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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秦颉也真能算得上是一个将才!刚刚输的那阵,他发现黄巾贼中有许多的骑兵,而自己带的虽说是马步军,但是其实大部分都是步兵,步兵对战骑兵,被骑兵这么一冲杀,那就吃了大亏,但是这一刻上哪儿去弄这许多的马来呢?
很快秦颉便想出了对策,要对付骑兵只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拿刀砍敌兵的马腿,但是这样的打法伤亡太大,那马奔跑时的冲击速度很快、力量很大,往往在你手中的刀还没砍到马腿前便已经被飞奔而来的马撞翻了,然后又会被身后紧跟着冲过来的马群踏成肉泥,另外当你蹲下去砍马腿的同时,马上的骑兵也会拿马刀砍你,所以这种方法绝不可取;而另一种方法就是用长矛,利用矛的长度,在对面冲杀过来的骑兵还没靠近你的时候,你手中的长矛便已经刺到了他,这种打法是比较常见的用步兵对付骑兵的方法。但是有一点,当你刺到了对方,不管你刺到的是人还是马,也不管对方被刺到后是死还是活,对方的冲击力还是在的,所以这样去打顶多也只能是与骑兵打个平手。
但是秦颉要的是赢,是百分百的完胜!所以他的军事才能便在这一刻体现出来了,他琢磨着,骑兵取胜很重要的一点是靠了马的冲击力,用马队冲散对方的阵型,然后再逐个绞杀。所以要想完胜首先得保持在骑兵的冲击下阵型不乱,只要挡住了冲击那么这场仗就已经胜了一大半了,而要想挡住马奔跑时带来的冲击力,用人力肯定时做不到的,那唯有拿东西抵住长矛的矛柄,但是到底用什么来抵住矛柄呢?
这时他看到了军中旗手随意插在地上的那面军旗,顿时脑中灵光一闪,如果把矛斜插入地中,弄成“拒马”的样子不就可以了吗,但随之而来一个问题,就是矛柄很钝,在临阵的时候是来不及挖开土壤把矛柄埋进去的,还有把矛柄埋一节进去这矛就不够长了,虽然也能够阻挡贼军的马队,但是自身的伤亡也会很大。
转而他又想到了黄巾贼手里拿的木棍,于是方圆五十里之内(除了宛城周边),所有高大点的树木都遭了殃,比一大群加强版的蝗虫来过还要可怕,不过视野倒是开阔了不少,已经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挡住视线了。
日中之后,张曼成正吃着葡萄、搂着爱妾在宛城太守府的花园内欣赏欣赏歌舞艺伎的表演,当他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舞台上那舞姬露着肚脐眼儿,一抖一抖的和着琴声扭动着小蛮腰的时候,城外鼓声突然震天的响起,这猛然来的巨响吓得他那已经拿着葡萄送到嘴边的手一抖,手中的葡萄滑落下来直接穿过了他的口腔落入到他的喉咙,他差点没被那颗滑进喉咙的葡萄给噎死。
这下可把这从不轻易在人前生气的老狐狸张曼成给惹毛了,他当即摔了酒杯、踢翻桌子大发雷霆。在一边陪坐的韩忠赶忙让左右小厮去取来张曼成的盔甲、兵器,自己则赶去校场点起兵将,等候主帅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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