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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洪森是无话找话,对于这里的景致,还是相当满意的,虽然说这里村镇的规划和建设跟国内无法比,哪怕是克钦邦第二城的八莫,跟国内某些小镇都不太好比。

但是,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却更让洪森喜欢,毕竟一个宅男,路上美女清一色乌七麻黑的时候,森林和自然比钢筋水泥要更吸引人的多。

这里受印度洋暖湿气流影响,年平均气温有25c,冬暖夏热,气候湿润,沿途到处都是高大的热带玉林,几人粗的树木比比皆是,寄生藤蔓横生,如果不是时有人家出现,整个一副原始森林的景象。

江水略显黄浊,但却很少有污染,也许这跟缅甸鱼米之乡,工业不发达有些关系,某种意义上,工业是自然的大敌。

船舶一路逆行,两岸不时出现平坦的白色沙滩,这在国内,都不知道那里还能到了。岸上成片成片的凤尾竹、柚木林、榕树和松树,还有橄榄、椰树,甚至名贵的红木樟木。

一座座草屋,不时出现在树荫中,沙滩外,小船上渔人撒打渔,妇女和小孩在河边洗衣嬉戏,近午时,袅袅炊烟升起,好一副闲散悠然,与大都市的缤纷繁华比另有一番味道,比起都市,洪森觉着这里更适合自己的性子。

可惜,自己离不开机床,鱼与熊掌,一定要兼得啊。

半路,洪森就收回了自己的话,这里跟金沙江比较,也许有些地方比不上,但论全程,这里还是不亚于的,起码,没等到预定的下船低点,大家就不得不下来步行了,因为前面好像一条采砂船沉没,把唯一的航道堵了,其他地方都是礁石,根本无法同行。

“我讨厌虫子,还有驱虫油。”罗德满脸大便色的往身上补涂着灰黑色的驱虫药膏,一股无可名状的难闻气味,让罗德不断的抱怨,而洪森早就远远的离开了这个移动污染源。

“行了,老老实实的涂吧,除非你打算献血,还没奖章。”

“你丫的就死说风凉话吧,我诅咒你娶一蚊子做老婆。该死的,该死的,为什么这死虫子就咬我一个,你们都没事,我诅咒它十八代祖宗不得好死。”

不知道是血型关系,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这山林里的飞虫蚊蝇,就是喜欢盯着罗德咬,于是郭刚不得不中途停下,给罗德专门去买了一套强力驱蚊药膏,而自己跟洪森涂的,是一般的驱蚊药水。

“哈哈,谁叫你皮肉细嫩来着,咱大老粗,当然没虫子喜欢。”

那药膏效力绝佳,可闻过味道的人,绝对不会打算在不需要的时候接触它,以罗德的性情,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事情已经干过好几次了,名声在外,洪森和郭刚都离其远远的,一路罗德一个人落在后面,抱怨声不断。

下船没走多久,就找到了来接应的护卫队伍,一群起来跟普通老农没什么区别的缅甸汉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小小营地里,来是特意等在这里的。人有六个,黑瘦,个头不高,总之是这个感觉了。一个个挎刀提枪,可都是燧发铁砂枪,洪森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禁的仔细瞅了几眼,不过语言不通,一切都得靠郭刚沟通,洪森也就懒得去要来了。

从八莫出发是大早上,到了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怎么也不可能今天内赶到目的地,大晚上穿越密林,这不是一个合格的野外旅行者应该干的事情,只能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

篝火点起,帐篷搭起,一夜无话,有了六个有丰富穿山越林的老手搭建的营地,所谓的野兽毒蛇还有虫孑的袭击骚扰,都是小说的扯淡,这里又不是人烟罕至的原始洪荒,让那些东西打扰,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就是有人滥竽充数。

大清晨,天尚未亮,晨霭弥漫,风穿树林,露水弥漫,夜兽归巢,晨兽未起的时辰。

一行人醒来,草草收拾一下,灭掉篝火就继续上路了,也许是很快就可以摆脱那让人抓狂的药膏的刺激,罗德显得特别兴奋。

缅甸并不大,一个克钦邦更不大,从甘高山,到敏金山脉,听起来好像挺远,实际上若非山林阻隔,基本也就是两个离得稍远点的县城间的距离,按三人的脚程,一天都不需要。

语言不通,罗德被排除在外,除了郭刚时不时的介绍,几乎一路无话,行程显得很快,未及傍晚,就远远的到了一个静溢的小村庄,可随着越行越近,洪森的眉头也越皱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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