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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刘超部大约有七千多人,结成五六个大大小小的方阵,各阵之间相距百步,彼此呼应。进攻方若是冲得急了,会一头扎进各阵的缝隙之中,然后就会产生身陷重围的错觉。
单从这一点看来,这个刘超也是知兵的,使的也是典型的明军战法。
可惜孙元也不傻,不会就这么直楞楞地冲过去。他手下都是骑兵,行动迅速,难道就不知道从敌阵的边沿切过,将敌人朝中间驱赶吗?
旱了这半年,植物都已经被烈日晒死。眼前又是一个大平原,正利于骑兵冲锋。
还真应了孙元刚才那句话,他想大意也大意不了。
汤问行大声传达着孙元的命令:“所有将士,着甲。”
“着甲!”
“着甲!”
到处都是军官们的叫喊声,骑兵们都卸下备用战马上的铠甲包,互相帮助着将胸甲朝身上套。
孙元又朝远处看了一眼,很快地就发现在那边的中军大旗下,立着一个带着狮子棕毛一般头盔的刘超。
……
远处贼军中军方阵中,一阵接一阵号角吹得山响。
刘超的右臂上缠着纱布,有红色的血沁出来。
孙元是第一次看到刘超军的部队,刘超部又何尝不是第一次认真端详着前面的敌人。
只一瞬间,他们就被宁乡军的豪华的装备吓住了。
刘超的部将大多是他以前的家丁,都是经历过平定安邦彦之战的老人。从贵州打到四川,然后又回到河南,见过的军队不可谓不多。明朝九边精锐、云贵土司番兵、地方卫所军、秦良玉的白杆兵,流窜到河南的闯军、张献忠部队。可以说,除了建奴八旗军,天下间所有的强军他们都见识过。
可单论器甲的精良,却没有哪里一支部队可以同眼前的敌人相比。
刘超部大多是临时征发的永城百姓和逃荒的河南流民,军队中骨干则由他的家丁和亲卫充任。因为实力有限,也谈不上装备。什长以上军官每人有一件薄棉甲,一把长矛和腰刀,百人队以上的军官才落得到一匹战马。
至于普通士卒,青壮手头或许还有铁器,至于老弱,手上能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就算不错。很多人,甚至连一件象样的衣裳也没有,纯粹就是一群叫花子兵。
可眼前的这两千多敌人装备的精良程度,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敌人一人双马,身上的铁甲磨得比镜面还平。此刻,阳光之烈,照耀其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远远看过去,简直就是一片钢铁的海洋。
一个高大的敌将骑着马缓缓地走到阵前,手中挥舞着一把斩马刀。
每挥一次,那两千骑兵就同时大吼一声:“威武!”
“威武!”
“威武!”
当真是山呼海啸,震得人心血一阵沸腾。
“将军,那就是孙……孙太初?”一个副将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颤抖对刘超道:“他手中的武器好象就是你的掉的那把宝刀。”
刘超听他说起这事,心中恼怒,忍不住哼了一声:“孙元小儿狡计多端,某一时不慎,中了他的埋伏。今日我军兵力占优,咱们面对面同他较量一场,定要让这个小子知道我刘家军的厉害。”
“较量……”又有一个副将颤声道:“将军,我听人说,孙太初有万夫不当之勇,又生性凶悍,喜食人肉,就连建奴也畏他三分。咱们虽然人多,可都是乌合之众,只怕……只怕……只怕……”
“只怕什么?”看手下如此丧气,刘超大怒:“什么喜食人肉,生性凶悍,那孙太初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娃娃罢了。咱们当年在贵州时,安邦彦被人说成魔王下凡,不一样被咱们给打败了?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没错,敌人的装备是好,可那又如何?再好的装备,也得穿到勇士身上才有用。”
不过,不管怎么说,前面那钢铁海洋还是给了刘超军极大的震撼。
毕竟,在此之前,很多刘超军也不过是普通农民,根本就没上过战场,也没见过真正的职业军队究竟是什么模样。
刘超决定要好好鼓舞鼓舞士气,也学着对面孙元的模样,骑了马冲出阵,立在部队的前面,大声吼道:“对面的敌人是谁?”
乱糟糟的刘超军没有想到军主会问这么一个问题,都是一呆,良久,才有一个人回答道:“听说是扬州来的宁乡军,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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