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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殿下处变不惊,一手按住初见乱抓的手,一手拿起酒壶往旁边小厮端着的杯子里倒酒。
“三杯三杯又三杯,金笔之主还是谁?”初见乐呵呵地笑着,喝完又将杯子给碎了。
这败家孩子,杯子也贵着呢!她这一砸不知道砸碎了几个鸡腿。等她清醒过来不悔死才怪!
“沈兄文采运气都有呢。”纳兰绝温柔地笑着,看着第三杯酒从源头流下来,很自觉地就使了气力往初见那边推。
“那是,我的金笔呢……嗝。”初见眼前好像越来越迷蒙,但是也越喝越开心,撒欢儿似地边喝边背古诗。
于是,在五位大人的齐心合力下,流下来的酒一杯不少地,全数进了初见的肚子。众人那叫一个郁闷啊,等了半天就看着那杯子跟长了眼睛一样地往沈初见那边走。
那小子醉醺醺的,偏生作出来的诗都无一不让人拍案叫绝。楼太傅已经在初见身后安了一张桌子,专门记录她所吟诵的诗。边记边抹眼泪儿。
人才啊,他这一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人才,夫复何求啊。当真是没有看走眼,没有看走眼。
如果历史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么咱们现在的小学课本上,就可以看见沈初见三个大字,并注明:永元诗人,喜好吃,所写之诗气势磅礴,被后人称为诗仙诗圣。
可是眼前,喝完整整一壶酒的初见同学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了。左摇右摆地走到楼太傅面前,一拍桌子冲着他吼道:“老子的金笔呢!”
楼太傅嘴角一抽,看着笔下刚记好的一首绝唱,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没拿戒尺抽她,倒让人把金笔给了她。
“嘻嘻,拿到了。”初见打了个饱嗝。看着手里的金笔,高兴地转身,四处寻找一个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赫连君尧的脸却都看不太清楚了,啧啧,看不清楚也好,免得流鼻血。初见嘟囔着,跌跌撞撞地往那像是发着光一样的人身上扑。
皇子殿下防备不及,被这醉鬼扑了满怀。雕花酒的香气混着不知名的气息,缓缓地染上了他的呼吸。
时间再一次静止,对面的良辰绷紧了身子看着,沐卿忍不住捂住了眼睛。楚云起还是事不关已,纳兰绝的神色倒是有些耐人寻味。
“你真好看。”喝高了不怕死的初见同学抬头看着赫连君尧,色眯眯地捏着他的下巴,笑道:“金笔给你当聘礼,你嫁给我吧。”
说着,将手里的金笔一把塞进了赫连君尧半晌开的衣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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