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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做了个树枝树叶儿的箍箍套在头上,李方晓直起腰在林子里转悠。他料定:此时的老太太还在棺材里躺着,而夏侯菁菁正在一心一意地侍弄母鸡的毛,拔完了毛还得洗肚肠,洗完肚肠还得剁,剁成块块还得上灶火炖,这么一来,再没闲工夫朝林子里观望。
林子不算太大,但比破屋占据的地盘还是大的多。李方晓开动脑筋:
“作为念想也好,作为藏钱的地方也罢,俩物件儿应该既不容易被人发现又不离屋主人视线范围才是最佳。于是,李方晓背对着破屋放眼量,在自己眼角左右能扫到的地方刻意留心。然后顺着锁定的范围开始地毯式搜索。
一个小时后,李方晓获得重大收获:在破屋斜对角的一片茂密林中,他看见了用一块硕大帆布蒙起来的东西!帆布是绿色的,虽然风吹雨淋颜色已经很陈旧,但是铺在林子里,还真是难以分清究竟是帆布还是林地草丘。
李方晓兴奋至极。他绕着帆布转圈,边转边搓动双手,激动的不知从那一处看究竟比较好。
太阳西斜,虽不到近黄昏,但毕竟林地有树木遮挡光线,暗,来的早些。“速战速决!”李方晓双手拽住帆布一掀,才露出一个角,就发现正是他要找的东西:一个车斗、一个房车,都去了车轮,也陈旧的很,但趴在地上好端端地,看来不错。
李方晓兴冲冲,把帆布一点儿一点儿地往后拽,拽到他能够自由进出为止。虽然,安在先生在文章中描写的“锈迹斑斑”用在这两个物件上也恰如其分,只是,对没有安身之处的李方晓而言,简直就是宾馆的配置!
他先放下车斗不顾,而是直奔房车的车门而去。车门打不开就攀房车的窗,结果手一扒,“哗啦”一声——铁皮捎带着内层的乱七八糟泄洪一般塌下来,粉碎状。
李方晓一愣,心想:“这算不算损坏公物?”又自我安慰:“反正也就这样了,蒙起帆布也没人瞧的见。”只是,他不敢再使力气,而是小心翼翼地从被自己弄成的豁口爬了进去,生怕稍有闪失,被房车活埋。
还算好,房车没有再塌。就着暗光,他四下里看,看到房车上的配置搁在二十几年前还算是比较先进的。车里有床的位置,当然,已是空空如也;还有专门辟为做饭的区域,当然,也就是一堆能看出规模的框架;甚至还能看出一台类似冰箱的隔层……
李方晓双手到处摸,他要就着暗淡的光寻找藏钱的地方,但枉然。房车,一无所有,除了能给李方晓当卧铺,再无价值。
失望的他爬出了房车开始观察车斗。他又想起安在先生的一段描写:“路上,一辆加长卡车载着四口棺材,上下两层,像是长途运送小汽车的那种规模——”
而现在的车斗,没头没脚,只剩下光秃秃的身子。虽然还有两三圈铁制护栏却是锈迹斑驳,还不如集装箱,更别说能藏住钱。李方晓彻底失望:“夏侯菁菁!你跟你老祖真狡猾!”
找不到藏钱的地方,李方晓放弃。他坐在车斗里,开始打电话隔空学技艺。“天哪!”他惊呼:“怎么没有信号?”来了一天一夜,他竟然不知道他的手机只能看时间,根本打不出、也接不到任何电话。仰倒在车斗里,望着树木叶子点缀的黛蓝天空,李方晓琢磨:
“也难怪。这里原本就是三不管的地方,手机信号没理由覆盖。”再一想:“如果能爬到树上去,尽量地往高处爬,应该有信号吧?或许能接收到这边省内的半拉覆盖,也或许能接收到那边省的半拉覆盖!”
希望堆涌心头,李方晓开始爬树。他的爬树工夫很不错,得益于从小跟着养父住在半山腰。淘气时,总会攀上树掏鸟窝。
他选择一棵枝杈发达的树,三下两下、再五下七下,果然就爬了上去,气不带喘。
两只脚立在两根粗大的树杈上,李方晓下意识地扭回头朝着夏侯菁菁的破家观望。只见,炊烟袅袅,渗入山林雾霭,晚炊下的田园景象,沁脾陶醉。
“夏侯菁菁正在炖鸡汤。”李方晓自言自语。关于鸡汤,他无望,所以再瞅向那一处破屋残垣也是白搭。扭回脖颈,他专注地掏出手机,“乖乖!”李方晓喜不自胜:手机上出现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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