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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花园位于市区西北。属于那种房屋售价被炒至天文数字的高档豪华住宅区。
拿着家政服务公司与雇主的电话号码,在小区保安充满鄙视与轻蔑的目光中足足审核了近半个小时。最终被确认身份无误的方杰,这才推着拉载清洁工具的破旧自行车,慢慢走进了小区大门。
按下门铃,在一阵悠扬悦耳的电子合成音乐声中,从厚厚的防盗门后,露出一张头发花白的苍老面容。他先是一楞,当目光落在方杰工作服胸前“惠康家政”那几个醒目的白色小字上后,旋即变得恍然。很快侧身把门拉开,将之让进屋里。
“小伙子,先打扫书房吧!我有份文件等着用。书房不腾出来,没法工作啊!”
身穿一套灰色家居常服的老人很是和蔼。他扶着鼻梁上的老花镜,指了指放在门后的饮水机:“渴了自己动手,别那么拘束。”
姜婉琦淡淡一笑,也不多话,只略微点了点头。拎起满是清洁用具的塑料桶走进卫生间。装了半提桶水,放入几滴除污液。缓步走进门壁虚掩的书房。
屋里的东西并不多。除了四、五只环壁而绕的巨大红木书柜外,就只有摆在房间中央一套宽敞的橡木桌椅。配上一小盆放在桌前的山石盆景,倒也显出浓(郁的书卷气息。
拧干抹布,仔细地擦拭着屋里的各种器具。当清理到桌前的时候,方杰的目光,也被堆放在案头的零乱纸页所吸引。
那是一份全英文的资料复印件。由于没有装订的关系,散乱的纸页在桌上摊得到处都是。乍看上去,好像一堆无用废弃的垃圾。
望着手中拾捡起来的资料,姜婉琦的嘴角,也隐隐流露出几份难以察觉的淡淡的微笑。
这份文件,他再熟悉不过。那是半年前自己发表过一篇有关基因遗传学的论文。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见到完整的复印本。
“糟糕!糟糕!看我这脑子,真是的,居然把这事儿给忘了。”
就在姜婉琦刚刚整理好手中的资料,叠齐码放在桌上的同时。坐在客厅里看报纸的老者也似乎想起了什么,懊恼地连连嘟囔着快步走进书房。只见他拿起案头的这份文件在手中飞快地翻了翻。原本满是焦急的眼睛里,也随之透出略带疑惑和惊讶的目光。
老者名叫苏弘。是市立医院的副院长。在基因遗传方面也颇有研究。这份资料,是他通过网络弄到的完整版本。对于其中一些观点,也报以相当的赞赏。在客厅休息的时候,猛然想起放在桌上的文件还未整理。如果被家政人员当作垃圾扔掉,简直就是一大损失。
令他惊奇的是,医学资料并没有像自己想象那样被揉成了废纸。而是细心地分页理顺之后,用镇纸压在了案头。而且,其中的顺序丝毫不乱。
苏弘记得很清楚:文件并没有装订。而是散乱地摆放在桌上。对于没有任何英文功底的人来说,这份资料无异于天书。尤其是某些生僻的医学名词,就算非本专业的大学医科教授也难以理解。可是,原本被自己弄得零乱不堪的文件,居然被顺序归类整理出来。这不得不令他感到惊奇万分。
纸页上并没有数字编码。唯一的解释,就是整理者能够看懂这份文件。
可是,一个家政公司的清洁人员,真的拥有如此之高的英文功底吗?
望着站在旁边擦拭着书柜玻璃的姜婉琦,苏弘那双被老花镜片掩盖的眼睛里,不由得流露出几分若有所思的神情。
“爷爷,我回来了!”
恰在此时,随着门锁的扭动声,一个年岁约莫十六、七岁的女孩出现在书房的门口。姜婉琦下意识地偏了偏头,顿时,正在擦抹书柜的手臂,也随之微微一滞。
女孩长得很漂亮。素色的裙装穿在身上,显得淡雅清新。修长的腿部与裙腰的束带间,隐隐能够看到几分流畅的曲线。从衣肩部分裸露在外的皮肤,嫩滑得如同冷凝的脂液。胸前一对微凸的隆起上,更显出只有少女才有的青涩。
姜婉琦并非没有见过美女。可是,像眼前这种清新素雅的女孩,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尤其是那种粉妆玉琢般的五官,以及眉眼间淡淡的清冷。根本不是自己熟知的任何女性所能相比。
“我孙女,苏雨霜。”
在老者的介绍下,面色冰冷的女孩略微朝他点了点头,也不言语。转身走进房屋内间,轻轻关上了房门。
从景泰花园做完清洁出来,天色已经傍晚。姜婉琦在公司附近的一处眼镜店里取到几片事先订好的透镜。这才骑着自行车,顺路买了一份盒饭,回到自己在城郊租住的一间小屋里。
关上房门,拉起厚厚的窗帘。在床头的插座前接上一盏百瓦炽光灯。再用黑色的纸卷在灯泡上围成一个圆锥形状的罩筒。他这才把口袋里的镜片摸出,连同一只灰黄色的帆布书包一起,摆放在漆面已经剥落的旧木桌上。
包里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些简单的工具,和一只用硬壳纸板改装成的细圆条筒。把磨好的镜片小心翼翼地嵌入圆筒两端。仔细地调试过后,一只粗陋简单,却也勉强可用的显微镜筒,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中。
姜婉琦摸出一把小巧的手术刀,照准自己的左手中指用力划下。顿时,从扁圆的指端涌出一团逐渐变大的鲜红血珠。他飞快地抓起早已准备的玻璃载片,在伤口中央轻轻按下。紧接着,又用另外一块玻片与之密实地紧合在一起。这才把做好的血样标本慢慢凑到镜头的下方。
手工制作的镜头,显像功能当然不如精密的电子仪器。但是,在强烈的灯光下,却也多少能够显现出模糊的印记。
血液中的白细胞,已经没有那种令人发指的饥饿感。它们很平静。慢慢地漂浮在浅红色的液体中,仿佛一团团形状异样的棉状物。
对着自制显微镜头看了半天,最终确认细胞状态没有任何变化后。姜婉琦这才兴意索然地将手中的镜筒一丢,从上衣口袋里摸出几颗廉价的水果糖,剥去漂亮的包装纸后放进了口中。略带疲惫的目光则落在木桌一角的塑料饭盒上,久久没有离开。
他很饿。可是,却并没有想要吃饭的欲望。
他甚至两个多星期没有再抽一支烟。对于一个拥有数十年烟龄的人来说,实在难以想象。
他变得很喜欢吃糖。
他也终于能够理解,那个时候的劳伦斯,为什么会表现出对甜蜜的果酱近乎贪婪的喜好。
所有的一切,都是源自这种奇特的细胞。
嚼着口中半碎的糖块,姜婉琦从木桌内壁的暗格里,摸出一只用软木塞住瓶口的玻璃试管。在被遮挡住的灯光阴影下默默地凝视着。
圆形的透明管壁里,躺着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灰色物质。
那是他从变异后的身体表面切下的一点“皮肤”。
这东西硬度极高。纯钢打造的刀具砍削上去,只能激起几点闪亮的火星。方杰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异化后的锋利甲爪,从自己身上取下这么微末的一片。
在简陋的自制显微镜下,他曾经无数次观察过这团坚硬的物质。密集的细胞层层叠叠堆积而上,形成巧妙且有序的组合。重复堆排造成的密度简直高得可怕。最终导致的结果,便是自己的皮肤刀枪不入,坚硬如钢。
他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字:“生物装甲”。
当日在圣托马斯医院的药品配送间里,附着于皮肤表面的灰甲几乎是在瞬间完成。在显微镜头下的这片东西却显示,它完全由死亡后的细胞堆积而成。这也是令方杰感到无法理解的关键。
任何细胞都会死亡。诸如人体表的指甲,就是由死亡细胞所构成。可是,细胞衰亡具有相当的时间规律。像这样在体内瞬间分裂并且死亡,仅仅只为了将身体表面所覆盖的细胞,他根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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