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三十五章 赌气非不忠,帝胄,知白,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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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又过了五日,契丹人忽然一反常态,开始大规模的集结队伍,看样子是准备要与沧州的汉人联军决一死战了。之所以契丹人会摆出这样一个姿态来,又或者说耶律极不得不这样做,其原因刘凌能猜得到。

契丹人的粮草不多了。

独孤锐志绕了上千里小路,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终于抄到了契丹大军的身后,然后在契丹人的粮道上玩的不亦乐乎。契丹人的护粮兵来了独孤锐志就带着人扑上去狠狠的咬几口,就算不能将整支护粮军都吃掉,也要把车上的粮食草料都烧掉。若是契丹狼骑来寻找他们试图歼灭他们,那他们就会变身为让狼等着瞧的那只兔子,跑的特别……应该说是跑的相当的快。

独孤锐志只有六千骑兵,规模小不是劣势而是优势,他们属于那种小身材大味道的类型,来得快去得也快,如风如电。看见粮车就烧,看见狼骑就逃,一点军人应有的决一死战的良好品德都不具备,让契丹人对其极为的鄙视也极为的头疼。粮食需要从幽州千里迢迢的运过来,要供给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即便是幽州这样的大城也是有些困难的。幸好刘凌在沧州城南城北的两把火替耶律极解决了十万人的吃饭问题,否则契丹人现在更头疼。

如果说每个将军都有自己指挥队伍作战的风格,那么简单归结来说,独孤锐志的作战风格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冷血,无耻。没错,不是冷血无情,而是无耻。要做到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怕这十个字的金科玉律并不容易,也不是随便薅出来一个将军就能做到的。一直以来,军人们最尊崇的战争精神就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不投降不低头的军人血性,而独孤锐志这种近乎于无赖无耻的打法确实让耶律极很头疼。

还有一件事耶律极很头疼,前几天汉人军队在契丹大营里放了一把火,将一片连绵数十里的营地烧成了滋养大地的有机肥。同时烧掉的,还有他专门带来的半马车的西域美酒。耶律极喜欢喝酒,但不喜欢草原人最爱喝的马奶酒,而是喜欢那种产自西域的琥珀色的醇香葡萄酒。正如他的相貌一样,看上去没有一根毛长得像草原人,他斯文俊美身材瘦削,性格阴柔,真不知道耶律雄机费了多大的劲儿才改良了契丹人的品种。

这不仅仅是一件体力活儿,也是需要技巧的。

当然,肯定没有人敢说耶律极不是耶律雄机的亲生儿子。一来,他们怕陛下将他们舌头割了,二来,他们怕萧皇后把他们的弟弟割了。

而往往,当一个性格阴柔的人决心做一件事的时候,他会做的更彻底,更投入。

耶律极想跟汉军决战了,就算再损失十万人马,但只要能将刘凌给割了,那他这次南下的目的就算达成一半。中原那些孱弱绵软的汉人,若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头羊领着,他们立刻就会变得慌乱而胆小。

花重金聘请来的波斯人在那一夜的大火中不知道被烧死了几个,也不知道还活下来几个。因为自那夜大火烧了大营之后,耶律极已经好几天没有看到那些卷发碧眼的波斯人出现在自己面前。由此可见,波斯人要么就是都在那夜嗝屁了,要么就是趁乱逃走了。没有了那些抛石机炮做支撑着,契丹人的攻势再想加强就很难了。

当耶律极决定跟刘凌决战生死之后,他郑重其事的肃穆的给刘凌写了一封信。信上表达了自己对汉王的赞赏和推崇,然后在最后提出双方这样耗下去对谁都不利,不如趁着天气晴朗选一个好地方双方一决胜负算了。他表示愿意公平的一战,双方可以出动相同数量的人马决战,若是他率领的契丹狼骑输了,他立刻就会掉头回幽州去,终老一生也不会再踏足中原一步,若是刘凌输了,就将沧州让出来交给草原人牧马放羊。

信上最后一句话是:“请汉王殿下斟酌,表现出一个男儿应有的勇气,与我在平原上一决高低。”

刘凌给耶律极的回信简单至极,只有七个字。

卿之所奏,孤,不准!

这七个字,险些气炸了耶律极的肺。

耶律极大怒,命令耶律真率军十万进攻沧州。可是面对罗旭,杨业,朱三七三个人在沧州城外构建的防线,契丹狼骑也找不到什么破敌制胜的好办法。这三个人互相依靠,互相支援,硬生生的挡着契丹人的铁骑一步也不能往前走。

而独孤锐志在契丹人的后方折腾的更欢了,用独孤锐志自己的话说就是如鱼得水。而刘凌对他的评价是,独孤锐志同志是一个好同志,是一个合格的游击队长。

开战敌后运动这样的小事,刘凌很熟悉。

在你身后,能打你一拳就打你一拳,能踢你一脚就踢你一脚,你想打我我转身就跑,你打不着。你若是转过身子来防着我,我也打不着你的时候,那么我就往你脸上吐口水,往你家门口撒黄黄的带泡泡的小便,偷你家女人的女衣或者看你家女人洗澡。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战术,游击战这三个字实在很有爱。

正面有刘凌,罗旭,朱三七的七八万军队,后面有独孤锐志麾下那六千个比契丹人更像狼的骑兵,耶律极一天比一天郁闷。没奈何,他调集三万大军对后方进行了彻底的疯狂的扫荡,力求将藏在自己身后的汉军彻底灭杀。不过很显然,他低估了独孤锐志的狡猾。

可以说耶律极已经黔驴技穷,但刘凌的后手还没有用完。

别忘了,到了沧州以后不管多艰难,刘凌一直没有让季承云的先锋营出现在敌人的视线里。季承云,永远都是刘凌安排在战场最黑暗处的那个变数,他是偷袭的宗师,也是刺杀的高手。季承云的先锋营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们穿上军装的时候像是一群逃难的叫花子,若是穿上叫花子的衣服,那么连叫花子都会鄙视他们的品味。

季承云要用,但要用在最关键的地方,最关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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