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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今天已无从稽考。因为毕竟揣测臆想的成分居多,理性分析的因素偏少。

但张献忠在最后岁月,心灰意冷,回天无力,充满绝望,则是显而易见的。

第五,人粮说。

有人告诉我:考察张献忠杀人,不能仅仅着眼于政治和军事,而忽略经济因素。如果说杀害士绅,在于防范“倡乱”(带头反叛),犯下了肃杀扩大化的错误,那么,屠戮百姓和士卒,却不是张献忠一时心血来潮的简单的滥杀无辜。

张献忠据蜀期间,不仅没有颁布任何保护生产,发展经济的法令和政策,反而放纵士兵扰民,农民不安于耕作,“民尽为兵,废耕绝食”,“田土尽荆莽”,“一望荒芜”。大饥荒因此于大顺三年(1646)首先在大西军占领区爆发。

成都附近,大西军屯兵近百万(包括家属),兵多粮少,草木俱尽,为了填饱肚子,大西军什么都吃。张献忠“令取牛犬尽磔之,毋为后人遗种”,甚至满城熏捉老鼠充饥,牛,狗,鼠,雀都吃光了,最后只得派兵四出,袭杀黎民,以人肉为粮。

吃人,在明末并不是什么蹊跷事。据《明史》记载:天启三年,贵阳“草木败革俱尽,以人为食,至亲互噉(dan)。部卒屠人售肉,四斤易银一两”,“崇祯九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时岁饥,贼以人为食”。可见,吃人在明末早已有之。

既然不能保护和发展生产,官府和大户的积蓄又吃完了,为了生存,大西军只得杀人为粮。先是剥皮凌迟,零星的杀,后是分兵四出,“除城尽剿”,大批量的杀。从大顺三年(1646)正月一直杀到五月,成都城外,“军营所在,积掌如山”。因为人掌最无肉,所以用它来记功。

战争,让女人走开。张献忠对女人的杀戮尤为严酷,遗弃的女人小脚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据说还有人向张献忠建议,女人某个部位肉最鲜嫩味美。前面提到的那个因吃人肉而眼珠发黄的士兵,就认为女人的三寸金莲,吃起来好像猪蹄筋。

因为饥饿,大西军士兵开始逃亡。大西国其实已养不起这么多军兵,从六月份开始,张献忠暗暗传令杀戮士卒。自食其兵,当然是按照先疏后亲的顺序。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屠杀士兵,所以才耍了那么多鬼把戏。

孙子说:“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饥饿,使大西军这支曾经所向披靡的军队,变得疲软无力,丧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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