的情绪占据了,都忘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他是个会发情的oga,有时会不受控制变成兔子。他能瞒这件事一辈子吗?穆湛一个古人,又可以理解接受仿若妖怪的存在吗?
今天的意外,就正好给了他答案。
穆湛果真觉得他是妖怪,看他的眼神还很可怕,像是要把他拆吃入腹。穆湛也真的这么说了。
闻鸣玉是很喜欢美食,热爱干饭,但被吃的变成自己,那就完全不一样了。穆湛的动物形态说不定是兔子的天敌,非常爱吃兔子。
他之前果然想得太简单了,换做是他,会那么轻易相信别人说什么abo,在这个时代听起来就很荒谬离谱的说法?
还说什么醒来找他。
醒了就要把他炖了吃掉吧?
傻子才会乖乖等。
闻鸣玉回了寝殿,没有收拾东西,只拿了一点银钱,就装作外出散步,然后找个借口支开宫人,在一个角落变成了垂耳兔,将衣服团吧团吧包起来,成了一个背着包裹的垂耳兔,飞快地沿着没什么人注意的路线,哧溜一下跑了。
如果有未来的人看到这一幕,说不定都要感慨一句,这是什么旅行兔兔游戏吗?毛绒绒的垂耳兔背着比自己还大的行李,感觉怪可爱的。
因为之前策划过逃跑路线,这会闻鸣玉的跑路还算顺利,又仗着身形迷你,容易躲藏,有惊无险地避开了巡逻的禁军,逐渐跑出了行宫的范围。
行宫外面,是很漂亮的山水景色,但同时也因为是皇家猎场范围,一般人不得进入,自然就没有什么人烟。
闻鸣玉犹豫着要不要变回人形,到最近的城镇路途并不近,迷你垂耳兔的状态并不方便赶路,但如果有人来追捕,人形又很容易被抓住。
小小一只垂耳兔躲在草丛里,背着一个大包裹,爪爪托着下巴,严肃思考。
纠结了一会。
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声狗吠。
闻鸣玉仰头看去,发现是一只健壮的中型犬,长得很像狼,毛发黑白相间,额头上有三团白色毛发,仿佛三把燃烧的火苗,乌蓝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神看起来颇为凶狠吓人。
但很快的,这只大狗勾汪了一声,蓬松的尾巴甩来甩去,尖尖的耳朵兴奋地向后贴着脑袋,嘴巴张开,吐着舌头,突然就从凶狼变成了个铁憨憨。
或许中原人会因为没见过,不小心误以为它是狼,毕竟境内并没有这种品种的狗,它是从国外引进的。但闻鸣玉知道,这是一只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凛凛冷酷凶狠的狗中王者,实际却又傻又二,是出了名的拆家狂魔——哈士奇。
闻鸣玉笑了一下,和哈士奇进行动物间神奇的交流。
最终,热情的哈士奇表示很乐意送他去附近的小镇,就低头咬住闻鸣玉的包裹,向后一甩,让兔子坐到自己背上,然后发出一声响亮的汪,撒开爪子,向着目的狂奔。
闻鸣玉要不是早有预料,揪住了狗兄弟背上的毛毛,这会很可能就因为惯性向后一倒,滚着掉到地上,然后二哈还什么都不知道,丝毫不觉得少了点什么,继续吐着舌头欢快奔跑,只留给闻鸣玉一脸尘土和潇洒的背影。
一路过去,大狗勾还会中途停下来玩耍,爪子不安分地蹦跶着到处踩草,弄得自己身上都沾了不少草屑,更加和威风凛凛搭不上关系。
这么狂奔一段,停下来玩一下,一狗一兔终于靠近了城镇。
人进出城镇需要路引,但动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并不那么受关注,还有自己的独特通道。
二哈兄弟精准地找到了一个狗洞,钻了过去。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闻鸣玉还没来得及为顺利抵达而高兴,就听到隐约传来的对话声。
“今晚吃什么?”
“唔,我想想,要不吃麻辣兔头吧?春盛楼的招牌菜,味道一绝,吃了还想再吃。”
闻鸣玉瞬间感觉脑门凉飕飕的,兔头不保,差点呜的一声哭出来。
兔子是招牌菜?!
你们这些人还很喜欢吃!
闻鸣玉顿时悲从中来,恨不得在狗兄弟背上趴着哭到厥过去。
兔子活着真是太难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穆湛说想把他吃了,是觉得吃了妖怪大补吗?可他就是一条咸鱼兔,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浑身都是软绵绵的肉,没有嚼劲,口感极差,很难吃,吃了也没有一点好处!
闻鸣玉内心咆哮,简直化身一只流泪暴躁炸毛兔,心情十分复杂。
到了地方,他要和狗兄弟道别了。
哈士奇趴在地上,闻鸣玉顺着毛毛滑下来,挥了挥爪子,并表示感谢,递上了几块碎银,说这个可以买好吃的。
明明一狗一兔,不同物种,但靠着哼唧和汪汪,挥爪子,竟愣是交流成功。
哈士奇愉快地汪了一声,叼着银子就跑去小摊买东西。
于是,包子铺老板眼睁睁看到一只狗跑过来,扔下碎银,然后吐着舌头看向一笼肉包,汪汪叫着催促。
老板迷迷糊糊地投喂肉包,给狗勾找零钱,直到狗叼着包子跑了,还是一脸这世界可真他妈魔幻的表情。
另一边,闻鸣玉找了个偏僻角落变回人形,穿好衣服,没有急着走出去,而是利用自己在未来打工时学会的化妆技巧,给自己的脸修饰一番,将五官画得很大众,缺乏辨识度,丢到人群里都不会被多看两眼,才走了出去。
穆湛如果下令搜捕,可能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为了稳妥,尽量将自己踢出搜捕范围,闻鸣玉选择了一个很狗血的方法——男扮女装。
虽然老套,但有用。
关键是要化妆技术到家,注重细节。
闻鸣玉以给自己妹妹买礼物的名义,买了襦裙,还又补了一些胭脂水粉。
手上的钱瞬间就哗啦啦没了两成。
他跑出来根本就没拿多少钱,宫殿里价值连城的珠宝是多,但都是御品,有皇家标识,当出去分分钟被抓。所以他手里拿的只有以前找借口跟三喜换来玩的一些碎银和小额银票。
接下来,就是找住的地方。
客栈容易被查,他只能租房住,视线一一掠过目标范围内的房屋,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小半天,最终定下了一间。
屋主是个外冷内热的强悍妇女孙娘,丈夫死了,她靠自己一个人撑起了一头家,经营商铺,养活了儿女。
闻鸣玉心里打好了草稿,这才敲门。
开门的下人听了他的来意,转身回去,过了一会,孙娘才过来。
“你一个姑娘家的,怎么自己来租房?”
孙娘有些怀疑。
闻鸣玉知道重点来了,立刻发挥演技,微微蹙眉,眼圈一红,欲语泪先流。
孙娘心善,很是见不得姑娘家受委屈,刀子嘴豆腐心,皱眉道:“有话就说,哭什么?还要不要租房了?”
闻鸣玉止住眼泪,一副脆弱但故作坚强的样子,“不瞒你说,我是为了躲人才来这的。我的夫君病故,当地一个富商逼我做他的小妾,我不得已才背井离乡……”
虽只有几句话,语气也比较平静,没有刻意卖惨,倒显得有些心灰意冷的意味。
孙娘听了,火气顿时就冒了出来,“这是什么狗东西,竟敢这般仗势欺人强取豪夺,连寡妇都不放过!”
她本还想说怎么不投靠亲人,但再一想,能依靠的话,又怎么会逃出来。孙娘不禁就想起了自身的遭遇,丈夫亡故,娘家认为她已经是孙家的人,不愿帮忙,她只能靠自己一个人撑过来。
这么一想,她看向闻鸣玉的眼里就多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心疼,声音柔和不少,“先进来谈吧?你叫什么名儿?”
闻鸣玉取了自己名里的一个字,以免被人叫的时候反应不过来,又换了个常见姓氏,说:“我叫李玉。”
“玉娘啊,名字真不错。”
闻鸣玉听着,却是硬生生打了个哆嗦,浑身鸡皮疙瘩炸起。他开始后悔男扮女装,取这个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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