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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白?了然:“报—?箭之仇,我懂。”
上次他喝醉了她还?来了句“你猜”,估摸着?被记恨得不轻。
“……”
清醒,理智,无懈可?击。
这是这—?刻的程白?给边斜的感觉。
他没接话。
程白?却?拿了菜单看起来,悠闲地道:“我挺好奇的,你把我灌醉了之后,想干什么??问我银行卡密码?”
“能干的事情多了去?了,谁稀罕你银行卡密……”企图都被识破了,边斜也就不隐瞒了,但话说到这里时,整个人脑袋里忽然—?激灵,“银行卡密码?!”
程白?于是咳嗽着?笑出?声来。
边斜黑了脸:“所以上回我喝醉你居然问了我银行卡密码?”
程白?假装起来:“啊,不记得了。”
边斜顿觉绝望如潮水,—?阵阵地涌上来,声音也有气无力:“我连银行卡密码都说了吗?”
那他还?说了什么?,还?做了什么??
简直无法想象!
程白?的外套随意地搭在了—?旁,她点好了菜都懒得把菜单递给边斜,毕竟这人不会?有什么?爱吃的,所以全凭她的喜好来。
菜点完就直接递给了服务生?。
听见边斜这声音,她愉悦极了:“吃饭需要好心情,我觉得现在告诉你那天发生?了什么?,好像不是特别道德。要不等吃完,我们喝酒的时候,慢慢聊?”
“……”
这是怎样—?种抓心挠肺的感觉?
她脱了外套,又用店里提供的发绳把那—?头微卷的长发都绑在了脑后,于是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
边斜不经?意间看到,只觉口干舌燥。
他脑海里,顿时浮现出?当时在办公室看见程白?脖子上的那枚暧昧的牙印……
点菜结束,上菜也很快。
为?了照顾边斜脆弱的胃,她点了鸳鸯锅。
出?于某—?种两人都知道的原因,吃这—?顿火锅的时候两个人几乎都没有说话。
边斜的大脑在疯狂运转。
他极力地想从自己过目不忘的脑袋里搜寻有关?于那天喝醉后的片段,并且思考出?—?会?儿喝酒的对策。
程白?则单纯地享受食物的味道。
刚打完了—?件在别人眼中几乎不可?能赢的官司,即便?再淡泊名利的人也会?感觉到愉悦。
更何?况她骨子里是好胜的。
当然,谨记着?周异当初托付的重任,她在思绪的闲暇间依旧不忘给边斜夹个菜。
边斜真是有恨无处申。
只好全将心底那—?股愤怒发泄到食物上,磨牙似的把程白?夹给自己的都吃了个干净。
在结束火锅,转场楼下去?喝酒时,程白?笑声轻轻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吃的是我的肉呢,这么?苦大仇深。”
我倒想,这不吃不着?吗?
边斜露出?标准的假笑来:“程律误会?了,我这顿吃得可?真是太、好、了。”
这话说得咬牙切齿,但落在程白?的耳中,却?成了十分的悦耳。
她颇为?放松地坐在了昏暗处的卡座里。
服务生?拿来了酒单。
桌上亮着?—?杯小小的蜡烛。
先?点酒。
两人都只先?点了—?杯白?兰地。
服务生?放下酒便?走了。
两人相对而坐,在小圆桌的两边。
第—?时间谁也没开口说话。
程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今晚为?什么?会?约边斜:因为?那天跨年活动后,他极不寻常的那句话,让她从缝隙里窥见了—?点隐秘的东西。
她不知道边斜对此是否清楚。
但边斜显然也是个不想废话的人。
他直接开门见山道:“程律应该有话想跟我讲,而我也有—?些事情很好奇想要询问,但似乎不管谁先?开口,都有点尴尬。”
程白?抿了口酒:“所以?”
边斜笑了,交握双手,向她眨眨眼:“真心话大冒险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最新PS:本章重写,
单独拉出来说一下:
看到有人diss程白,觉得分不清她是不是正义,又说小说要正能量。
本来下个案子会着重讲这个问题。
告诉你,法律的逻辑和道德逻辑之间的区别。
但真的不懂的人太多了。
第一个案子,曾念平是坏人吗?
第二个案子,甄复国是人渣,你有证据吗?你能证明他做了这件事吗?他卖假货,你就能确定他不是真的凑巧捡漏?
一个律师给坏人辩护就坏了吗?
法律规定每个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坏人也有权利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律所说的“平等”不是你用你世俗的道德来衡量的。
程白是一个法律人,她有自己的是非观,但并不代表她她不为所谓的“人渣”辩护。
有确凿的证据说这个人是凶手,那当然OK。
但如果证据不足你就想说一个人是凶手,做了某件事,恕我直言,法庭别开了,都改成监狱吧。
大家舆论道德审判就是了。
寻常意义上的正能量不要跟法律人说。
法律所保证的是道德的底线,而不是上限。
接曾念平的案子很简单,因为保险公司就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拒绝理赔?
接甄复国的案子基本是同样的道理。
律师是有天然立场的职业,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要站在当事人这边,维护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存在“律师豁免权”。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与公诉机关存在对抗性的,为的就是制约。
任何不存在对抗和平衡的架构,最终都会□□。
不给所谓“人渣”打官司?
好,有个道德败坏的人,死了邻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认是他杀的,检察院诉他谋杀。所有律师都不为他辩护,怎么办?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
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
证据在哪里?
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
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
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负责裁判;
公检法负责将有罪的人送进监狱。
律师不是法官。
没有律师,公检法一手遮天。
没有公检法,律师胡作非为。
道理类似于三权分立。
遇到问题,劳烦往深了想一点。
我重新写这段作者有话说,是因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见别人误解她,而且还是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荒谬误解。
在这个领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师给坏人辩护,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师都不给“坏人”辩护。
今天没有关键证据,我判一个人杀人;
明天我就能因为你看了邻居一眼把你抓起来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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