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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月天的一席话让宋甜儿完全呆住。

那双若星空般深邃的眸直视着他,她看了好久。

“你……怎么突然能说出这么有人情味的话来?”

阴月天起身道:“我对心理学很得意,要不要给你辅导一下?”

“不必不必。”

宋甜儿慌张的摆手,她被他拉起来:“我们去哪?”

阴月天道:“去看看约翰。”

约翰·卡夫曼的位置其实很好猜,哪里有酒,哪里就有他。

像这样嗜酒如命却又绝不会被酒精侵害身体的男人,非但每次都会喝很多的酒,而且一定会喝最好的酒。

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家伙偏生还是个穷光蛋。

若是遇到普通的小饭店和正常人的小酒吧之类,他喝了酒便会摆出一副死皮赖脸反正老子就是没钱的样子,善良人家也不会真的报警,顶多几脚把他踢出去骂几声泄愤;若是碰到大富豪或者为富不仁的进化者之流开的酒吧饭店,这厮那才叫一个飞扬跋扈,不给老子酒老子便砸了你的买卖这种话几乎每次都会挂在嘴上。

真真是个欺硬怕软之徒。

若是在旁处,他这么做倒是没什么,关键这里是龙岛。

像龙岛这样的地方,非但每日都有大笔的真金白银流进流出,而且来往者大多是好勇斗狠之徒。若说这里没有一个守护者,龙岛还能一直存留到现在,那才叫见鬼。

龙岛的守护者,是大名鼎鼎的‘烈焰之拳’拉古斯,这家伙可是世上少有的拥有五对染色体重组的进化者,重组能力名为‘万世焚尽’,那可是真真正正的拥有以一己之力毁灭一座城市的实力的男人。

若是狼在别处放肆,或许不会有什么事,问题在于这里是拉古斯的地盘,小打小闹倒是没什么,若真的闹大了起来,被踢出岛倒还好说,万一拉古斯一怒之下把狼烧成渣滓,想要复活恐怕就很困难了。

也许有人要说,金刚狼昔日可是曾在辛吉达以肉身硬闯红莲业火之墙的男人,连地狱之火都不怕,难道还会怕人间之火?

开玩笑,红莲业火虽是地狱之火,但对于灵魂的灼烧能力要远强于**,它虽是比寻常火焰的破坏力强一些,但也强的有限。反观万世焚尽之炎,那才是真正有着绝对焚烧万物的实力,阴月天曾听说,拉古斯有一次和别人打赌,对方用克拉克钢打造了一座碉堡,然后被拉古斯一道火焰轻易融化。

这样的变态,谁会轻易去招惹?

两人找到狼,是在龙岛最大的夜总会里。

这座金碧辉煌的若圣殿一般的建筑,充满古希腊风格。

呃……说充满古希腊风格,主要还是体现在人上。

这个夜总会的前厅有一个巨大的换装室,要求所有来客进入之后无论男女,必须将身上衣装全部换成希腊式白色长袍——也就是内部真空露出半个前胸头上戴个叶子环的那种。

女人在这里,是没有特权的,非但没有特权,而且还低了男人一等。若是高兴,带女伴前来的人,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女伴交换别人的女伴,女人,是不能有任何反抗的,一旦反抗,下场反而更加凄惨。

这实在是一个**奢靡的销金窟,这世界上一切符合人的享乐心态的东西应有尽有……最美丽的女人,最顶级的毒品,最豪华的赌场,最昂贵的酒水和食材,一切你想得到的,都可以在这里得到。当然,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这也是为什么这里被称为销金窟的原因。

在获知狼已经进去,宋甜儿主动举手道:“哦算了,我回咱们酒店的房间等你。”

她虎视眈眈的威胁:“警告你唔,不许做什么坏事!”

阴月天道:“若你说的坏事是男女关系的话,你该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宋甜儿当然知道,所以她很轻松的转身离开。

在侍者的指引下,阴月天换了一身酥胸半露的白袍,走进了夜总会正厅。

这实在是一个巨大的**之地,放眼望去,入目的是足有两座足球场大小的圆形阶梯状空间,像极了古罗马的斗兽场,只是每一层台阶的宽度都有两米多,足够一男一女在上面换个一百几十种姿势交媾了。这些铺着昂贵毯子的台阶,上面还有着一张张矮桌,桌上摆放着各种即便是阴月天也很少能见到的美食,只是好像,在场的三千多男女,似乎没有几个是来吃东西的。

这其实也很正常,三万新币的‘便宜’门票,除极特殊的食物/毒品/美人外,几乎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夜总会,对于这些脑满肠肥的富商们来说,谁又会把心思放在吃的上?

在环形空间的正中,是足有两个篮球场大小的微型赌场,那里进行着的,是最低筹码也要一万新币的赌局,盖也因赌的太大,倒也只有寥寥数人在赌。

尽管夜总会大厅中有极好的空调系统,但还是给人一种烟雾缭绕仿若仙境的感觉……若仙境烟雾也都是由毒品烟雾构成,大概便差不多是如此。

大概也是因为销金窟消费实在昂贵,那些为了钱而参赛的进化者们很少有来这里的,放眼望去,整个大厅之中大概也只有寥寥数十进化者,当然,有资本进入这里的进化者,大多实力都很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总是和金钱挂钩的,像狼这样的穷光蛋又有几个?

就拿阴月天来说,他进入组织也就五年多一点,但在瑞士银行总行的存款,已经有了大约二十亿新币左右。

扫视一周后,阴月天很快发现了狼。

倒不是后者的气场真的强到了什么‘宛如旭日凌驾于群星之上’的地步,只是这家伙的打扮实在是有点格格不如……他居然还是光膀子穿着那条帆布迷彩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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