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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还是得过,部落的历练还是得进行,部落的成长当然也得继续,所以吸收其余的部落这种长期战略目标一步也不能松。现在,神树族的发展就以这几条为准则,每天过得忙忙碌碌,也很充实。

喀拉哈里沙漠西南部因降水量极低,因而几乎无树或大灌木丛,只有分散的生命力极顽强的旱生灌木和短草。如果向北行进,到达雨较多的中部,就能遇到有零星的树木及若干灌木及草地。但是首先得跨越过这漫长的南部沙漠,神树族也就只能滞留在荒芜的南部沙漠周边,等到明年雨季再向北。

生命无处不在,只要有一点植物,那就绝对有生命的生存,而且是一个物种繁多的生物圈。虽然南部沙漠干旱少雨,但是仍有很多的动物生活得怡然自得。主要的品种有跳羚、未迁徙走的角马和麋羚。相对于大草原来说,生活在荒漠中危机更为巨大,所以这些动物都会成群出现以降低自身面临的危险。

沙漠中还有神树族在非洲南部大草原上也经常见到的捻角羚,以前大荒族很多猎手的长矛就是用的捻角羚长角做的。捻角羚体苗条优美,肩高约一米三的大捻角羚成小群栖息,而且速度极快,非常难捕捉。

当然,有胆小的相对来说就有胆大的。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沙漠中还有一些“实力派”动物,如东非大羚羊、大角斑羚和许多非群居品种。

大羚羊是所有羚羊中的最大种类。这种大羚羊的肩高一般在一米七与一米八之间,身体的长度在两米八与三米二之间,体重超过六百千克,最大的几乎能达到一吨,这比非洲野水牛还要高大和粗壮。

而且雌雄的大羚羊都有锐利的角,雌的角较细较长,能达到一米;雄的角虽然不到一米,但是更为粗壮,杀伤力也不容小觑。它们即使单独出现在荒漠中也很少有猎食者敢打它们的主意,实力决定了一切。

当然还有胆子小、速度不快、力量小而且还是独居或者过着夫妻二人世界的低等级可怜动物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比如二三十公斤重的小岩羚和小羚羊。虽然看似它们没有身体和群体上的优势,但是它们在荒漠中过得也并不差,它们极为机敏,视力、听力好,而且体型娇小容易隐藏自己。它们跋涉在数十上百米高的沙丘上寻找生长着肉质植物与灌木,有时又潜伏在深深的沙丘沟壑中。

至于那些穿梭如电的小精灵,神树族是没有多大兴趣的,即使有也不行,因为张凡虎不许!张凡虎喜欢啃骨头,所以神树族也得啃骨头,骨头上的肉有嚼劲,而且够营养。

大羚羊,张凡虎看上了那些在神树族面前时隐时现的近一吨重的大羚羊。这不仅仅是吃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大羚羊是很容易驯养的一种动物,这无疑是一种比非洲水牛还要有用的动物。张凡虎甚至想要尝试抓一两头成年大羚羊饲养。

雄大羚羊几乎都是独行侠,而怀孕的雌羚羊有时数只或数十只生活在一起,它们的孩子多在深秋十月左右出生。张凡虎想捕捉几头怀孕的雌大羚羊饲养两三月,等到明年雨季之后小羚羊就有半岁了,经得起与神树族一起的长途跋涉。甚至在饲养着雌大羚羊的时候,只要把捕捉到的雄羚羊与它们关在一起,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双方都能快速被驯服,到时候神树族……

“哥!”张凡虎一偏头之间智灵有些尴尬地指指他嘴角,张凡虎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微翘的嘴角已经变成了微张嘴傻笑,如果智灵不提醒他等会儿估计口水也得流下来。

“哦,嘿嘿。对了,智灵,你觉得咋样?喏,就那种脖子下面有垂着的皮的、比野牛还大的羚羊。”回过神来的张凡虎把望远镜抵在智灵眼睛前,让她看十数公里外在沙丘下面草丛中小憩的大羚羊。

“嗯,很好,皮好!肉多!就是不知道好吃不。”智灵淡淡说道。

“我,我是说如果骑着那种大羚羊感觉如何?不是吃!”张凡虎差点被智灵的后一句话噎死。

“哦,呵呵,那就不好了,丑死了!还是白墨好,可惜被你霸占了!哼!”

“……”张凡虎看着还是一脸孩子气的智灵有些无语,也感到当哥哥的一种满足感和刚刚诞生的尴尬,但是随即消失了:哥哥即使被妹妹虐待也是一种幸福!

“那好吧,等我骑着那种大羚羊的时候就把白墨完全还给你,到时白墨就完全是你的了,这样好了吧?”

智灵听到这句话,沉默了良久,最后才道:“大羚羊那么大,可以一次坐两个人吧?”这句话明显没有说完,寓意很深,张凡虎搔搔头,感慨史前人类的语言细胞的发展之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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